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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咨询通告
编 号:AC93001
生效日期:2001年4月20日
AR93001R2编制说明
航空器适航司
航空器适航司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编 号:
生效日期:
编制部门:
批准人:
AR93001R2编制说明
AC93001
2001年4月20日
目 录
1. 目的
2. 依据和背景
气 相关象考文件
4.AR93001R2编制说明
5. AR93001R2与FAR或ICAO附件6的条目对应一览表
6. CCAR25修订说明
1. 目的
本通告旨在为各类运行人、航空产品/零部件制造人以及适航审查
人员了解和贯彻AR93001R2的要求提供说明和指导。同时,也为今后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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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章或要求的制定或修订提供参考。
本通告没有对AR93001R2的每一要求提供可接受的符合性方法。
但是,为便于使用,在相应条目的编制说明中补充了对各引用条款或
标准有效版次的说明以及对某些设备标识的说明等情况。
2.依据和背景
AR93001R2从概念体系和内容上对AR93001R1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是依据ICAO附件6第1部分(航空器的运行一飞机的国际商
业航空运输,1998/7)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国情和以往的审查经验,并
在重点参考FAR119.3、FAR121 K分部的基础上完成的。其中,还纳
入了民航总局以往发布的相关适航指令或规定中的适用要求。
AR93001R2按照飞机的类型和飞机的运行种类这两个要素来确定
运行飞机的仪表和设备要求。其适用范围对应于FAR121并与其中的适
用部分基本等同(详细情况见AR93001R2第1条和本通告第4节的条
目1)。为适应我国民航法规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AR93001R2中不再
保留AR93001R1里对应于FAR91部和FAR135部的个别内容。即,对
应于FAR91部和FAR135部的仪表和设备要求(例如:对于直升机的
运行、对于从事定期运衍的客座数≤9座且商载能力≤3400公斤( 7500
航空器适航司
磅)的螺旋桨飞机、对于从事某些公共或非公共(私人)承运的包租
性载客运行等等),将由其它新的CCAR规章或要求予以规范,以确保
这些规章或要求的完整性和相互协调性。
本通告是依据AR93001R2编制的,以便减少和避免今后可能出现
的使用和修订困难。随着审查经验的累积,今后还将对其进行修订和
完善。
3.相关参考文件
本通告的参考文件包括民航总局发布的有关适航指令或规定(详
见本通告第4节中对相应条目的编制说明),以及ICAO和FAA的有关
法规文件(详见本通告第4节末尾的备注)。
航空器适航司
4.AR93001R2编制说明
(注:以下简称AR93001R1为R1,AR93001R2为R2)
┏━━━━━━┳━━━━┳━━━━━━━━━━━━━━━━━━━━━━┓
┃ R2的 ┃ R1的 ┃ 编 制 说 明 ┃
┃ 条目 ┃ 条目 ┃ ┃
┣━━━━━━╋━━━━╋━━━━━━━━━━━━━━━━━━━━━━┫
┃ ┃ ┃.新增1.1条,按飞机的类型和飞机运行的种类 ┃
┃ ┃ ┃ 这两个要素明确了R2的适用范围。与国际惯 ┃
┃ ┃ ┃ 例是接轨的。 ┃
┃ ┃ ┃.该适用范围符合ICAO附件6第1部分(以下 ┃
┃ ┃ ┃ 简称ICAO-A6-I)对商业航空运输运行的定义。 ┃
┃ ┃ ┃亏该适用范围与FAI< 121.1中适用部分的实质性 ┃
┃ 1 ┃ ┃ ┃
┃ ┃ ┃ 差别在于:考虑到我国国情,暂时删去了 ┃
┃ ┃ ┃ FAR121.l(d)对客座数≤30且商载能力≤3400 ┃
┃ ┃ ┃ 公斤的飞机在同一机场起降从事观光游览飞 ┃
┃ ┃ ┃ 行的适用性要求。 ┃
┃ ┃ ┃.删去Rl中-(a)条的要求,以便与新的适用范 ┃
┃ ┃ ┃ 围相协调。 ┃
┣━━━━━━╋━━━━╋━━━━━━━━━━━━━━━━━━━━━━┫
┃ ┃ ┃.仅适用于国内载客运行。 ┃
┃ 1.1(1) ┃ / ┃ ┃
┃ ┃ ┃.等同于FAR119.3定义的国内运行。 ┃
┣━━━━━━╋━━━━╋━━━━━━━━━━━━━━━━━━━━━━┫
┃ ┃ ┃.适用于载客和载货的国内包租运行。 ┃
┃ 1.1(2) ┃ 7 ┃.等同于FAR119.3定义的补充运行中的包租运 ┃
┃ ┃ ┃ 行,和全货物运行中的公共承运部分。 ┃
┣━━━━━━╋━━━━╋━━━━━━━━━━━━━━━━━━━━━━┫
┃ ┃ ┃.补充了1.1(2)的全货物运行中非公共(私人) ┃
┃ 1.1(3) ┃ 7 ┃ 承运的情况。 ┃
┃ ┃ ┃.等同于FAR119.3定义的全货物运行。 ┃
┣━━━━━━╋━━━━╋━━━━━━━━━━━━━━━━━━━━━━┫
┃ ┃ ┃.对从事国际飞行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
┃ 1.1(4) ┃ / ┃.等同于FAR121.11,并覆盖了FAR119.3走义的 ┃
┃ ┃ ┃ 挂旗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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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
┃ ┃ ┃.等同于FAR121.303(a)。 ┃
┃ 1.2 ┃ -(b) ┃ ┃
┃ ┃ ┃.等同于R1的- (b)条。 ┃
┣━━━━━╋━━━━━╋━━━━━━━━━━━━━━━━━━━━━━┫
┃ 2. ┃ / ┃.本节新增了两项说明。 ┃
┣━━━━━╋━━━━━╋━━━━━━━━━━━━━━━━━━━━━━┫
┃ 2.1 ┃ / ┃.新增了有关引用适航条款的说明。 ┃
┣━━━━━╋━━━━━╋━━━━━━━━━━━━━━━━━━━━━━┫
┃ 2.2 ┃ / ┃.新增了有关撤消的说明。 ┃
┣━━━━━╋━━━━━╋━━━━━━━━━━━━━━━━━━━━━━┫
┃ 2.3 ┃ ┃.等同于Rl的原有内容。 ┃
┣━━━━━╋━━━━━╋━━━━━━━━━━━━━━━━━━━━━━┫
┃ 3. ┃ / ┃.新增;等同于FAR121.303(b)。 ┃
┣━━━━━╋━━━━━╋━━━━━━━━━━━━━━━━━━━━━━┫
┃ 4. ┃ 三 ┃.为确保正确使用,本节全面补充了Rl中的定 ┃
┃ ┃ ┃ 义。具体情况如下: ┃
┣━━━━━╋━━━━━╋━━━━━━━━━━━━━━━━━━━━━━┫
┃4.1 ┃ ┃ ┃
┃4.2 ┃ 7 ┃.新增。 ┃
┃4.3 ┃ ┃.等同于FAR119.3中的相应定义。 ┃
┃4.4 ┃ ┃ ┃
┣━━━━━╋━━━━━╋━━━━━━━━━━━━━━━━━━━━━━┫
┃ ┃ ┃.等同于FAR121-K分部中的相应定义。 ┃
┃ 4.5 ┃ 三(d) ┃ ┃
┃ ┃ ┃.等同于R1的相应定义。 ┃
┣━━━━━╋━━━━━╋━━━━━━━━━━━━━━━━━━━━━━┫
┃ 4.6 ┃ / ┃.新增;等同于FARl.1中的相应定义。 ┃
┣━━━━━╋━━━━━╋━━━━━━━━━━━━━━━━━━━━━━┫
┃4.7 ┃ ┃ ┃
┃4.8 ┃ 7 ┃.新增。 ┃
┃4.9 ┃ ┃.等同于FAR119.3中的相应定义。 ┃
┃4.10 ┃ ┃ ┃
┣━━━━━╋━━━━━╋━━━━━━━━━━━━━━━━━━━━━━┫
┃ 4.11 ┃二十七(a) ┃.等同于ICAO-A6-1 6.5.2.1和6.5.3.1中的相应 ┃
┃ ┃ ┃ 定义。其不同于FARl.1中的定义; ┃
┃ 4.12 ┃二十七(b) ┃ ┃
┃ ┃ ┃.补充和修改了Rl中有关该定义的要求。 ┃
┣━━━━━╋━━━━━╋━━━━━━━━━━━━━━━━━━━━━━┫
┃ 4.13 ┃ / ┃.新增;等同于FARl.1中的相应定义。 ┃
┣━━━━━╋━━━━━╋━━━━━━━━━━━━━━━━━━━━━━┫
┃ ┃ ┃.等同于Rl中的定义。 ┃
┃ 4.14 ┃ 三(f) ┃ ┃
┃ ┃ ┃.与FAR121-K分部中的定义是协调一致的。 ┃
┗━━━━━┻━━━━━┻━━━━━━━━━━━━━━━━━━━━━━┛
航空器适航司
┏━━━━━┳━━━━━┳━━━━━━━━━━━━━━━━━━━━━━━┓
┃ 4.15 ┃ / ┃.新增;等同于FAR121-K分部中的定义。 ┃
┣━━━━━╋━━━━━╋━━━━━━━━━━━━━━━━━━━━━━━┫
┃ ┃ ┃.等同于Rl中的定义。 ┃
┃ 4.16 ┃ 三(e) ┃.等同于ICAO-A6-I中的定义。 ┃
┃ ┃ ┃.等同于FARl.1中的定义。 ┃
┣━━━━━╋━━━━━╋━━━━━━━━━━━━━━━━━━━━━━━┫
┃ 4.17 ┃ / ┃.新增;等同于FAR121-K分部中的定义。 ┃
┣━━━━━╋━━━━━╋━━━━━━━━━━━━━━━━━━━━━━━┫
┃ 4.18 ┃ / ┃.新增;引自CCAR21-R2。 ┃
┣━━━━━╋━━━━━╋━━━━━━━━━━━━━━━━━━━━━━━┫
┃ ┃ ┃.本节中的5.1~5.42条与FAR121-K分部中的 ┃
┃ ┃ ┃ 各项仪表和设备要求在条目上是一一对应的, ┃
┃ 5. ┃ / ┃ 即分别对应于FAR121.305—121.360。 ┃
┃ ┃ ┃.本节5.43和5.44条则源自我国的专门要求。 ┃
┃ ┃ ┃.本节的具体编制情况如下所述。 ┃
┣━━━━━╋━━━━━╋━━━━━━━━━━━━━━━━━━━━━━━┫
┃ ┃ ┃.规定了飞机飞行和导航仪表的基本要求。 ┃
┃ ┃ ┃·等同于FAR121.305。但考虑到国情,将5.1(j)(3) ┃
┃ ┃ ┃ 和(4)中对相关飞机制造时间的要求从 ┃
┃ ┃ ┃ 1997/3/20后延至2003/12/31。 ┃
┃ ┃ ┃.对等于R1的六(b)条,但有以下差异: ┃
