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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整顿航意险市场 保监局提示购买风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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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22:20: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10-26 《云南日报》 记者李莎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简称“云南保监局”)根据《标准》要求,结合云南市场实际,决定以整顿和规范航意险市场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意外险改革,切实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航意险是专门针对旅客在航程中的人身意外事故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期限从被保险旅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舱门开始,一直到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为止。航意险替代产品是指含有航空意外责任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产品。云南保监局要求所有在滇经营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必须达到以下4条标准:一是保费收入、手续费支出要及时、准确入账;二是加强保单防伪功能,提供保单查询服务;三是建立由公司统一管理的航意险业务信息系统,与销售航意险产品的网点实现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四是单证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为帮助广大公众认识航意险的主要特征,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云南保监局提示在购买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请直接通过各保险公司的销售网点或云南保监局公布的保险中介机构购买航意险,云南保监局将定期公布具有销售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请在购买时要注意防伪标志,并通过拨打保单上的客服电话,查询保单的真伪和有效状态,以防买到假保单;由于以手工出单方式销售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隐含较大风险,请不要购买手工签发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云南省辖区禁止销售异地保险公司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请不要购买异地保险公司签发的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保单,以免上当受骗或发生理赔纠纷;如发现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非法销售“假保单”等涉嫌违法的行为和线索,请及时向云南保监局举报。举报电话:0871-3164047。   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航意险并不是意外保障的唯一产品,消费者可以购买其他保障范围更广、保额更高、期限更长的意外险产品,以获得全方位的意外伤害保障。目前,云南保监局已公布了第一批获准经营航意险及其替代产品的26家保险公司,以及5家符合航意险销售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具体公司名称可登录云南保监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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