民航 发表于 2010-3-11 13:03:30

万元茅台托运中遭窃 航空公司仅赔一百了事

 2010-03-11 千龙网 刘畅、蔺丽爽

  张女士年三十乘机到成都,落地取托运行李时发现密码锁箱被撬,里面价值万元的茅台酒丢失。而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提出的赔偿额仅为100元。张女士颇感意外:“没有想到托运行李会出事,没有人提醒我贵重物品托运注意,之前也无从了解赔偿标准之低。”拒绝接受百元赔偿等待至今,张女士仍未获得她所期待中“航空公司的一个说法”。
万元茅台托运遭窃 按照规定只赔100元  坐南航航班从北京飞往成都当日,张女士托运了3件行李,其中密码锁旅行箱内放置了两瓶红酒和一瓶茅台。落地成都,张女士拿到行李带上传送的密码箱,当时就发现密码锁的位置已有豁洞,打开一看1984年产茅台不翼而飞,红酒仍在。“酒价值万元上下。”当张女士从南航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服务处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她的情况只能获赔100元后,当即拒绝接受赔偿。“损失和赔偿比例如此失衡,要不要都没有意义。”张女士表示,只希望南航方面就此事给出一个说法,但“4周来未等到任何回应”。
贵重物品“最好不托运”  2006年3月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规定“对每名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人民币100元”。根据张女士提供给记者的当日“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其密码箱托运之初与遭窃后的重量相差近1公斤,故赔偿额为100元。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的相关阐释,旅客托运贵重物品时,可自愿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8000元。记者查询南航网站看到,“行李托运”条款中也有这一内容。但昨天南航客服人员表示,经与机场服务处核实,南航目前“不提供声明价值的服务”,“贵重物品最好不托运”。这意味着如果南航乘客有必须托运的贵重物品,就将承担可能出现的损失。
托运服务改进可能遥遥无期  “办理托运当时,并未有人提醒我贵重物品丢失的风险。”张女士认为,既然航班提供免费托运服务,未经提示乘客必然认定它是安全的。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航空公司在托运行李安检等环节未能达到有效监控,易造成行李遭窃。“且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航空公司推卸责任的状况比较多,通常不能让乘客满意。”张女士强调,“赔偿之低,责任之轻,无法督促他们改进,乘客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特别提示:旅客财产出现问题航空公司不能免责  北京市消协有关人士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乘载的服务,应该准时将乘客送达目的地,还要保障旅客的财产安全,出现问题时不能根据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逃避责任。
  建议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求助,保存好托运票据与机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航空公司是商品提供方,如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按要求赔偿损失。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万元茅台托运中遭窃 航空公司仅赔一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