┃ ┃ ┃ .删去了六(b)(1)中对起落架位置指示器的要 ┃
┃ ┃ 六(a) ┃ 求。该要求来自FAR91.205(a)(10),按法规 ┃
┃ 5.1 ┃ ┃ ┃
┃ ┃ 六(b) ┃ 体系要求将归入其它规章。此外,因存在有 ┃
┃ ┃ ┃ CCAR23.729(e)或25.729(e)条的基本要求, ┃
┃ ┃ ┃ 删去后也不会造成遗漏。 ┃
┃ ┃ ┃ .新增了对客座数10~30且商载能力≤3400 ┃
┃ ┃ ┃ 仑斤的飞机安装备份地平仪的要求。 ┃
┃ ┃ ┃.删去了R1的六(a)条,因为它不再适合于R2 ┃
┃ ┃ ┃ 所规定的飞机和运行。 ┃
┣━━━━━╋━━━━━╋━━━━━━━━━━━━━━━━━━━━━━━┫
┃ ┃ ┃.新增;本条对应于FAR121.306,因CCAR121FS ┃
┃ 5.2 ┃ 7 ┃ 对便携式电子装置的使用已有明确规定,故按 ┃
┃ ┃ ┃ 飞标意见,此条暂备用。 ┃
┗━━━━━┻━━━━━┻━━━━━━━━━━━━━━━━━━━━━━━┛
航空器适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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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同于FAR121.307。 ┃
┃ 5.3 ┃ 七 ┃.覆盖了Rl的第七条。 ┃
┃ ┃ ┃.增补了有关安装涡轮发动机仪表的说明。 ┃
┣━━━━━━╋━━━━━╋━━━━━━━━━━━━━━━━━━━━━━━┫
┃ ┃ ┃ .等同于FAR121.308。但考虑到国情,将5.4(c) ┃
┃ ┃ ┃ 和(d)中对客座数10一30座非运输类飞机的要 ┃
┃ ┃ ┃ 求从1997/12/20后延至2003/12/31。 ┃
┃ ┃ ┃●与Rl的差异如下: ┃
┃ 5.4 ┃ 二十四 ┃ ┃
┃ ┃ ┃ 一 不论垃圾筒能否包容火焰,都应由灭火器灭 ┃
┃ ┃ ┃ 火; ┃
┃ ┃ ┃ .适当放宽了对客座数10~30座飞机的要 ┃
┃ ┃ ┃ 求。 ┃
┣━━━━━━╋━━━━━╋━━━━━━━━━━━━━━━━━━━━━━━┫
┃ ┃ ┃●等同于FAR121.309(a)。 ┃
┃ 5.5(a) ┃二十五(a) ┃ ┃
┃ ┃ ┃.与R1比较,新增了对5.6条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09Cb)。 ┃
┃ 5.5(b) ┃二十五(b) ┃.与Rl比较,新增了5.5(b)(1)条的定检要求; ┃
┃ ┃ ┃ 并为避免误导,删去了二十五(b)(4)条。 ┃
┣━━━━━━╋━━━━━╋━━━━━━━━━━━━━━━━━━━━━━━┫
┃ ┃ ┃.等同于FAR121.309(c)。 ┃
┃ ┃ ┃.覆盖了R1原有的内容,并进行了细化以便操 ┃
┃ 5.5(c) ┃二十五(c) ┃ ┃
┃ ┃ ┃ 作执行。新增了5.5(c)(3)和(6),对各种厨房配 ┃
┃ ┃ ┃ 置手提式灭火器作出了具体规定。 ┃
┣━━━━━━╋━━━━━╋━━━━━━━━━━━━━━━━━━━━━━━┫
┃ ┃ ┃.等同于FAR121.309(d)。 ┃
┃ ┃ ┃.覆盖了Rl原有的内容,并适当细化以便操作 ┃
┃ 5.5(d) ┃二十五(d) ┃ ┃
┃ ┃ ┃ 执行。新增附录E,补充了对各种急救用品和 ┃
┃ ┃ ┃ 医疗用品的具体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09(e)。 ┃
┃ ┃ ┃.与Rl比较,增加了对非载客运输类飞机的要 ┃
┃ 5.5(e) ┃三十五(e) ┃ ┃
┃ ┃ ┃ 求,但取消了Rl中对非运输类飞机所作的要 ┃
┃ ┃ ┃ 求。 ┃
┣━━━━━━╋━━━━━╋━━━━━━━━━━━━━━━━━━━━━━━┫
┃ ┃ ┃.等同于FAR121.309(f)。 ┃
┃ 5.5(f) ┃二十五(f) ┃.覆盖了Rl原有的内容,并适当细化以便操作 ┃
┃ ┃ ┃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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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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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以满足使用需要。 ┃
┃ ┃ ┃.等同于FAR121.310(a)和(b)。 ┃
┃ 5.6(a) ┃ 7 ┃.5.6(a)中局方认可的条款版次为1972/4/30生效 ┃
┃ 5.6(b) ┃ ┃ 的FAR25.309(f)(l)。 ┃
┃ ┃ ┃.5.6(b)中局方认可的条款版次为1972/4/30生效 ┃
┃ ┃ ┃ 的FAR25.812(b)。 ┃
┣━━━━━━╋━━━━━╋━━━━━━━━━━━━━━━━━━━━━━┫
┃ ┃ ┃.等同于FAR121.310(c)。 ┃
┃ ┃ ┃.其中的5.6(c)(3)覆盖了Rl的要求。 ┃
┃ 5.6(c) ┃二十五(h) ┃ ┃
┃ ┃ ┃.本条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1或 ┃
┃ ┃ ┃ R2的25.812(e)。 ┃
┣━━━━━━╋━━━━━╋━━━━━━━━━━━━━━━━━━━━━━┫
┃ 5.6(d) ┃ ┃ .新增;以满足使用需要。 ┃
┃ 5.6(e) ┃ ┃ o等同于FAR121.310(d)~(e)。 ┃
┣━━━━━━╋━━━━━╋━━━━━━━━━━━━━━━━━━━━━━┫
┃ ┃ ┃ .等同于FAR121.310(f)。 ┃
┃ ┃ ┃ .与Rl比较,未包含有关A型应急出口通道宽 ┃
┃ 5.6(f) ┃ 三十(j) ┃ 度的要求,其它等同于Rl原有的要求。 ┃
┃ ┃ ┃.5.6(f)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2的 ┃
┃ ┃ ┃ 25.813(c)。 ┃
┣━━━━━━╋━━━━━╋━━━━━━━━━━━━━━━━━━━━━━┫
┃ 5.6(g) ┃ ┃ ┃
┃ 5.6(h) ┃ ┃ .新增;以满足使用需要。 ┃
┃ 5.6(i) ┃ ┃ ┃
┃ 5.6(j) ┃ ┃ .等同于FAR121.310(g)~(k)。 ┃
┃ 5.6(k) ┃ ┃ ┃
┣━━━━━━╋━━━━━╋━━━━━━━━━━━━━━━━━━━━━━┫
┃ ┃ ┃.等同于FAR121.310(1)。 ┃
┃ 5.6(1) ┃二十五(g) ┃ ┃
┃ ┃ ┃.等同于Rl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11(a)。 ┃
┃5.7(a) ┃三十八(a) ┃.覆盖了Rl二十八(a)条的要求,并补充了航路 ┃
┃ ┃ ┃ 飞行期间共用安全带的许可。 ┃
┣━━━━━━╋━━━━━╋━━━━━━━━━━━━━━━━━━━━━━┫
┃ ┃ ┃.新增;补充了对未满2周岁幼儿使用约束装置 ┃
┃ ┃ ┃ 的要求。 ┃
┃ 5.7(b) ┃ / ┃.等同于FAR121.311(b)一(c)的基本要求。但按 ┃
┃ 5.7(c) ┃ ┃ ┃
┃ ┃ ┃ 国情进行了必要的改写。 ┃
┃ ┃ ┃.5.7(b)(2)中经批准或认可的幼儿约束系统应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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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适航司
┏━━━━━━┳━━━━━━┳━━━━━━━━━━━━━━━━━━━━━━━━━┓
┃ ┃ ┃ 有以下任一标识: ┃
┃ ┃ ┃ . 按美国标准制造时,‘'rrhis child restraint ┃
┃ ┃ ┃ system conforms to all applicable Federal ┃
┃ ┃ ┃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或”This ┃
┃ ┃ ┃ Restraint Is Certified For Use In Motor ┃
┃ ┃ ┃ Vehicles And Aircraft”(红色字样)。 ┃
┃ ┃ ┃ .按联合国(UBD或按其它国家的相应标准制 ┃
┃ ┃ ┃ 造时,根据这些标准的规定所做的标识。 ┃
┃ ┃ ┃.5.7(c)中的助力式系统是指美国Federal Motor ┃
┃ ┃ ┃ Vehicle Standard No. 213所定义的助力系统。 ┃
┣━━━━━━╋━━━━━━╋━━━━━━━━━━━━━━━━━━━━━━━━━┫
┃ ┃ ┃.新增;补充了有关侧向座椅和竖直旅客座椅靠 ┃
┃ 5.7(d) ┃ / ┃ 背的要求。 ┃
┃ 5.7(e) ┃ ┃ ┃
┃ ┃ ┃.等同于FAR121.311(d)~(e)。 ┃
┣━━━━━━╋━━━━━━╋━━━━━━━━━━━━━━━━━━━━━━━━━┫
┃ ┃ ┃·等同于FAR121.311(f)~(g)的基本要求。考虑 ┃
┃ ┃ ┃ 到国情,将对非运输类飞机制造时间的要求从 ┃
┃ 5.7(f) ┃二十八(b) ┃ 1997/3/20后延到2003/1/1。 ┃
┃ 5.7(g) ┃ ┃.覆盖了Rl原有的要求。 ┃
┃ ┃ ┃.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1中的 ┃
┃ ┃ ┃ 25.785。 ┃
┣━━━━━━╋━━━━━━╋━━━━━━━━━━━━━━━━━━━━━━━━━┫
┃ 5.7(h) ┃ / ┃.新增;补充了有关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 ┃
┃ 5.7(i) ┃ ┃.筹同于FAR121.311(h)~(i)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12(a)中的.适用要求(但删去 ┃
┃ ┃ ┃ 了有关美国老旧飞机的情况)。 ┃
┃ ┃ ┃.对除座椅垫以外的材料,覆盖了R1中至今仍 ┃
┃ ┃ ┃ 然有效的内容(对应CAD-94-MULT-13R1), ┃
┃ 5.8(a) ┃ 二十九 ┃ 并补充了对机上厨房餐车和标准容器的阻燃 ┃
