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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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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09:14: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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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0 09:14:52 |只看该作者

第8 次修订的封面
(AMENDMENT 8 TO ANNEX 18)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18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2001 年7 月第三版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附件18 修订一览表
生效日期 适用日期
第三版
(收编了第1 至6 次修订)
2001 年7 月16 日
2001 年11 月1 日
第7 次修订
(理事会于2003 年2 月24 日通过)
2003 年7 月14 日
2003 年11 月27 日
第8 次修订
(理事会于2005 年2 月16 日通过)
替换第(iii)、(vii)、(viii)、9-1、12-1 和13-1 页
2005 年7 月11 日
2005 年11 月24 日
发 送 说 明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8)
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第8 次修订
1. 为收编自2005 年11 月24 日起适用的第8 次修订,在附件18(第三版)中插入以下替换页:
a) (iii)页 —目录
b) (vii)、(viii)页 —前言
c) 9-1 页 —第9 章
d) 12-1 页 —第12 章
e) 13-1 页 —第13 章
2. 在第(ii)页登记该次修订。
____________________
11/7/05
(ii)
修订
各项修订都定期地在《国际民航组织月刊》和每月出版的《国际民航组
织出版物和视听培训教材目录增补》中公布,本出版物持有者应进行核查。
以下篇幅供记录修订之用。
修订和更正记录
修订
编号 适用日期 换页日期 换页人
更正
编号 颁发日期 换页日期 换页人

附件18 (iii)
24/11/05
No.8
目录
页码
前言 ……………………………………………… (v)
第1 章 定义 …………………………………… 1-1
第2 章 适用范围 ……………………………… 2-1
2.1 总的适用范围 …………………………… 2-1
2.2 危险品技术指南 ………………………… 2-1
2.3 国内民用航空器的经营 ………………… 2-1
2.4 例外 ……………………………………… 2-1
2.5 通知与技术指南的差异 ………………… 2-1
2.6 地面运输 ………………………………… 2-2
2.7 国家当局 ………………………………… 2-2
第3 章 分类 …………………………………… 3-1
第4 章 航空运输危险品的限制 ……………… 4-1
4.1 允许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 4-1
4.2 除经豁免外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 4-1
4.3 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4-1
第5 章 包装 …………………………………… 5-1
5.1 总的要求 ………………………………… 5-1
5.2 包装物 …………………………………… 5-1
第6 章 标签与标志 …………………………… 6-1
6.1 标签 ……………………………………… 6-1
6.2 标志 ……………………………………… 6-1
6.3 标志使用的文字 ………………………… 6-1
第7 章 托运人的责任 ………………………… 7-1
7.1 总的要求 ………………………………… 7-1
页码
7.2 危险品运输凭证 ………………………… 7-1
7.3 使用的文字 ……………………………… 7-1
第8 章 经营人的责任 ………………………… 8-1
8.1 运输的接收 ……………………………… 8-1
8.2 接收检查清单 …………………………… 8-1
8.3 装货和装载 ……………………………… 8-1
8.4 检查破损或渗漏 ………………………… 8-1
8.5 客舱或驾驶舱的装运限制 ……………… 8-1
8.6 污染的清除 ……………………………… 8-1
8.7 分离与隔离 ……………………………… 8-1
8.8 危险品装载的固定 ……………………… 8-2
8.9 货机的装载 ……………………………… 8-2
第9 章 信息的提供 …………………………… 9-1
9.1 向机长提供信息 ………………………… 9-1
9.2 向飞行机组成员提供信息与指示 ……… 9-1
9.3 向旅客提供信息 ………………………… 9-1
9.4 向其他人提供信息 ……………………… 9-1
9.5 机长向机场当局提供信息 ……………… 9-1
9.6 航空器发生事故或事故征候的信息 …… 9-1
第10 章 制定训练大纲 ……………………… 10-1
第11 章 遵照执行 …………………………… 11-1
11.1 检查制度 ……………………………… 11-1
11.2 各国间的合作 ………………………… 11-1
11.3 处罚 …………………………………… 11-1
11.4 邮件中的危险品 ……………………… 11-1
第12 章 危险品事故和事故征候报告 ……… 12-1
第13 章 危险品的保安规定 ………………… 13-1
____________________

