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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延误“甩客” 9名乘客索赔案件今日开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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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2 14:58: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原告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延误12小时后又单方面更改行程,之后在14名返京乘客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们“遗弃”在广西的北海机场。为此,其中9名乘客将南方航空公司告上法院。
  今天(12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日现场

被告:暴风雨导致延误

  今天上午9点,客先生、王女士和李女士三名乘客到庭,代表全部9名乘客参加了诉讼。记者了解到,客先生恰好就是一位律师。
  “我们的索赔只是象征性的,实际上的损失更大。有个年轻人是准备去北京一所大学面试的。被告的违约使他没赶上面试,失去了机会。”客先生说。
  但在法庭上,南航公司的代理人坚持认为事发的主要原因是“强台风”。该代理人说,北海气象局已经为他们出具了天气证明,当时北部湾地区出现8级大风,“人在地上都站不住的”,因为暴风雨,航班才出现了推迟。
  “中国最大的事是安全。就算我们敢飞,你们敢坐吗?”这位代理人说。“他说谎。当天没刮风!”李女士随后说。
  “飞上去了,还有航路。航路上的情况也要考虑。”南航代理人赶紧解释。
  南航代理人又说:“后来飞机来了,一些乘客换了登机牌却拒绝登机,情绪激动,经多方劝说无效,才导致这样。”
  对此,客先生激动地反驳说:“不是我们拒绝登机,是我们要求按原定计划直飞北京。”

案情回放

南方航空公司被指将14人“遗弃”在北海机场

  客先生等9人诉称,他们购买了2008年9月25日早8点南航CZ3147次航班的机票,由广西北海途经长沙返回北京。
  当日,南航无故延误航班起飞时间至晚8点。但他们办理了登机手续后,南航又单方面宣布要更改航班行程。由于14名返京旅客坚持要求按预订航程返京,南航将14人“遗弃”在北海机场。
  9月26日凌晨2点30分,南航湖南分公司宣布与滞留旅客终止合同,不再承诺后续服务。无奈之下,大家只好于早上离开机场,改道南宁乘坐航班返回北京。
  为此,14名乘客中的9人诉至法院,分别要求航空公司返还机票款、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并赔偿经济赔偿金1000元、经济损失225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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