┃ ┃ ┃ 要求。 ┃
┃ ┃ ┃.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3中的 ┃
┃ ┃ ┃ 25.853(其等效于1995/3/6生效的FAR ┃
┃ ┃ ┃ 25.8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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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等同于FAR121.312(b)的要求。 ┃
┃ ┃ ┃ .覆盖了Rl中至今仍然有效的有关座椅垫材料 ┃
┃ ┃ ┃ 的内容(对应于CAD-94-MULT-13R1),并补 ┃
┃ 5.8(b) ┃ 二十九 ┃ ┃
┃ ┃ ┃ 充了对非运输类飞机的要求。 ┃
┃ ┃ ┃.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1或R2 ┃
┃ ┃ ┃ 中的25.853。 ┃
┣━━━━━╋━━━━━━╋━━━━━━━━━━━━━━━━━━━━━━┫
┃ ┃ 三十 ┃ .等同于FAR121.313。 ┃
┃ 5.9 ┃ ┃ .覆盖了R1的内容,并进行了必要的文字补充 ┃
┃ ┃ (a)一(i) ┃ ┃
┃ ┃ ┃ 和修改。 ┃
┣━━━━━╋━━━━━━╋━━━━━━━━━━━━━━━━━━━━━━┫
┃ ┃ ┃.新增;以满足使用需要。 ┃
┃5.lO(a) ┃ / ┃o等同于FAR121.314(a)和(b)。 ┃
┃5.lO(b) ┃ ┃.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1中的 ┃
┃ ┃ ┃ 25.857。 ┃
┣━━━━━╋━━━━━━╋━━━━━━━━━━━━━━━━━━━━━━┫
┃ ┃ ┃.新增;对应于FAR121.314(c)(关于D级货舱 ┃
┃ 5.lO(c) ┃ / ┃ 防火)。 ┃
┃ ┃ ┃.考虑到国情,暂备用。 ┃
┣━━━━━╋━━━━━━╋━━━━━━━━━━━━━━━━━━━━━━┫
┃ ┃ ┃.新增;以便收入CAD-94-MULT-13R1的相应 ┃
┃ ┃ ┃ 内容。 ┃
┃5.lO(d) ┃ / ┃ ┃
┃ ┃ ┃.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1中的 ┃
┃ ┃ ┃ 25.855和857。 ┃
┣━━━━━╋━━━━━━╋━━━━━━━━━━━━━━━━━━━━━━┫
┃ ┃ ┃●等同于FAR121.315。 ┃
┃ 5.11 ┃ 五 ┃ ┃
┃ ┃ ┃.等效于Rl的要求。 ┃
┣━━━━━╋━━━━━━╋━━━━━━━━━━━━━━━━━━━━━━┫
┃ ┃ ┃.新增;以满足使用需要。 ┃
┃ ┃ ┃.等同于FAR121.316。 ┃
┃ 5.12 ┃ 7 ┃ ┃
┃ ┃ ┃.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2中的 ┃
┃ ┃ ┃ 25.963(e)。 ┃
┣━━━━━╋━━━━━━╋━━━━━━━━━━━━━━━━━━━━━━┫
┃ ┃ 三十一 ┃-等同于FAR121.317(a)。 ┃
┃ S 13(al ┃ ┃ ┃
┃ ┃ (a) ┃●等同于Rl的相应内容。 ┃
┣━━━━━╋━━━━━━╋━━━━━━━━━━━━━━━━━━━━━━┫
┃ ┃ ┃.新增;补充了对系好安全带标示的使用要求。 ┃
┃5.13(b) ┃ / ┃ ┃
┃ ┃ ┃.等同于FAR121.317(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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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增;补充了对禁止吸烟标示或标牌的使用要 ┃
┃ 5.13(c) ┃ / ┃ 求。 ┃
┃ ┃ ┃.等同于FAR121.317(c)的基本要求。 ┃
┣━━━━━╋━━━━━━━━━╋━━━━━━━━━━━━━━━━━━━━━━━┫
┃ ┃三十一 ┃.等同于FAR121.317(d)的要求。 ┃
┃5.13(d) ┃ ┃ ┃
┃ ┃ (b) ┃.等同于R1的相应要求。 ┃
┣━━━━━╋━━━━━━━━━╋━━━━━━━━━━━━━━━━━━━━━━━┫
┃5.13(f) ┃ / ┃.新增;以满足使用需要。 ┃
┃5.13(g) ┃ ┃·等同于FAR121.317(f)和(g)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17(h)的要求。 ┃
┃ ┃ —一J ‘__一 ┃ .加上5.13(g)的标牌要求后,覆盖了Rl的相应 ┃
┃5.13(h) ┃ ┃ ┃
┃ ┃ (d)和(e) ┃ ┃
┃ ┃ ┃ 要求。 ┃
┣━━━━━╋━━━━━━━━━╋━━━━━━━━━━━━━━━━━━━━━━━┫
┃ ┃ 三十一 ┃●等同于FAR121.317(i)的要求。 ┃
┃ 5.13(i) ┃ ┃ ┃
┃ ┃ (d) ┃.覆盖了Rl的相应要求。 ┃
┣━━━━━╋━━━━━━━━━╋━━━━━━━━━━━━━━━━━━━━━━━┫
┃5.13(j) ┃ / ┃.新增;以补充使用方面的需要。 ┃
┃5.13(k) ┃ ┃·等同于FAR121.317(j)和(k)的要求。 ┃
┣━━━━━╋━━━━━━━━━╋━━━━━━━━━━━━━━━━━━━━━━━┫
┃ ┃ ┃.新增;补充了对非运输类飞机的旅客告示要 ┃
┃5.13(1) ┃ / ┃ 求。 ┃
┃ ┃ ┃.等同于FAR121.317(1)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18对飞机客座数的要求。 ┃
┃ 5.14 ┃ 三十二 ┃ .与Rl相比,客座数放宽了1座,即>19而非 ┃
┃ ┃ ┃ >19。 ┃
┣━━━━━╋━━━━━━━━━╋━━━━━━━━━━━━━━━━━━━━━━━┫
┃ ┃ ┃ .等同于FAR121.318(a)。 ┃
┃ 5.14(a) ┃ 三十二(a) ┃ ┃
┃ ┃ ┃ .等同于Rl的要求。 ┃
┣━━━━━╋━━━━━━━━━╋━━━━━━━━━━━━━━━━━━━━━━━┫
┃ ┃ ┃.新增;补充了对适航批准的要求。 ┃
┃ 5.14(b) ┃ / ┃ ┃
┃ ┃ ┃o等同于FAR121.318(b)。 ┃
┣━━━━━╋━━━━━━━━━╋━━━━━━━━━━━━━━━━━━━━━━━┫
┃5.14(c) ┃三十二(b) ┃ ┃
┃5.14(d) ┃三十二(c) ┃.等同于FAR121.318(c)~(f)。 ┃
┃5.14(e) ┃三十二(d) ┃.等同于Rl的相应要求。 ┃
┃5.14(f) ┃三十=(e) ┃ ┃
┗━━━━━┻━━━━━━━━━┻━━━━━━━━━━━━━━━━━━━━━━━┛
┏━━━━┳━━━━┳━━━━━━━━━━━━━━━━━━━━━━┓
┃ ┃ ┃.新增;补充了对运输类飞机上该系统的安装要 ┃
┃5.14(g) ┃ / ┃ 求。 ┃
┃ ┃ ┃·等同于FAR121.318(g)。 ┃
┗━━━━┻━━━━┻━━━━━━━━━━━━━━━━━━━━━━┛
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
┃ ┃ ┃ .等同于FAR121.319对飞机客座数的要求。 ┃
┃ 5.15(a) ┃ 三十三 ┃ .与Rl相比,客座数放宽了1座,即>19而非 ┃
┃ ┃ ┃ ≥19。 ┃
┣━━━━━━╋━━━━━━╋━━━━━━━━━━━━━━━━━━━━━━━━┫
┃ 5.15(a) ┃三十三(a) ┃.等同于FAR121.319(a)(2)。[注:(a)(1)为备用】 ┃
┃ (1) ┃ ┃o等同于R1的要求。 ┃
┣━━━━━━╋━━━━━━╋━━━━━━━━━━━━━━━━━━━━━━━━┫
┃ ┃ ┃.新增,按大型飞机和小型飞机提出不同的要 ┃
┃5.15(a) ┃ / ┃ 求。 ┃
┃ (2) ┃ ┃ ┃
┃ ┃ ┃.等同于FAR121.319(a)(3)。 ┃
┣━━━━━━╋━━━━━━╋━━━━━━━━━━━━━━━━━━━━━━━━┫
┃5.15(b) ┃ 三十三 ┃●对系统的基本要求。 ┃
┃ (1) ┃ (b) ┃.等同于FAR121.319(b)的相应要求。 ┃
┃(2) ┃ (c) ┃ ┃
┃(4) ┃ (e) ┃.5.15m)(1)(2)和(4)等同于Rl的相应要求。 ┃
┣━━━━━━╋━━━━━━╋━━━━━━━━━━━━━━━━━━━━━━━━┫
┃ ┃ ┃.新增,补充了在非大型喷气飞机上对该系统的 ┃
┃ ┃ ┣━━━━━━━━━━━━━━━━━━━━━━━━┫
┃5.15(b) ┃ / ┃ 要求。 ┃
┃ (3) ┃ ┃ ┃
┃ ┃ ┃.等同于FAR121.319(b)(3)。 ┃
┣━━━━━━╋━━━━━━╋━━━━━━━━━━━━━━━━━━━━━━━━┫
┃ ┃ 三十三 ┃.在大型喷气飞机上对系统的附加要求。 ┃
┃ 5.15 ┃ (d) ┃.等同于FAR121.319(b) (5)。 ┃
┃ (b)(5) ┃ (f) ┃.与Rl对系统本身的要求相同,但R2只要求大 ┃
┃ ┃ (g) ┃ 型喷气飞机符合该附加要求。 ┃
┣━━━━━━╋━━━━━━╋━━━━━━━━━━━━━━━━━━━━━━━━┫
┃5.16(a) ┃ 八(a) ┃.等同于FAR121.323(a)和(b)。【注:121.321备用】 ┃
┃5.16(b) ┃ 八(b) ┃.等同于Rl的相应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23(c)。 ┃
┃5.16(c) ┃ 入(c) ┃.在对运输类飞机的要求上与R1相同。补充了 ┃
┃ ┃ ┃ 对非运输类飞机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23(d)。 ┃
┃ 5.16(d) ┃ 八(d) ┃ ┃
┃ ┃ ┃.等同于Rl的要求。 ┃
┗━━━━━━┻━━━━━━┻━━━━━━━━━━━━━━━━━━━━━━━━┛
┏━━━━┳━━━━┳━━━━━━━━━━━━━━━━━━━━━━━┓
┃ ┃ ┃●新增,彳I、兀J对附加的空运招不系统和商反表 ┃
┃5.16(e) ┃ / ┃ 的要求。 ┃
┃5.16(f) ┃ ┃ ┃
┃ ┃ ┃o等同于FAR121.323(e)和(f)。 ┃
