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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客源有道:海航加班加点 南航半道截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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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38: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11-05 《京华时报》 记者王浩娇,实习记者侯雪竹

 前天,市民王先生在代售商处购买了北京往返上海的机票,不料几小时后被告知,票已作废,需补交部分现金才能拿到有效机票。昨(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称,公司规定特价套餐票不适于往返,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代售商出错票。    王先生称,前天上午,他在机票代售商北京永安航空服务公司订了北京往返上海的特价机票,付款1100元。飞机票前天中午送到了王先生手中。下午5点半左右,王先生被代售商工作人员告知,因机票涨价,需要他多交400元,否则机票就会被取消。当时王先生并没有同意,“我觉得买完票以后无论票涨价与否都不应该再向本人追讨”。
  为核实机票是否已被取消,王先生随即打电话到东方航空公司查询,发现确实被取消。由于王先生第二天要在上海参加重要会议,无奈之下,又在代售商处补了钱,订了机票,飞往上海。
  昨天,东方航空公司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订的特价套餐票不适于往返,这一文件10月17日就已经出台,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代售商出错票了,若换成其他类型的票,价格就会出现差额,因此补价很正常。如果当时王先生拿着特价票进了机场,也会被工作人员拦下。
  北京永安航空服务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售出王先生的机票后,才接到东方航空公司的通知,特价套餐票不让上飞机,因此及时通知王先生补差价。京华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表示,机票可以算作最简单的一种合同,双方交易后,消费者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再追加费用不符合合同约定,消费者完全可以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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