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 Hidden Message ***** 目 录MH/T 30 10—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试飞………………………………………………………1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5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8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单(卡)的编制………………………………15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18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技术档案…………………………………23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27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规范…………………………………31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35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5l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56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清洁………………………………………………60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3部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67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侈规则………………………………………71
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75
ICS 49.100
V 55
备案号:
M 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3010.1—2006
废除MH 3145.3一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试飞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l:Test flight for civil aircraft
2006—1 2—08发布
2007—04—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
MH/T 301 0.1—2006
MFI/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分为以下15个部分:
——第1部分:民用航空器试飞;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单(卡)的编制;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
——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技术档案;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
——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9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
——第lo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第1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清洁;
——第13部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
本部分为MH/T 30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 3145.3—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1单元:维修管理规范第3部分:民用
航空器试飞》。
本部分与MH 3145.3—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参考国内外资料,修改了试飞的定义,使其更全面、准确;
——增加了部分试飞的气象条件要求;
——明确了试飞机组含随机机务人员;
——明确了本场试飞和航线试飞均不应载运与试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取消了试飞随机机务人员应包括一名检验员的要求。
MH/T 3010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
——MH/T 301.O《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MH/T 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I
——MH/T 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劳动安全卫生》;
——MH/T 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振星、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I-I 3145.3—1996。 感谢楼主,学习了 感谢楼主的分享
有没有英语版
我需要英语版行业标准 感谢楼主的分享感谢楼主的分享
感谢楼主的分享 感谢分享,下载学习 回帖是美德。 谢谢楼主,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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