┗━━━━┻━━━━┻━━━━━━━━━━━━━━━━━━━━━━━┛
-12-
航空器适航司
┏━━━━━┳━━━━━━┳━━━━━━━━━━━━━━━━━━━━━━━━┓
┃ ┃ ┃.等同于FAR121.325。 ┃
┃ ┃ ┃.与R1的差异如下: ┃
┃ ┃ 六(c) ┃ 一 补充了对附加的空速指示系统和高度表的 ┃
┃ 5.17 ┃ ┃ 要求以及对仪表灯的要求。 ┃
┃ ┃ 六(d) ┃ ┃
┃ ┃ ┃ 一 删去了Rl的六(c)(2)~(3)和六(d)(2)~(5), ┃
┃ ┃ ┃ 因为它们已经由R2的5.9条和5.33条覆盖 ┃
┃ ┃ ┃ 了。 ┃
┣━━━━━╋━━━━━━╋━━━━━━━━━━━━━━━━━━━━━━━━┫
┃ ┃ ┃ .等同于FAR121.327(a)。 ┃
┃ ┃ ┃ .与R1的差别如下: ┃
┃ 5.18(a) ┃ 三十四(a) ┃ .仅适用于活塞式发动机飞机,而非Rl中的 ┃
┃ ┃ ┃ 所有飞机。 ┃
┃ ┃ ┃ .补充了确定补氧量时应考虑的要素。 ┃
┣━━━━━╋━━━━━━╋━━━━━━━━━━━━━━━━━━━━━━━━┫
┃ ┃ ┃ .等同于FAR121.327(b)。 ┃
┃ ┃ ┃ .与R1相比,在补氧的要求上相同。但Rl仅要 ┃
┃ 5.18(b) ┃ 三十四(b) ┃ 求向飞行员补氧,而R2则要求向每一工作的 ┃
┃ ┃ ┃ 飞行机组成员(包括: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 ┃
┃ ┃ ┃ 领航员)补氧。 ┃
┣━━━━━╋━━━━━━╋━━━━━━━━━━━━━━━━━━━━━━━━┫
┃ ┃ ┃ .等同于FAR121.327(c)。 ┃
┃ 5.18(c) ┃ 三十四(c) ┃ .与Rl(c)(2)和(3)相同。但将Rl(c)(1)要求的 ┃
┃ ┃ ┃ 3000米下限高度改为2400米。 ┃
┣━━━━━╋━━━━━━╋━━━━━━━━━━━━━━━━━━━━━━━━┫
┃ ┃ ┃.新增;补充了有关座舱气压高度的说明。 ┃
┃ 5.18(d) ┃ 7 ┃ ┃
┃ ┃ ┃.等同于FAR121.327(d)。 ┃
┣━━━━━╋━━━━━━╋━━━━━━━━━━━━━━━━━━━━━━━━┫
┃ ┃ ┃.等同于FAR121.329(a)。 ┃
┃ ┃ ┃.与R1的差别如下: ┃
┃ ┃ ┃ .仅适用于涡轮发动机飞机,而非Rl中的所 ┃
┃ ┃ ┃ 有飞机, ┃
┃5.19(a) ┃三十四(a) ┃ ┃
┃ ┃ ┃ , 宕l、布了确定补氢旨时应考康的粤素. ┃
┗━━━━━┻━━━━━━┻━━━━━━━━━━━━━━━━━━━━━━━━┛
┏━┳━┳━━━━━━━━━━━━━━━━━━━━━━┓
┃ ┃ ┃ . 补充了在确定涡轮发动机增压飞机的补氧 ┃
┃ ┃ ┃ 量时应考虑的附加因素。 ┃
┃ ┃ ┃ 。 补充了有关最大座舱气压高度的说明。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等同于FAR121.329(b)。 ┃
┃ ┃ ┃.与Rl相比,在补氧的要求上相同。但Rl仅要 ┃
┃5.19(b) ┃三十四(b) ┃ 求向飞行员补氧,而R2则要求向每一工作的 ┃
┃ ┃ ┃ 飞行机组成员(包括: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 ┃
┃ ┃ ┃ 领航员)补氧。 ┃
┣━━━━━╋━━━━━━╋━━━━━━━━━━━━━━━━━━━━━━━┫
┃ ┃ ┃ .等同于FAR121.329(c)。 ┃
┃ 5.19(c) ┃ 三十四(c) ┃ ┃
┃ ┃ ┃ ●与Rl(c)相同。 ┃
┣━━━━━╋━━━━━━╋━━━━━━━━━━━━━━━━━━━━━━━┫
┃ ┃ ┃ .等同于FAR121.331(a)。 ┃
┃ 5.20(a) ┃ 三十五 ┃ .与R1的差别为:仅适用于活塞式发动机的增 ┃
┃ ┃ ┃ 压飞机,而非Rl中的所有增压飞机。 ┃
┣━━━━━╋━━━━━━╋━━━━━━━━━━━━━━━━━━━━━━━┫
┃ ┃ ┃ .等同于FAR121.331(b)。 ┃
┃ ┃ ┃ .与R1相比,在补氧的要求上相同。但Rl仅要 ┃
┃ ┃ ┃ 求向飞行员补氧,而R2除要求向每一工作的 ┃
┃ 5.20(b) ┃ 三十五(a) ┃ ┃
┃ ┃ ┃ 飞行机组成员(包括: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 ┃
┃ ┃ ┃ 领航员)补氧至少2小时外,还要向机组成员 ┃
┃ ┃ ┃ 提供充足的补氧。 ┃
┣━━━━━╋━━━━━━╋━━━━━━━━━━━━━━━━━━━━━━━┫
┃ ┃ ┃ .等同于FAR121.331(c)。 ┃
┃ ┃ ┃ .与Rl相比,覆盖了三十五(d)(1)(i)的要求,同 ┃
┃ ┃ ┃ 时增补了5.20(c)(2)和(3)的内容。此时,补氧 ┃
┃ 5.20(c) ┃ 三十五(d) ┃ ┃
┃ ┃ ┃ 高度的下限为2400米而非Rl的3000米。 ┃
┃ ┃ ┃.三十五(d)(1)(ii)和(iii)是对涡轮发动机的增压 ┃
┃ ┃ ┃ 飞机的要求。故删除。 ┃
┣━━━━━╋━━━━━━╋━━━━━━━━━━━━━━━━━━━━━━━┫
┃ ┃ ┃.新增;补充了对计算霈氧量时的假定。 ┃
┃ 5.20(d) ┃ / ┃ ┃
┃ ┃ ┃.等同于FAR121.331(d)。 ┃
┣━━━━━╋━━━━━━╋━━━━━━━━━━━━━━━━━━━━━━━┫
┃ ┃ ┃.世罔工P^n 1^1,'^,’,o ┃
┃ ┃ ┃’寸J叫J【Y'^工二.L.JJjLa夕。 ┃
┃5.21(a) ┃三十五 ┃.与Rl的差别为:仅适用于涡轮发动机的增压 ┃
┃ ┃ ┃ 飞机,而非Rl中的所有增压飞机。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 .等同于FAR121.333(b)。 ┃
┃ ┃ ┃ .与Rl相比,在补氧的要求上等同。但Rl仅要 ┃
┃ 5.21(b) ┃ 三十五(a) ┃ 求向飞行员补氧,而R2则要求向每一工作的 ┃
┃ ┃ ┃ 飞行机组成员(包括: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 ┃
┃ ┃ ┃ 领航员)补氧。 ┃
┣━━━━━╋━━━━━━╋━━━━━━━━━━━━━━━━━━━━━━┫
┃ ┃ ┃ .等同于FAR121.333(c)。 ┃
┃ ┃ ┃ .与Rl相比,在补氧的要求上等同。但Rl仅要 ┃
┃ 5.21(c) ┃ 三十五(b) ┃ 求向飞行员补氧,而R2则要求向每一工作的 ┃
┃ ┃ ┃ 飞行机组成员(包括: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 ┃
┃ ┃ ┃ 领航员)补氧。 ┃
┣━━━━━╋━━━━━━╋━━━━━━━━━━━━━━━━━━━━━━┫
┃ ┃ ┃ .等同于FAR121.333(d)。 ┃
┃ 5.21(d) ┃ 三十五(c) ┃ ┃
┃ ┃ ┃ .等同于Rl。 ┃
┣━━━━━╋━━━━━━╋━━━━━━━━━━━━━━━━━━━━━━┫
┃ ┃ ┃ .等同于FAR121.333(e)。 ┃
┃ ┃ ┃ .与Rl相比,在补氧的要求上等同。但Rl仅要 ┃
┃ 5.21(e) ┃ 三十五(d) ┃ ┃
┃ ┃ ┃ 求向旅客补氧,而R2则要求向乘员(包括: ┃
┃ ┃ ┃ 旅客和乘务员等)补氧。 ┃
┣━━━━━╋━━━━━━╋━━━━━━━━━━━━━━━━━━━━━━┫
┃ ┃ ┃.新增;补充了对旅客进行简介的要求。 ┃
┃ 5.21(f) ┃ / ┃ ┃
┃ ┃ ┃.等同于FAR121.333(f)。 ┃
┣━━━━━╋━━━━━━╋━━━━━━━━━━━━━━━━━━━━━━┫
┃ ┃ ┃.新增;补充了对供氧设备的要求。其中: ┃
┃ ┃ ┃ .对活塞发动机飞机,局方认可的供氧设备标 ┃
┃ ┃ ┃ 准为美国CAR4b.651 (1950/ 7/20); ┃
┃ 5.22 ┃ 7 ┃ ┃
┃ ┃ ┃ 一对涡轮发动机飞机,局方认可的供氧设备标 ┃
┃ ┃ ┃ 准为美国CAR4b.651 (1958/ 9/1)。 ┃
┃ ┃ ┃.等同于FAR121.335, ┃
┣━━━━━╋━━━━━━╋━━━━━━━━━━━━━━━━━━━━━━┫
┃ ┃ ┃ -丝翻工DA Dl-11 001/^、 ┃
┃ ┃ ┃ -可l■JlrVI\l厶l.JJ,、、n,。 ┃
┃5.二3(a) ┃三十六 ┃ .与Rl的适用范围不同。Rl仅对大型飞机有要 ┃
┃ ┃ ┃ 求,但R2要求的是所有飞机。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等同于FAR121.337(b)(l)。 ┃
┃ ┃ ┃.与R1相比,在设备功能的要求上等同。但Rl ┃
┃ 5.23 ┃三十六(a) ┃ 仅要求保护飞行员,而R2则要求保护每一工 ┃
┃ (b)(1) ┃ ┃ ┃
┃ ┃ ┃ 作的飞行机组成员(包括:飞行员、飞行工程 ┃
┃ ┃ ┃ 师和领航员)和进行灭火的机组成员。 ┃
┣━━━━━━╋━━━━━╋━━━━━━━━━━━━━━━━━━━━━━━┫
┃5.23 ┃ ┃.新增;分别补充了有关设备定检的要求和有关 ┃
┃ ┃ / ┃ 设备对视觉影响的要求。 ┃
┃ ┃ ┃.等同于FAR121.337(b)(2)和(3)。 ┃
┣━━━━━━╋━━━━━╋━━━━━━━━━━━━━━━━━━━━━━━┫
┃ ┃ ┃.等同于FAR121.337(b)(4)。 ┃
┃ 5.23 ┃三十六(b) ┃.覆盖了Rl的要求,细化了使用说明并补充了 ┃
┃ (b)(4) ┃ ┃ ┃
┃ ┃ ┃ 有关进行无线电通讯的要求。 ┃
┣━━━━━━╋━━━━━╋━━━━━━━━━━━━━━━━━━━━━━━┫
┃5.23 ┃ ┃.新增;分别补充了有关乘务员使用设备的要求 ┃
┃ ┃ / ┃ 以及该设备与补氧要求之间的关系。 ┃
┃ ┃ ┃.等同于FAR121.337(b)(5)和(6)。 ┃
┣━━━━━━╋━━━━━╋━━━━━━━━━━━━━━━━━━━━━━━┫
┃ 5.23 ┃三十六(c) ┃.等同于FAR121.337(b)(7)。 ┃
┃ (b)(7) ┃ ┃.覆盖了Rl的要求,明确了被保护的对象。 ┃
┣━━━━━━╋━━━━━╋━━━━━━━━━━━━━━━━━━━━━━━┫
┃ ┃ ┃.等同于FAR121.337(b)(8)。 ┃
┃ 5.23 ┃三十六(d) ┃.覆盖了Rl的要求。Rl仅要求保护飞行员,而 ┃
┃ (b)(8) ┃ ┃ R2则要求保护每一工作的飞行机组成员(包 ┃
┃ ┃ ┃ 括:飞行员、飞行工程师和领航员)。 ┃
