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定义fficeffice" />
《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是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使用要求
《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复打印,遗失不补。乘客可以根据需要在航班起飞前或起飞后7 天之内在机票销售地或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行程单》。
旅客发生退票或其他客票变更导致票价金额与原客票不符时,若已打印《行程单》,要将原行程单退回,方能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式样
《行程单》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行程单》为单联机打发票,规格为ffice:smarttags" />238MM×106.6MM。式样如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1-24 02:58 , Processed in 0.023001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