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制定航空法 保障军民共用空域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3-14 12:06: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航空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张涛、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群辉等全国人大代表,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杜玉波等全国政协委员分别提出了相关议案、提案,建议加快制定航空法,实现我国由航空大国到航空强国的转变。
  “这在我国航空量不大、飞行矛盾不突出的发展初期,基本能够满足需求。”张涛说,但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航空需求日益增长,涉外航空日趋频繁,飞行矛盾日显突出,急需制定一部航空法。
  据张涛介绍,我国现有各类飞机近7000架,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已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二;预计2020年,我国将拥有航空器近3万架,年飞行量2000多万架次。
  “随着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新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军民航空域需求日益增多,如果制定航空法,将为促进通用航空、公共航空运输和军事航空快速协调发展、确保航空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张涛说。
  杜玉波认为,制定航空法,有利于解决制约通用航空发展的瓶颈,从根本上保障通用航空用户使用空域的权利,为航空工业协调全面发展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积累以及长期、稳定、充足的市场需求,为早日实现我国大飞机翱翔蓝天的梦想提供法律支持。
  杜玉波强调,目前,由于我国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国家航空器和民用航空器适航标准不一致,既影响了空域的有效利用,也给航空安全造成隐患。通过制定航空法,能够统一规范航空器的适航标准,为保障航空安全提供法律支持。(新华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1-27 06:14 , Processed in 0.023001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