┣━━━━━━╋━━━━━╋━━━━━━━━━━━━━━━━━━━━━━━┫
┃ ┃ ┃.等同于FAR121.337(b)(9), ┃
┃ 5.23 ┃三十六(e) ┃.与Rl的差别是,增加了在运输类飞机厨房内 ┃
┃ (b)(9) ┃ ┃ 配备该设备的要求。同时,因不够实用,取消 ┃
┃ ┃ ┃ 了在货舱内进行该配备的要求。 ┃
┣━━━━━━╋━━━━━╋━━━━━━━━━━━━━━━━━━━━━━━┫
┃ ┃ ┃.新增;补充了对设备进行飞行前检查的要求。 ┃
┃ 5.23(c) ┃ / ┃ ┃
┃ ┃ ┃.等同于FAR121.337(c)。 ┃
┣━━━━━━╋━━━━━╋━━━━━━━━━━━━━━━━━━━━━━━┫
┃ ┃二十七(a) ┃.等同于FAR121.339(a)对设备本身的要求。但 ┃
┃ ┃ ┃ DA D1 1针工一阔山曲地审U LI,Tt_、^n皿坦白 ┃
┗━━━━━━┻━━━━━┻━━━━━━━━━━━━━━━━━━━━━━━┛
┏━━━━━┳━━━━━━┳━━━━━━━━━━━━━━━━━━━━━━━━━━━━━━━━━━━━━━━━━━━━┓
┃ ┃ 一T屯LCJ ┃ -上▲工、I‘▲,’_ _ , I'1/q、7删一■,、__/、.yU工、一上▲V/ l1J 7’ ┃
┃ 5.24(a) ┃ 二十七 ┃ 故与5.24(a)所指的广阔水域是不同的。 ┃
┃ ┃ (c)(12) ┃.覆盖了Rl中的要求。并补充了对存放在飞机 ┃
┃ ┃ (c)(13) ┃ 上的救生型应急定位发射机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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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适航司
┏━━━━━┳━━━━━━┳━━━━━━━━━━━━━━━━━━━━━━┓
┃ ┃ ┃ .等同于FAR121.339(b)。 ┃
┃ ┃ ┃ .不同于R1的要求。即,救生筏上无需装有ELT ┃
┃ 5.24(b) ┃ 二十七(d) ┃ ┃
┃ ┃ ┃ 但该ELT应存放在飞机内经批准的便于快速 ┃
┃ ┃ ┃ 取用的位置处。 ┃
┣━━━━━╋━━━━━━╋━━━━━━━━━━━━━━━━━━━━━━┫
┃ ┃ ┃ .等同于FAR121.339(c)。 ┃
┃ 5.24(c) ┃ 二十七(c) ┃ .覆盖了R1中的要求。并强调应按所飞航路的 ┃
┃ ┃ ┃ 类别来确定救生包的内容。 ┃
┣━━━━━╋━━━━━━╋━━━━━━━━━━━━━━━━━━━━━━┫
┃ ┃ ┃ .等同于FAR121.340(a)。 ┃
┃ 5.25(a) ┃ 二十七(a) ┃ .放宽了R1的要求。即,除救生衣外,也可采 ┃
┃ ┃ ┃ 用其它漂浮装置(如座椅垫等)。 ┃
┣━━━━━╋━━━━━━╋━━━━━━━━━━━━━━━━━━━━━━┫
┃ ┃ ┃.等同于FAR121.340(b)。 ┃
┃5.25(b) ┃二十七(e) ┃ ┃
┃ ┃ ┃.覆盖了R1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41(a)。 ┃
┃ ┃ ┃.与R1的差异是,Rl允许所有飞机在不经23 ┃
┃ ┃ ┃ 或25部防冰审定但具有一定防冰和除冰功能 ┃
┃5.26(a) ┃十五(a) ┃ 时进行结冰条件下的飞行。而R2只允许按 ┃
┃ ┃ ┃ VFR飞行的非运输类飞机在不经防冰审定但 ┃
┃ ┃ ┃ 具有一定防冰和除冰功能时进入轻度或中度 ┃
┃ ┃ ┃ 结冰空域。 ┃
┣━━━━━╋━━━━━━╋━━━━━━━━━━━━━━━━━━━━━━┫
┃ ┃ ┃.等同于FAR121.341(b)。 ┃
┃5.26(b) ┃十五(b) ┃.等同于R1的要求。并补充了有关说明,以便 ┃
┃ ┃ ┃ 操作执行。 ┃
┣━━━━━╋━━━━━━╋━━━━━━━━━━━━━━━━━━━━━━┫
┃ ┃ ┃.新增;补充了对非运输类飞机的要求。 ┃
┃ 5.26(c) ┃ 7 ┃ ┃
┃ ┃ ┃.等同于FAR121.341(c)。 ┃
┣━━━━━╋━━━━━━╋━━━━━━━━━━━━━━━━━━━━━━┫
┃ ┃ ┃.新增;补充了在处理结冰预报时的要求。 ┃
┃5.26(d) ┃ 7 ┃ ┃
┃ ┃ ┃.等同于FAR121.341(d)。 ┃
┣━━━━━╋━━━━━━╋━━━━━━━━━━━━━━━━━━━━━━┫
┃ ┃ ┃.等同于FAR121.342。 ┃
┃ ┃ ┃.等同于R1的要求。 ┃
┃ 5.27 ┃ 九 ┃ ┃
┃ ┃ ┃.本条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25-R2的 ┃
┃ ┃ ┃ 25.1326。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 .等同于FAR121.343(a)。 ┃
┃ ┃ ┃ .与Rl的差别如下: ┃
┃ ┃ 二十二(a) ┃ .Rl要求的是9座以上的多发涡轮飞机,而 ┃
┃ ┃ 二十二(d) ┃ ┃
┃ 5.28(a) ┃ ┃ R2则是老型号的大型涡轮飞机或运行高度 ┃
┃ ┃ 二十二(h) ┃ ┃
┃ ┃ 二十二(e) ┃ 大于7600米的大型飞机; ┃
┃ ┃ ┃ .R2的记录参数约为Rl的1/5。个别参数的 ┃
┃ ┃ ┃ 记录范围和精度等也有差异。 ┃
┣━━━━━╋━━━━━━╋━━━━━━━━━━━━━━━━━━━━━━━━━┫
┃ ┃ ┃ .等同于FAR121.343(d)。[121.343(b)和(c)不适用】 ┃
┃ ┃ ┃ ●与Rl的差异如下: ┃
┃ ┃ 二十二(d) ┃ 。R2仅适用于1989/5/26后制造的老型号的大 ┃
┃ 5.28(b) ┃ 二十二(h) ┃ 型涡轮飞机或运行高度大于7600米的大型 ┃
┃ ┃ ┃ 飞机; ┃
┃ ┃ 二十二(e) ┃ ┃
┃ ┃ ┃ 一R2明确要求以数字方式记录和存储数据; ┃
┃ ┃ ┃ 一R2的记录参数约为Rl的1/2。个别参数的 ┃
┃ ┃ ┃ 记录范围和精度等也有差异。 ┃
┣━━━━━╋━━━━━━╋━━━━━━━━━━━━━━━━━━━━━━━━━┫
┃ ┃ ┃ .等同于FAR121.343(e)。 ┃
┃ ┃ ┃ ●与R1的差异如下: ┃
┃ ┃ 二十二(d) ┃ 一R2仅适用于具有总线和DFDAU的老型号 ┃
┃ 5.28(c) ┃ 二十二(h) ┃ 的大型涡轮飞机或运行高度大于7600米的 ┃
┃ ┃ 二十二(e) ┃ ┃
┃ ┃ ┃ 大型飞机; ┃
┃ ┃ ┃ 一R2明确要求以数字方式记录和存储数据; ┃
┃ ┃ ┃ 一R2的记录参数可少于Rl的要求。某些参数 ┃
┃ ┃ ┃ 的记录范围和精度等也有差异。 ┃
┣━━━━━╋━━━━━━╋━━━━━━━━━━━━━━━━━━━━━━━━━┫
┃ ┃ ┃ -等同于FAR121.343(f)。 ┃
┃ ┃ ┃ ●与Rl的差异如下: ┃
┃ ┃ 二十二(d) ┃ 一R2仅适用于1991/10/11后制造的老型号的 ┃
┃ ┃ ┃ 大型涡轮飞机或运行高度大于7600米的大 ┃
┃ 5.28(d) ┃ 二十二(h) ┃ ┃
┃ ┃ ┃ 刑飞加.. ┃
┗━━━━━┻━━━━━━┻━━━━━━━━━━━━━━━━━━━━━━━━━┛
┏━┳━━━━━┳━━━━━━━━━━━━━━━━━━━━━┓
┃ ┃-rr- <e) ┃ ┃
┃ ┃ ┃ .R2明确要求以数字方式记录和存储数据; ┃
┃ ┃ ┃ 一R2的记录参数相当于Rl的要求。但某些参 ┃
┃ ┃ ┃ 数的记录范围和精度等有差异。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 .对应于FAR121.343(g),但对持续工作时间的 ┃
┃ 5.28(e) ┃ 二十二(f) ┃ 要求低于R2。 ┃
┃ ┃ ┃.等同于R1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43(h)的要求。 ┃
┃5.28(f) ┃二十二(c) ┃.覆盖了R1的要求。并补充了有关清除测试记 ┃
┃ ┃ ┃ 录的要求。 ┃
┣━━━━━╋━━━━━━╋━━━━━━━━━━━━━━━━━━━━━━┫
┃ ┃ ┃.新增;明确了对运行人保存记录的要求。 ┃
┃ 5.28(g) ┃ / ┃ ┃
┃ ┃ ┃.相当于FAR121.343(i)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43(j)。 ┃
┃ ┃ ┃.覆盖了Rl的要求。并补充了确定“相互关系” ┃
┃5.28(h) ┃二十二(b) ┃ ┃
┃ ┃ ┃ 的要求。其中,局方指定的条款版次为CCAR ┃
┃ ┃ ┃ 25-RO的25.1459。 ┃
┣━━━━━╋━━━━━━╋━━━━━━━━━━━━━━━━━━━━━━┫
┃ ┃ ┃ .等同于FAR121.343(k)。 ┃
┃ ┃ ┃ 【注:因不适用,删去了FAR121.343(1)J ┃
┃ ┃ ┃.覆盖了Rl的要求。即,不仅是新引进的飞机, ┃
┃ 5.28(i) ┃ 二十二(g) ┃ ┃
┃ ┃ ┃ 而是所有适用的飞机。因飞机可能在一般水 ┃
┃ ┃ ┃ 域、湖泊、水库、河流上迫降或坠毁,故不仅 ┃
┃ ┃ ┃ 是对广阔水域运行,而是对所有的运行。 ┃
┣━━━━━╋━━━━━━╋━━━━━━━━━━━━━━━━━━━━━━┫
┃ ┃ ┃ .等同于FAR121.344(a)的要求。但采用“除局 ┃
┃ ┃ ┃ 方特别批准外”替代了FAR121.344(1)。 ┃
┃ ┃ 二十二(a) ┃.覆盖了Rl对记录参数的要求,且参数达88个。 ┃
┃ 5.29(a) ┃ ┃ ┃
┃ ┃ 二十二(d) ┃ 但仅适用于除局方特别批准钋的运输类涡轮 ┃
┃ ┃ ┃ 发动机飞机。 ┃
┃ ┃ ┃.明确记录器应为DFDR。 ┃
┣━━━━━╋━━━━━━╋━━━━━━━━━━━━━━━━━━━━━━┫
┃ ┃ ┃.等同于FAR121.344(b)。 ┃
┃ ┃ ┃.与Rl的差异如下: ┃
┃ ┃二十二(d) ┃ ·R2对1991/10/11前制造的运输类涡轮发动 ┃
┃5.29(b) ┃二十二(h) ┃ 机飞机,按1996f 7/16时是否配备FDAU来 ┃
┃ ┃二十二(e) ┃ 规定记录参数的多少及其规范。低于Rl的 ┃
┃ ┃ ┃ 要求。 ┃
┃ ┃ ┃ 。增加了5.29(b)(3)的要求。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 .等同于FAR121.344(c)。 ┃
┃ ┃ ┃ ●与R1的差异如下: ┃
┃ ┃ 二十二(d) ┃ 一R2对1991/10/11前制造的运输类涡轮发动 ┃
