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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任芬)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有关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昨天,航空公司方面表示,这一利好消息将为国内航空公司每年减少数亿元的营业税金支出。 国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以及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财政部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业内指出,这意味着负责国际运输的客货运企业,今后在国际航线获得的收入将免征营业税。 中国国航6日发布公告称,虽未正式收到通知,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公司2010年国际航线运输收入将免收营业税。政策一旦正式实施,将成为航空公司的重大利好消息。 上述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航表示,按照通知精神,以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21%(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公司2009年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5.49亿元。 目前国际航线占比大的航空公司受益更明显,国航国际航线占比约为40%,东航国际航线占比不到30%,南航国际航线占比约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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