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旅客服务需求单(A 类-背面)fficeffice" />
(轮椅旅客(WCHS/WCHR)、聋哑人/盲人旅客、老年人旅客、孕妇(孕期﹤32 周)、携带婴儿旅客、特殊餐食旅客、 ) |
尊敬的旅客朋友: |
非常感谢您选乘航空公司航班,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请您详细填写以下内容,在您需要选择的服务项目“□”内打“√”。 |
A |
个人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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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航班日期 |
航班号 |
电话 |
始发站 |
经停站 |
到达站 |
证件种类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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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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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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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体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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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盲人或聋哑旅客,是否携带导盲犬或助听犬? 否 □ 是 □ |
C |
轮椅服务 |
1)在机场是否需要轮椅服务? 否 □ 是 □ |
□ 能上下台阶,但进行长距离移动时需要轮椅帮助(WCHR)
□ 不能上下台阶,但在客舱中能自己行动(W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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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是否携带自有轮椅旅行?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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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动轮椅
□ 机械轴环式(WCMP) |
□ 在值机柜台进行托运;
□ 希望使用自有轮椅到达登机门,在登机门办理托运;
□ 飞机到达后,希望飞机舱门口提取托运轮椅;
□ 飞机到达后,希望在托运行李提取处提取托运轮椅;
* 目前客舱内无法放置旅客自有轮椅,敬请谅解。 |
□ 电动轮椅 |
□ 携带可溢出液体电池驱动轮椅(WCBW);
□ 携带密封式无溢出电池驱动轮椅(WCBD);
□ 飞机到达后,希望飞机舱门口提取托运轮椅;
□ 飞机到达后,希望在行李转盘处提取托运轮椅;
* 电动轮椅装入货舱所需时间较长,因此请您于航班起飞90 分钟前到值机柜台进行轮椅托运。 |
⑶ 目前航空公司无法提供客舱轮椅服务。 |
D
D |
引导服务 |
⑴ 始发地是否需要引导您到达登机口? 否□ 是□ |
⑵ 中转地是否需要引导您到达中转航班登机区? 否□ 是□
如选择“是”,请告知您中转航班号 起飞时间 |
⑶ 目的地是否需要引导您至到达厅出口? 否□ 是□ |
E |
其它 |
⑴ 需要特殊餐食? 否□ 是□
如果选“是”,请您向工作人员索要特殊餐食清单,请指定特殊餐食类型:
*因特殊餐食准备受时间限制,请您在航班起飞24 小时前提出申请。24 小时以内提出的申请,请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可以提供此服务。 |
⑵ 需要特殊座位? 否□ 是□
如果选“是”,请指明:靠近过道座位 □, 靠近窗口座位 □, 其他 |
⑶ 其他需求 |
F |
随行 |
姓名:
电话: |
我,即为签字者,保证以上内容真实、有效。 旅客(监护人)签字: 日期: |
航空经办单位: 售票处或地面服务单位;经办人签字: 日期: |
备注:①无人陪伴儿童申请乘机,不适用此单据申请特殊服务,请使用《特殊旅客服务需求单(B 类)》
②如果在航行过程中需进行医学护理而要用到某种医疗设备(如氧气瓶等)或担架,或完全无自理能力,需要轮椅,在客舱座位就座或离开时需要帮助(WCHC)或患病旅客或怀孕超过8 个月(32 周)(含)但不足9 个月(36周)的健康孕妇,不适用此单据申请特殊服务,请使用《特殊旅客服务需求单(C 类)》。
③此单一式两联,无碳式复写,第一联为航空公司联,由接受旅客服务申请经办单位留存;第二联为旅客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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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单建议采用ISO标准A4型纸(尺寸:210×ffice:smarttags" />297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