┃ 5.29(c) ┃ 二十二(h) ┃ 机飞机,按1996/7/16时是否配备DFDAU ┃
┃ ┃ 二十二(e) ┃ 来规定记录参数的多少及其规范。其高于 ┃
┃ ┃ ┃ 5.29(b)的要求,低于或相当于Rl的要求。 ┃
┃ ┃ ┃ 一增加了5.29(c)(3),补充了对5.28(c)中飞机 ┃
┃ ┃ ┃ 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44(d)。 ┃
┃ ┃ 二十二(d) ┃ .与R1的差异是,R2对1991/10/11后制造的运 ┃
┃ 5.29(d) ┃ 二十二(h) ┃ 输类涡轮发动机飞机规定了记录参数的多少 ┃
┃ ┃ 二十二(e) ┃ 及其规范。其高于5,29(c)的要求,不低于于 ┃
┃ ┃ ┃ Rl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44(e)。 ┃
┃ ┃ 二十二(d) ┃ .与Rl的差异是,R2对2000/8/18后制造的运 ┃
┃ 5.29(e) ┃ 二十二(h) ┃ 输类涡轮发动机飞机规定了记录参数的多少 ┃
┃ ┃ 二十二(e) ┃ 及其规范。其高于5.29(d)的要求,也高于Rl ┃
┃ ┃ ┃ 的要求。记录的参数量至少57个。 ┃
┣━━━━━╋━━━━━━╋━━━━━━━━━━━━━━━━━━━━━━━━┫
┃ ┃ ┃ .等同于FAR121.344(f)。 ┃
┃ ┃ 二十二(d) ┃ .与R1的差异是,R2对2002/8/19后制造的运 ┃
┃ 5.29(f) ┃ 二十二(h) ┃ 输类渴轮发动机飞机规定了记录参数的多少 ┃
┃ ┃ 二十二(e) ┃ 及其规范。其高于5.29(e)的要求,更高于Rl ┃
┃ ┃ ┃ 的要求。记录的参数为全部的88个。 ┃
┣━━━━━╋━━━━━━╋━━━━━━━━━━━━━━━━━━━━━━━━┫
┃ ┃ ┃ .对应于FAR121.344(g),但对持续工作时间的 ┃
┃ 5.29(g) ┃ 二十二(f) ┃ 要求低于R2。 ┃
┃ ┃ ┃.等同于Rl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44(h)的要求。 ┃
┃气7ani\ ┃一_+一小、 ┃■魇薹7 D 1曲受书 扯安I、右7者芏浩睑洲;士;芦 ┃
┗━━━━━┻━━━━━━┻━━━━━━━━━━━━━━━━━━━━━━━━┛
┏━━━━━┳━━━┳━━━━━━━━━━━━━━━━━━━┓
┃ ┃ ┃ .j~.._-1 一一一 ┃
┃ ┃ ┃ 录的要求。 ┃
┣━━━━━╋━━━╋━━━━━━━━━━━━━━━━━━━┫
┃ ┃ ┃.新增;明确了运行人保存记录的要求。 ┃
┃ 5.29(i) ┃ 7 ┃ ┃
┃ ┃ ┃.相当于FAR121.344(i)的要求。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 .等同于FAR121.344(j)。 ┃
┃ 5.29(j) ┃ 二十二(b) ┃ .覆盖了Rl的要求。并补充了确定“相互关系” ┃
┃ ┃ ┃ 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44(k)。 ┃
┃ ┃ ┃ .覆盖了Rl的要求。即,不仅是新引进的飞机, ┃
┃ 5.29(k) ┃ 二十二(g) ┃ 而是所有适用的飞机。同时,因飞机可能在一 ┃
┃ ┃ ┃ 般水域、湖泊、水库、河流上迫降或坠毁,故 ┃
┃ ┃ ┃ 不仅是对广阔水域运行,而是对所有运行。 ┃
┣━━━━━╋━━━━━━╋━━━━━━━━━━━━━━━━━━━━━━━┫
┃ ┃ ┃ .等同于FAR121.344a(a)的要求。但采用“除局 ┃
┃ ┃ ┃ 方特别批准外”替代了FAR121.344a(f)。 ┃
┃ ┃ ┃.与Rl差别如下: ┃
┃ ┃ ┃ .仅适用于1991/10/11后注册的客座数10~ ┃
┃ ┃ 二十二(a) ┃ 19座的涡轮发动机飞机(除局方特别批准 ┃
┃ ┃ 二十二(d) ┃ ┃
┃ 5.30(a) ┃ ┃ 外)。 ┃
┃ ┃ 二十二(h) ┃ ┃
┃ ┃ 二十二(e) ┃ . 明确记录器应为DFDR。 ┃
┃ ┃ ┃ .规定按附录C(对等于FAR135的附录B) ┃
┃ ┃ ┃ 的规范记录18—22个参数(取决于记录系 ┃
┃ ┃ ┃ 统的能力)。其低于R1的要求。 ┃
┃ ┃ ┃ .增加了5.30(a)(3)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44a(b)。 ┃
┃ ┃二十二(d) ┃.与R1的差异是,R2对2000/8/18后制造的客 ┃
┃5.30(b) ┃二十二(h) ┃ 座数10~19的涡轮发动机飞机规定了记录的 ┃
┃ ┃二十二(e) ┃ 参数至少为57介并应符合附录B的规范。其 ┃
┃ ┃ ┃ 高于5.30(a)的要求,也高于Rl的要求。 ┃
┣━━━━━╋━━━━━━╋━━━━━━━━━━━━━━━━━━━━━━━┫
┃ ┃ ┃ .等同于FAR121.344a(c)。 ┃
┃ ┃ 二十二(d) ┃ ●与R1的差异是,R2对2002/8/19后制造的客 ┃
┃ 5.30(c) ┃ 二十二(h) ┃ 座数10一19的涡轮发动机飞机规定了记录的 ┃
┃ ┃ 二十二(e) ┃ 参数应为全部88个并应符合附录B的规范。 ┃
┃ ┃ ┃ 其高于5.30(b)的要求,更高于Rl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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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
┃ ┃ ┃ .等同于FAR121.344a(d)。 ┃
┃ 5.30(d) ┃ 二十二(b) ┃ .覆盖了Rl的要求。并补充了按CCAR23.1459 ┃
┃ ┃ ┃ 确定“相互关系”的要求。 ┃
┣━━━━━╋━━━━━━╋━━━━━━━━━━━━━━━━━━━━━━┫
┃ ┃ 二十二(f) ┃ ●等同于FAR121.344a(e)。 ┃
┃ ┃ 二十二(c) ┃ ·包括了5.29(g)一(k)的内容。 ┃
┃ 5.30(e) ┃ ┃ ┃
┃ ┃ 二十二(b) ┃ ·与Rl的差别参见有关5.29(g)~做)的编制说 ┃
┃ ┃ 二十二(g) ┃ 明。 ┃
┣━━━━━╋━━━━━━╋━━━━━━━━━━━━━━━━━━━━━━┫
┃5.31(a) ┃ 7 ┃.新增;等同于FAR121.345(a)和(b)。 ┃
┃5.31(b) ┃ ┃.给出了对无线电设备的总要求。 ┃
┣━━━━━╋━━━━━━╋━━━━━━━━━━━━━━━━━━━━━━┫
┃ ┃ ┃.对应于FAR121.345(c),但根据国情进行了调 ┃
┃5.31 (c) ┃ 十 ┃ 整。调整后的要求低于FAR121.345(c)。 ┃
┃ ┃ ┃●与Rl相当。 ┃
┣━━━━━╋━━━━━━╋━━━━━━━━━━━━━━━━━━━━━━┫
┃ ┃ ┃.新增;增补了适航管理文件AA2000048对S ┃
┃5.31 (d) ┃ / ┃ 模式应答机的要求。 ┃
┃ ┃ ┃.FAR121-K分部中无对应的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47(a)。 ┃
┃5.32 (a) ┃ 十六 ┃ ┃
┃ ┃ ┃.对Rl进行了必要补充(见5.32(a)(2)和(3))。 ┃
┣━━━━━╋━━━━━━╋━━━━━━━━━━━━━━━━━━━━━━┫
┃ ┃ ┃.新增;增补了有关夜航的无线电设备要求。 ┃
┃5.32 (b) ┃ 7 ┃ ┃
┃ ┃ ┃.等同于FAR121.347(b)。 ┃
┣━━━━━╋━━━━━━╋━━━━━━━━━━━━━━━━━━━━━━┫
┃5.33 (a) ┃ ┃.等同于FAR121.349(a)一(c)。 ┃
┃5.33 (b) ┃ 十七 ┃.完善了Rl的要求;强调按地面无线电设施的 ┃
┃5.33 (c) ┃ ┃ 可用性配备机载无线电通讯和导航系统。 ┃
┣━━━━━╋━━━━━━╋━━━━━━━━━━━━━━━━━━━━━━┫
┃ ┃ ┃.新增;增补了对DIVIE失效的报告要求。 ┃
┃5.33 (d) ┃ / ┃ ┃
┃ ┃ ┃.等同于FAR121.349(d)。 ┃
┣━━━━━╋━━━━━━╋━━━━━━━━━━━━━━━━━━━━━━┫
┃ ┃ ┃.新增;增补了对客座数10~30且商载能力小 ┃
┃ ┃ ┃ 于3400公斤的飞机在进行定期运行和包租运 ┃
┃5.33 (e) ┃ / ┃ ,一H l上L i霄上 ┃
┗━━━━━┻━━━━━━┻━━━━━━━━━━━━━━━━━━━━━━┛
┏━━━━━┳━━━━┳━━━━━━━━━━━━━━━━━┓
┃ ┃ ┃ 1J日、Juv j露水。 ┃
┃ ┃ ┃.等同于FAR121.349(e)。 ┃
┣━━━━━╋━━━━╋━━━━━━━━━━━━━━━━━┫
┃ ┃ ┃.等同于FAR121.351(a)。 ┃
┃5.34 (a) ┃十七(g) ┃ ┃
┃ ┃ ┃.对R1的要求具体化,以便于操作。 ┃
┗━━━━━┻━━━━┻━━━━━━━━━━━━━━━━━┛
-22-
航空器适航司
┏━━━━━┳━━━━━┳━━━━━━━━━━━━━━━━━━━━━━━┓
┃5.34 (b) ┃ / ┃.新增;对西部航路有实用性。 ┃
┃5.34 (c) ┃ ┃.等同于FAR121.351(b)和(c)。 ┃
┣━━━━━╋━━━━━╋━━━━━━━━━━━━━━━━━━━━━━━┫
┃ ┃ ┃.新增;对西部航路有实用性。 ┃
┃ 5.35 ┃ / ┃ ┃
┃ ┃ ┃.等同于FAR121.353。 ┃
┣━━━━━╋━━━━━╋━━━━━━━━━━━━━━━━━━━━━━━┫
┃ ┃ ┃.对应于FAR121.354。考虑到有关我国的地形数 ┃
┃ 5.36 ┃ / ┃ ┃
┃ ┃ ┃ 据库尚不完备、不成熟,暂备用。 ┃
┣━━━━━╋━━━━━╋━━━━━━━━━━━━━━━━━━━━━━━┫
┃ ┃ 十七(g) ┃ .等同于FAR121.355(a)(l)和(2)中有关INS和多 ┃
┃ 5.37(a) ┃ ┃ 普勒雷达系统的要求。 ┃
┃ ┃ ┃.对Rl的要求具体化,以便于操作。 ┃
┣━━━━━╋━━━━━╋━━━━━━━━━━━━━━━━━━━━━━━┫
┃ ┃ ┃.等同于FAR121.355(a)(2)中有关其它特定导航 ┃
┃5.37(b) ┃二十一 ┃ 手段(如:卫星导航)的要求。 ┃
┃ ┃ ┃.明确了R1的要求。 ┃
┣━━━━━╋━━━━━╋━━━━━━━━━━━━━━━━━━━━━━━┫
