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4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鸟击防治工作简报5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2 09:03: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鸟击防治工作简报5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注册

Rank: 9Rank: 9Rank: 9

2#
发表于 2010-8-2 09:03:45 |只看该作者
1
鸟击防治工作简报
第1 期
(总第5 期)
机场司、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2002 年7 月6 日
加强鸟击防治 确保航空安全
自今年4 月起,我国各地机场尤其是南方和沿海机场鸟击事件频繁发生,
明显高于往年的同期水平。这一动态引起了民航总局各级领导的重视。6 月11
日,在民航总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总局和机场司领导对加强鸟击防治工作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鸟击防治工作,
确保航空安全。
一、鸟击安全形势
根据总局适航信息网和航空安全信息网的信息,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
心对近期鸟击事件发生的次数、时间、地点以及飞行高度进行了详尽分析,发
现有如下主要特点:
1.4 月下旬以来,鸟击事件急剧增多。其中,4 月17 日后共发生鸟击事件
8 起,5 月份鸟击事件进一步增多,共达到14 起。这一发生频率超过了1991 年
2
至2000 年的同期最高水平,这种特点与候鸟在4~5 月份的迁徙高峰有关。
2.鸟击事件发生的地点。4 月份鸟击多发于南方及东南沿海机场,如香港、
广州、昆明、宁波等地;5 月份起逐渐向北方各机场推移,在烟台、郑州、北京、
天津等机场也时有鸟击事件发生。这同样与候鸟春季从南至北的迁徙特点有关。
3.4~5 月鸟击事件发生的时段大多在傍晚和夜间,占总鸟击次数百分比接
近50%,要明显高于国际平均水平(28.3%)。这与候鸟迁徙时多选择傍晚和夜
间迁徙飞行的活动特点有关,同时也说明我国的夜间鸟击防范工作还存在问题。
4.今年4~5 月间的许多鸟击事件发生的飞行高度在1000 米到3000 米之
间,这说明鸟类在迁徙时多在中低高度飞行。
5.从4~5 月的鸟击统计数据来看,在个别机场发生了起飞或着陆阶段的
鸟击事件,有的机场重复发生鸟击事件,并发生了群鸽引起的鸟击事件,各机
场应予以注意。
历史数据表明,我国鸟击事件发生的季节规律十分明显。3 月中下旬候鸟的
迁徙开始,鸟击事件的数量开始增加,4~5 月份达到春季迁徙高峰,随后鸟的
繁衍、雏鸟学飞、成鸟换羽,使鸟击事件保持较高水平。9~11 月,鸟类已繁衍
到当年的最高峰,候鸟秋季的迁徙开始,鸟击事件也达到全年的最高峰。由此
可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民航面临的鸟击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应当引起
各部门、机场的高度重视。
二、鸟击防治对策
各航空公司要注意收集航线上的鸟类(迁徙)资料,对飞行员进行有针对
性的培训,提醒飞行员,在这个季节的爬升、下降、进近阶段,应尽快穿越1000
米至3000 米高度层,并在此区间始终打开着陆灯。
3
空管部门应加强鸟情的探测和信息通报,及时提醒飞行员避让航线上的危
险鸟类。
机场应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鸟击防治工作力度,使
在机场范围内的鸟击降至最低。
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和各机场要认真研究傍晚和夜间鸟击的防治办法,进一
步加强傍晚和夜间的鸟击防范工作。
民航中南管理局针对当地的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和鸟类活动的特点,对鸟
击防治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提出了以下一些措施,供有关单位参考。
l、加强驱鸟队伍的建设,加强驱鸟队员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选派有责
任心、素质高的同志指导鸟害防治工作。
2.组织驱鸟队员学习鸟类学知识,熟悉机场生态环境对鸟类吸引的因素,
能够区分常年在机场活动的留鸟和过境停留的候鸟。
3、加强飞行区土面区的平整,尽量减少机场地表水,种植本地不吸引鸟类
的草种。
4、土洋结合落实驱鸟措施。对现有的驱鸟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尤其电子设
备的防水处理,防止引发火灾等不安全事件。
5、严格驱鸟枪支管理,严格按照《机场鸟害防治方法》咨询通告执行。
6、对于有鸽子活动的机场,要加强与周边地区养鸽户的联系,向其宣传鸽
子对飞行活动的危害性,请地方政府出面划定机场周围的禁养区。对于信鸽活
动要格外注意,要取得与地方信鸽协会的联系,掌握信鸽比赛信息,改变信鸽
飞行路线从而达到避让飞行活动的目的。
7.严格执行鸟击报告制度,按照机场勤务手册第三部分鸟击报告格式填写
上报管理局基建机场处,抄报航安办。发生鸟击情况,无论是否构成事故征候,
4
无论是谁的责任,机场都有义务报告,严禁发生鸟击事件隐瞒不报。
8、对于飞行业务量小的中小机场,要坚持在航班起降前后对飞行区进行巡
视驱鸟工作。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的采取多种形式的防治办法。
本期编辑:栗牧怀 路遥 李敬(Tel:64281823,64201177-612;E-mail:lijing621@163.net)
报:总局领导。
发:各管理局、机场、航空公司、院校。
抄:航空安全办公室、规划科技司、财务司、空管局。
(印 230 份)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4-28 20:56 , Processed in 0.015600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