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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通与小三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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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08:55: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三通
  “大三通”是实现海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的简称,最早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提出,它反映了两岸人民的迫切要求。开辟两岸直达邮路、直达电路,可以满足民众需求,节省经转费用,提高各类邮电服务质量;两岸直接航行,可以为两岸民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可以进一步扩大人员往来与两岸经济合作,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中国政府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干扰和影响两岸的经济合作,而台湾当局则以所谓“”对等”、“安全”和“尊严”为借口,拒不开放直接“三通”,并以此作为政治筹码,要我们在“对等政治实体”和“国际生存空间”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出让步,这是人为地制造“三通”障碍。
  但是,2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江主席八项主张的指引下,经过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海峡两岸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两岸人员交流日益濒繁,贸易日益发达,两岸经济互补互利局面逐渐形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两岸间接通邮、通商、通航等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上香港、澳门已回归祖国,两岸人民特别是台湾工商界对于尽快实现两岸直接“三通”的呼声愈来愈高。台湾当局对于两岸直接“三通”一拖再拖,拒不开放的做法,已经给两岸人民特别是台湾工商界带来许多不便,大大增加了他们的社会成本,如再继续下去,会越来越不得人心。希望台湾当局顺应民意,尽早开放两岸直接“三通”,以适应两岸日益扩大的相互交流。
  小三通
  是指台湾当局在两岸未能事先磋商的情况下于2000年12月13日单方面批准的《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俗称“小三通”,并决定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凡设籍金马地区满6个月以上居民,得申请赴对岸观光、旅游与从事商务活动。而大陆地区人民得经由金马地区亲友或旅行社,申请赴金马地区进行旅游、商务、探亲或探病奔丧;每年将允许一定数量的大陆同胞到金门和马祖访问,最长逗留时间不超过七天;明确规范开放大陆地区物品准许输入金、马两地的项目,并予免关税优惠,但现阶段仍禁止大陆货物经金、马两地转运往台湾地区,违者将依海关缉私条例惩处;“小三通”试办期限为一年。
  2001年1月1日,新年伊始,单方面实施“小三通”的台湾当局就迫不及待地导演了一出“硬闯厦门”的闹剧,结果以“海安号”首航失败而草草收场。但2001年1月2日来自金门、马祖的民众访问团、进香团则分别直航厦门、福州成功,完成了两岸分隔五十多年来的首次客轮直接通航。
  台湾当局的这一计划纯属政治手腕,虚张声势,其真实目的是摆脱在大陆政策上的困境,换取时间,回避“一个中国”原则。所谓的“小三通”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其没有提供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改善两岸关系。对大陆而言,根本不存在“小三通”的问题,事实上,金、马与福建已进行了多年的小额贸易,双方早就已经通了。如今台湾当局将之“除罪化”,对台湾来说仅具宣传上的意义,只能满足金、马少数民众的需求,对于台湾内部广大民众和工商界直接“三通”的需求,根本无法满足。台湾新党“议员”冯沪祥也说,“小三通”计划只是“单向三通”,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双向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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