┃ ┃ ┃.新增;引用了民航适发[2000]111号文中对在中 ┃
┃ ┃ ┃ 国注册的某些飞机加装ACAS II的要求。 ┃
┃ 5.38 ┃ / ┃ ┃
┃ ┃ ┃.对应于FAR121.356,且比该要求高。 ┃
┃ ┃ ┃.与ICAO的要求一致。 ┃
┣━━━━━╋━━━━━╋━━━━━━━━━━━━━━━━━━━━━━━┫
┃ ┃ ┃.等同于FAR121.357(a)。 ┃
┃ ┃十-(a) ┃.与Rl相比,提高了对客座数10—19座飞机的 ┃
┃5.39(a) ┃ ┃ ┃
┃ ┃十-(b) ┃ 要求。即,这些飞机应安装气象雷达而非雷暴 ┃
┃ ┃ ┃ 探测设备。 ┃
┣━━━━━╋━━━━━╋━━━━━━━━━━━━━━━━━━━━━━━┫
┃5.39(b) ┃ 7 ┃.新增;增补了雷达的使用要求和供电要求。 ┃
┃5.39(c) ┃ ┃.等同于FAR121.357(b)和(c)。 ┃
┣━━━━━╋━━━━━╋━━━━━━━━━━━━━━━━━━━━━━━┫
┃ ┃ ┃.新增;因对安全性的贡献显著,组合系统是必 ┃
┃ ┃ ┃ 要的。 ┃
┃ ┃ ┃.仅对喷气飞机有此要求。 ┃
┃5.40(a) ┃ 7 ┃.等同于FAR 121.358(a)对飞机和系统等级的 ┃
┗━━━━━┻━━━━━┻━━━━━━━━━━━━━━━━━━━━━━━┛
┏━┳━┳━━━━━━━━━━━━━━━━━━━━━━┓
┃ ┃ ┃ 要求。但考虑到国情,将对制造时间的要求从 ┃
┃ ┃ ┃ 原来的1991年1月2日改为2005年12月3 1 ┃
┃ ┃ ┃ 日。 ┃
┗━┻━┻━━━━━━━━━━━━━━━━━━━━━━┛
航空器适航司
┏━━━━━━┳━━━━━━┳━━━━━━━━━━━━━━━━━━━━━━━┓
┃ ┃ ┃.等同于FAR 121.358Co)的基本要求;但删去了 ┃
┃ ┃ ┃ 其中有关美国国情的内容。 ┃
┃ 5.40 (b) ┃ 十八 ┃ ┃
┃ ┃ ┃●与Rl的差别是,仅要求了喷气飞机,取消了 ┃
┃ ┃ ┃ Rl对螺旋桨大型飞机的安装要求。 ┃
┣━━━━━━╋━━━━━━╋━━━━━━━━━━━━━━━━━━━━━━━┫
┃ ┃ ┃.等同于FAR121.359(a)。 ┃
┃ ┃ ┃●与Rl的差别如下: ┃
┃ ┃ 二十三 ┃ 一 只对大型飞机有要求。对其它飞机的要求将 ┃
┃ 5.41(a) ┃ ┃ ┃
┃ ┃二十三(c) ┃ 按法规体系的要求归入其它规章。 ┃
┃ ┃ ┃ .在记录的起点和终点上有差异,但覆盖了 ┃
┃ ┃ ┃ Rl的规定。 ┃
┣━━━━━━╋━━━━━━╋━━━━━━━━━━━━━━━━━━━━━━━┫
┃ ┃ ┃ .等同于FAR121.359(b)。 ┃
┃ ┃ 二十三(a) ┃ .覆盖了R1的要求。考虑到可能在一般水域、 ┃
┃ 5.41(b) ┃ ┃ ┃
┃ ┃ 二十三(d) ┃ 湖泊、水库、河流上的迫降或坠毁,未增加二 ┃
┃ ┃ ┃ 十三(d)中有关广阔水域的限制。 ┃
┣━━━━━━╋━━━━━━╋━━━━━━━━━━━━━━━━━━━━━━━┫
┃ ┃ ┃.新增,按不同的客座数,放宽了对CVR设备 ┃
┃5.41(c) ┃ / ┃ 及其安装的要求。 ┃
┃5.41(d) ┃ ┃ ┃
┃ ┃ ┃.等同于FAR121.359(c)和(d)。 ┃
┣━━━━━━╋━━━━━━╋━━━━━━━━━━━━━━━━━━━━━━━┫
┃ ┃ ┃.等同于FAR121.359(e)。 ┃
┃5.41(e) ┃二十三(b) ┃ ┃
┃ ┃ ┃.等同于Rl的要求。 ┃
┣━━━━━━╋━━━━━━╋━━━━━━━━━━━━━━━━━━━━━━━┫
┃ ┃ ┃.新增,分别增补了有关话筒使用的要求和保存 ┃
┃5.41(f) ┃ / ┃ 事故记录的要求。 ┃
┃5.41(g) ┃ ┃ ┃
┃ ┃ ┃·等同于FAR121.359(f)和(g)。 ┃
┣━━━━━━╋━━━━━━╋━━━━━━━━━━━━━━━━━━━━━━━┫
┃ ┃ ┃●等同于FAR121.360(a)的设备要求。但对飞机 ┃
┃ ┃ ┃ 的要求放宽为≥5700仑斤的涡轮发动机飞机, ┃
┃ ┃ ┃ 而:jb 5导古曲湿捧套;4,如1c柳 ┃
┗━━━━━━┻━━━━━━┻━━━━━━━━━━━━━━━━━━━━━━━┛
┏━━━━━┳━━━━━┳━━━━━━━━━━━━━━━━━━━━━━━━━┓
┃ 5.42(a) ┃ 十二(a) ┃ _’Y lI,/. .__V.r_]U扫~一/V'L,U V'VU O ┃
┃ ┃ ┃.与Rl的差别是,将Rl中所要求的喷气飞机扩 ┃
┃ ┃ ┃ 展为涡轮发动机飞机,故新增了对有关涡轮螺 ┃
┃ ┃ ┃ 旋桨飞机的安装要求。 ┃
┗━━━━━┻━━━━━┻━━━━━━━━━━━━━━━━━━━━━━━━━┛
航空器适航司
┏━━━━━┳━━━━━┳━━━━━━━━━━━━━━━━━━━━━━┓
┃5.42(b) ┃ ┃.新增;分别增补了对飞行手册的要求和系统的 ┃
┃5.42(c) ┃ / ┃ 使用要求。 ┃
┃5.42(d) ┃ ┃.等同于FAR121.360(b)一(d)。 ┃
┣━━━━━╋━━━━━╋━━━━━━━━━━━━━━━━━━━━━━┫
┃ ┃ ┃.等同于FAR121.360(e)对设备的要求。但对飞 ┃
┃ ┃ ┃ 机的要求放宽为≥15000公斤的涡轮发动机飞 ┃
┃5.42(e) ┃十二(b) ┃ ┃
┃ ┃ ┃ 机,而非所有的涡轮发动机飞机。 ┃
┃ ┃ ┃.等同于Rl的要求。 ┃
┣━━━━━╋━━━━━╋━━━━━━━━━━━━━━━━━━━━━━┫
┃ ┃ ┃.新增;增补了对喷气飞机使用TSO-C92b设备 ┃
┃5.42(f) ┃ / ┃ 时的要求。 ┃
┃ ┃ ┃.等同于FAR121.360(f)。 ┃
┣━━━━━╋━━━━━╋━━━━━━━━━━━━━━━━━━━━━━┫
┃ ┃ ┃.根据国情,按适航指令CAD97-MULT-38新增。 ┃
┃ 5.43 ┃ / ┃ ┃
┃ ┃ ┃.FAR121-K分部中无对应条款。 ┃
┣━━━━━╋━━━━━╋━━━━━━━━━━━━━━━━━━━━━━┫
┃ ┃ ┃.根据国情,考虑到我国ATC管制要求的现状和 ┃
┃ ┃ ┃ 发展,对Rl中原来规定的执行时间适当后延。 ┃
┃ 5.44 ┃ 十九 ┃ ┃
┃ ┃ ┃ 同时明确了系统应符合ATC的要求。 ┃
┃ ┃ ┃.FAR121-K分部中无对应条款。 ┃
┣━━━━━╋━━━━━╋━━━━━━━━━━━━━━━━━━━━━━┫
┃ 6 ┃ 四 ┃.等同于Rl的有关内容,并明确是针对进口飞 ┃
┃ ┃ ┃ 机的。 ┃
┃ ┃ ┃.FAR121-K分部中无对应条款。 ┃
┣━━━━━╋━━━━━╋━━━━━━━━━━━━━━━━━━━━━━┫
┃ 7 ┃ 7 ┃.新增,以便于今后的使用和修订。 ┃
┣━━━━━╋━━━━━╋━━━━━━━━━━━━━━━━━━━━━━┫
┃ ┃ ┃.与FAR121附录B等同。 ┃
┃附录A ┃表A,B,C ┃ ┃
┃ ┃ ┃.与R1有差异。 ┃
┣━━━━━╋━━━━━╋━━━━━━━━━━━━━━━━━━━━━━┫
┃ ┃ ┃.与FAR121附录M等同。 ┃
┃附录B ┃表A,B,C ┃ ┃
┃ ┃ ┃.与Rl有差异。 ┃
┣━━━━━╋━━━━━╋━━━━━━━━━━━━━━━━━━━━━━┫
┃ ┃ ┃.与FAR135附录B相同。 ┃
┃附录C ┃表A,B,C ┃ ┃
┃ ┃ ┃.鸟Rl有差异。 ┃
┣━━━━━╋━━━━━╋━━━━━━━━━━━━━━━━━━━━━━┫
┃附录D ┃ / ┃.与FAR121附录G等同。 ┃
┣━━━━━╋━━━━━╋━━━━━━━━━━━━━━━━━━━━━━┫
┃ ┃ ┃.等同于FAR121附录A,并补充了对医疗用品 ┃
┃附录E ┃ / ┃ 进行中文说明的要求。 ┃
┃ ┃ ┃.与ICAO-A6-I的附篇B有显著差异。 ┃
┗━━━━━┻━━━━━┻━━━━━━━━━━━━━━━━━━━━━━┛
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
┃ ┃ ┃.对应于FAR91.603的要求。 ┃
┃ 7 ┃ 十三 ┃ ┃
┃ ┃ ┃.按法规体系的要求将归入其它规章。 ┃
┣━━━━╋━━━━━╋━━━━━━━━━━━━━━━━━━━━┫
┃ ┃ ┃.对应于FAR91.219的要求。 ┃
┃ / ┃ 十四 ┃ ┃
┃ ┃ ┃.按法规体系的要求将归入其它规章。 ┃
┣━━━━╋━━━━━╋━━━━━━━━━━━━━━━━━━━━┫
┃ ┃ ┃.对应于FAR121.289。 ┃
┃ 7 ┃ 二十 ┃ ┃
┃ ┃ ┃.按法规体系的要求将归入121的其它分部。 ┃
┣━━━━╋━━━━━╋━━━━━━━━━━━━━━━━━━━━┫
┃ ┃ ┃ .对应于FAR91.207。 ┃
┃ / ┃ 二十六 ┃ ┃
┃ ┃ ┃ .按法规体系的要求将归入其它规章。 ┃
┣━━━━┻━━━━━┻━━━━━━━━━━━━━━━━━━━━┫
┃ 盔壁: ┃
┃ 一本文所指的FAR1,其修正案到1-48(1998/2)。 ┃
┃ .本文所指的FAR91,其修正案到91-264(2000/4)。 ┃
┃ 一本文所指的FAR119,其修正案到119-3(1997/3)。 ┃
┃ .本文所指的FAR121,其修正案到121-280(2000/10)。 ┃
┃ 一本文所指的FAR135,其修正案到135-78(2000/10)。 ┃
┃ .本文所指的ICAO附件6第1部分,其版次为第7版(1998/7)。 ┃
┃ .本文中CCAR25-RO是指1985/12/31发布的CCAR25部原版。 ┃
┃本文中CCAR25-R1是指1990/8/8发布的CCAR25部第一次修订版。 ┃
┃本文中CCAR25-R2是指1995/12/18发布的CCAR25部第二次修订版。 ┃
┃本文中CCAR25-R3是指2001年即将友布的CCAR25部第三次修订 ┃
┃版。 ┃
┗━━━━━━━━━━━━━━━━━━━━━━━━━━━━━━━┛
-26-
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5.AR93001R2与FAR或ICAO附件6的条目对应一览表
┏━━━━━━━┳━━━━━━━━━━━━━━━━━━━┓
┃ AR93001R2 ┃FAR121/FAR119/FARl/ICAO-A6 ┃
┣━━━━━━━╋━━━━━━━━━━━━━━━━━━━┫
┃ 1 ┃ ┃
┣━━━━━━━╋━━━━━━━━━━━━━━━━━━━┫
┃ 1.1 ┃FAR121.1. 121.11. FAR119.3 ┃
┣━━━━━━━╋━━━━━━━━━━━━━━━━━━━┫
┃ 1.2 ┃FAR121.303(a) ┃
┣━━━━━━━╋━━━━━━━━━━━━━━━━━━━┫
┃ 2 ┃ ┃
┣━━━━━━━╋━━━━━━━━━━━━━━━━━━━┫
┃ 3 ┃FAR121.303(b) ┃
┣━━━━━━━╋━━━━━━━━━━━━━━━━━━━┫
┃ ┃ FARl.1、FAR119.3、FAR121 K分部、 ┃
┃ 4 ┃ ┃
┃ ┃ ICAO附件6第1部分 ┃
┣━━━━━━━╋━━━━━━━━━━━━━━━━━━━┫
┃ 5 ┃ FAR121 K分部 ┃
┣━━━━━━━╋━━━━━━━━━━━━━━━━━━━┫
┃ 5.1 ┃ FAR121.305 ┃
┣━━━━━━━╋━━━━━━━━━━━━━━━━━━━┫
┃ 5.2 ┃FAR121.306 ┃
┣━━━━━━━╋━━━━━━━━━━━━━━━━━━━┫
┃ 5.3 ┃ FAR121.307 ┃
┣━━━━━━━╋━━━━━━━━━━━━━━━━━━━┫
┃ 5.4 ┃FAR121.308 ┃
┣━━━━━━━╋━━━━━━━━━━━━━━━━━━━┫
┃ 5.5 ┃ FAR121.309 ┃
┣━━━━━━━╋━━━━━━━━━━━━━━━━━━━┫
┃ 5.6 ┃ FAR121.310 ┃
┣━━━━━━━╋━━━━━━━━━━━━━━━━━━━┫
┃ 5.7 ┃ FAR121.311 ┃
┣━━━━━━━╋━━━━━━━━━━━━━━━━━━━┫
┃ 5,8 ┃FAR121.312 ┃
┣━━━━━━━╋━━━━━━━━━━━━━━━━━━━┫
┃ 5.9 ┃ FAR121.313 ┃
┣━━━━━━━╋━━━━━━━━━━━━━━━━━━━┫
┃ 5.10 ┃ FAR121.314 ┃
┣━━━━━━━╋━━━━━━━━━━━━━━━━━━━┫
┃ 5.11 ┃ FAR121.315 ┃
┣━━━━━━━╋━━━━━━━━━━━━━━━━━━━┫
┃ 5.12 ┃FAR121.316 ┃
┣━━━━━━━╋━━━━━━━━━━━━━━━━━━━┫
┃ 5.13 ┃FAR121.317 ┃
┣━━━━━━━╋━━━━━━━━━━━━━━━━━━━┫
┃ 5.14 ┃ FAR121.318 ┃
┣━━━━━━━╋━━━━━━━━━━━━━━━━━━━┫
┃ 5.15 ┃ FAR121.319 ┃
┣━━━━━━━╋━━━━━━━━━━━━━━━━━━━┫
┃ 5.16 ┃ FAR121.323 ┃
┣━━━━━━━╋━━━━━━━━━━━━━━━━━━━┫
┃ 5.17 ┃ FAR121.325 ┃
┣━━━━━━━╋━━━━━━━━━━━━━━━━━━━┫
┃ 5.18 ┃ FAR121.327 ┃
┣━━━━━━━╋━━━━━━━━━━━━━━━━━━━┫
┃ 5.19 ┃FAR121.329 ┃
┣━━━━━━━╋━━━━━━━━━━━━━━━━━━━┫
┃ 5.20 ┃FAR121.331 ┃
┣━━━━━━━╋━━━━━━━━━━━━━━━━━━━┫
┃ 5.21 ┃ FAR121.333 ┃
┣━━━━━━━╋━━━━━━━━━━━━━━━━━━━┫
┃ 5.22 ┃ FAR121.335 ┃
┗━━━━━━━┻━━━━━━━━━━━━━━━━━━━┛
┏━━━━━┳━━━━━━━━┓
┃ 5.24 ┃FAR121.339 ┃
┣━━━━━╋━━━━━━━━┫
┃ 5.25 ┃FAR121.340 ┃
┣━━━━━╋━━━━━━━━┫
┃ 5.26 ┃ FAR121.341 ┃
┣━━━━━╋━━━━━━━━┫
┃ 5.27 ┃FAR12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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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航空器适航司
AC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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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8 ┃ FAR121.343 ┃
┣━━━━━╋━━━━━━━━━━━━━━━━━━━━━━━┫
┃ 5.29 ┃ FAR121.344 ┃
┣━━━━━╋━━━━━━━━━━━━━━━━━━━━━━━┫
┃ 5.30 ┃FAR121.344a ┃
┣━━━━━╋━━━━━━━━━━━━━━━━━━━━━━━┫
┃ 5.31 ┃ FAR121.345 ┃
┣━━━━━╋━━━━━━━━━━━━━━━━━━━━━━━┫
┃ 5.32 ┃ FAR121.347 ┃
┣━━━━━╋━━━━━━━━━━━━━━━━━━━━━━━┫
┃ 5.33 ┃ FAR121.349 ┃
┣━━━━━╋━━━━━━━━━━━━━━━━━━━━━━━┫
┃ 5.34 ┃ FAR121.351 ┃
┣━━━━━╋━━━━━━━━━━━━━━━━━━━━━━━┫
┃ 5.35 ┃ FAR121.353 ┃
┣━━━━━╋━━━━━━━━━━━━━━━━━━━━━━━┫
┃ 5.36 ┃ FAR121.354 ┃
┣━━━━━╋━━━━━━━━━━━━━━━━━━━━━━━┫
┃ 5.37 ┃FAR121.355 ┃
┣━━━━━╋━━━━━━━━━━━━━━━━━━━━━━━┫
┃ 5.38 ┃ FAR121.356 ┃
┣━━━━━╋━━━━━━━━━━━━━━━━━━━━━━━┫
┃ 5.39 ┃ FAR121.357 ┃
┣━━━━━╋━━━━━━━━━━━━━━━━━━━━━━━┫
┃ 5.40 ┃ FAR121.358 ┃
┣━━━━━╋━━━━━━━━━━━━━━━━━━━━━━━┫
┃ 5.41 ┃ FAR121.359 ┃
┣━━━━━╋━━━━━━━━━━━━━━━━━━━━━━━┫
┃ 5.42 ┃ FAR121.360 ┃
┣━━━━━╋━━━━━━━━━━━━━━━━━━━━━━━┫
┃ 5.43 ┃ ┃
┣━━━━━╋━━━━━━━━━━━━━━━━━━━━━━━┫
┃ 5.44 ┃ ┃
┣━━━━━╋━━━━━━━━━━━━━━━━━━━━━━━┫
┃ 6 ┃ ┃
┣━━━━━╋━━━━━━━━━━━━━━━━━━━━━━━┫
┃ 7 ┃ ┃
┣━━━━━╋━━━━━━━━━━━━━━━━━━━━━━━┫
┃ 附录A ┃ FAR121附录B ┃
┣━━━━━╋━━━━━━━━━━━━━━━━━━━━━━━┫
┃ 附录B ┃ FAR121附录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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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C ┃ FAR135附录B ┃
┣━━━━━╋━━━━━━━━━━━━━━━━━━━━━━━┫
┃ 附录D ┃ FAR121附录G ┃
┣━━━━━╋━━━━━━━━━━━━━━━━━━━━━━━┫
┃ 附录E ┃ FAR121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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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中FAR121/FAR119/FARl/ICAO-A6的版次或修正案与本 ┃
┃ 通告第4条备注中的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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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CAR25部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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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AR25 ┃ ┃ 对应的FAR25 ┃FAR25最近的 ┃
┃ 修订版次 ┃ 发布时间 ┃ ┃ ┃
┃ ┃ ┃ 修正案水平(Amdt.) ┃ 修正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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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版 ┃ 1985/12/31 ┃ 到 Amdt.25-57 ┃ 1984/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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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修订 ┃ 1990/08/08 ┃Amdt.25-58— 66 ┃ 1988/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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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修订 ┃ 1995/12/18 ┃Amdt.25-67~ 82 ┃ 1994/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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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修订 ┃ 2001/05/14 ┃Amdt.25-83— 100 ┃ 2000/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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