(v) 1/11/01
前言
历史背景
本附件中的材料,是航行委员会为了满足各缔约国要求
在国际上有统一的管理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的规定而制
定的。为了力求能和其他危险品运输方式适用的规定取
得一致,本附件的规定是以联合国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
会的建议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运输放射性物质的规
定为基础制定的。
本附件与《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
指南》的关系(Doc 9284)
附件18 的规定是管理危险品的国际航空运输。本附件中
概括性的规定,由《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Doc
9284)中的具体规定予以详细说明。
缔约国的行动
通知差异 提请各缔约国注意公约第38 条所规定的义
务。此项义务要求各缔约国将其本国规章和措施与本附
件中的《国际标准》及对其作出的修订之间的任何差异
通知本组织。如果通知这种差异对航行安全是重要的话,
请各缔约国将这种通知扩大到本附件中的建议措施及对
其各次修订之间的任何差异。此外,还请各缔约国将随
后可能出现的任何差异或撤销前已通知的任何差异随时
通知本组织。本附件的每次修订获得通过之后,一项有
关通知差异的特别要求将立即发送各缔约国。
除公约第38 条规定的各国义务外,还提请各国注
意《附件15》的规定,即关于通过航行资料服务公布其
本国规章和措施与有关的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
措施”之间的差异的规定。
应当指出,在本附件第2.2.1 款的具体情况下,各
国只有在不能接受技术指南的约束时方通知差异。与技
术指南中具体规定不同的作法,应按照本附件第2.5 款
的要求报告国际民航组织,以便在该文件中予以公布。
这种与技术指南不同的具体作法将不在本附件的补篇中
与其它差异一同公布,也不按照《附件15》的规定予以
公布。
资料公布 关于按照本附件规定的标准而提供的影
响航空器运行的设施、服务和程序的设置、撤消和更改
的资料,应按照《附件15》予以通告和生效。
附件各组成部分的地位
附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但不一定每一附件都具有所有
这些部分。各部分的地位如下:
1. 组成附件正文的材料:
a) 标准和建议措施 是根据公约的规定由理事
会通过的。其定义如下:
标准 凡有关物理特征、结构、材料、性能、
人员或程序的规格,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
航行的安全与正常是必要的,各缔约国将按照
公约予以遵守;如不可能遵照执行时,则根据
公约第38 条必须通知理事会。
建议措施 凡有关物理特征、结构、材料、性
能、人员或程序的规范,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
国际航行的安全、正常或效率是有利的,各缔
约国将力求按照公约予以遵守。
b) 附录 理事会通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
部分,为了方便起见而单独组成的材料。
c) 定义 “标准和建议措施”中所用的术语,这
些术语由于在字典中找不到可接受的词义,所
以不能自明其意。定义本身并无独立的地位,
但它是使用此项术语的每一标准和建议措施
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因为术语含义的改变将会
影响规定的意义。
d) 表和图 附在“标准和建议措施”之后,或用
于说明“标准和建议措施”。它是有关的“标
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并享有同等的地位。
2. 经理事会批准与“标准和建议措施”一起出版
的材料: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前言
1/11/01 (vi)
a) 前言 是根据理事会的行动编写的历史性和
解释性材料,其中包括根据公约和通过的决议
而产生的各国在适用“标准和建议措施”方面
所承担的义务的解释。
b) 引言 是解释性材料,列在附件各篇(部分)、
章或节的开头以帮助理解正文的适用范围。
c) 注 在正文中适当地方所加的注解,用以说明
有关“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事实资料或参考材
料,但不构成“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部分。
d) 附篇 对“标准和建议措施”的补充材料,或
作为对适用“标准和建议措施”而列入的指导
材料。
文字的选择
本附件以中文、阿拉伯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
文六种文字通过。要求各缔约国从中选择一种文本直接
使用或译成本国文字,以便在本国实施或用于公约规定
的其他用途,并相应地将此通知国际民航组织。
编辑上的安排
为了一目了然地表明各条的地位,采用了下列作法:“标
准”用细体字 (中文译本用5 号宋体字 —译注);“建议
措施”用细斜体字 (中文译本用5 号楷体字 ——译注)
并冠以“建议”二字以表明其地位;“注”用细斜体字 (中
文译本用5 号楷体字 —— 译注), 并冠以“注”字以
表明其地位。
应予以注意的是,在英文本中,在编写各项规范时,
采用了以下办法:“标准”使用助动词“必须(shall)”,
而“建议措施”则用助动词“应该(should)”。
凡援引本文件中用编号和/或标题标明的某个部分
时,均包括该部分的所有各分款。
前言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vii)
24/11/05
No.8
表A-附件18 的修订
修订 根据 内容
通过/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适用日期
第一版 航行委员会的研究 1981.06.26
1983.01.01
1984.01.01
1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六次会议
为了与联合国专家委员会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建议取得一致的杂项
修订。
1982.11.26
1983.03.26
1984.01.01
2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五、六和七次会议
改进外包装和单元载运装置的定义;与联合国专家委员会的包装件和
外包装的定义保持一致;增加了有关运进或运出机场的地面运输的段
落;对向机长提供信息的要求作了修改以表明何时应提供此信息。
1983.06.01
1983.10.01
1984.01.01
3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八次会议
对可能允许豁免的情况以及有毒或传染性物质与动物或食品的隔离
要求作了澄清。
1985.03.25
1985.07.29
1986.01.01
4
(第二版)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十一次会议
通过删除技术细节对附件18 的规定进行一般的简化。对各项规定的
杂项修订。
1989.02.24
1989.07.23
1989.11.16
5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十四和十六次会议
对各国履行《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Doc 9284 号文件)各
项修订责任的澄清。对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危险品例外的澄清。
1999.03.10
1999.07.19
1999.11.04
6
(第三版)
危险品专家小组第
七次会议和对附件
6 第1 部分的25 次
修订
a) 对危险品、机组成员、飞行机组成员和机长定义的修改;
b) 对被飞越国在特殊情况下给予豁免为载运危险品的航空器飞越其
领土提供方便的规定的修改;
c) 有关包装物的规定与技术指南相一致;
d) 增加规定以涵盖根据技术指南对装载和贮藏危险品的要求;
e) 修改规定,即应由国家承担向旅客提供信息的全部责任;
f) 修改规定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或事件后将航空器上作为货物运输的
危险品的情况及时通告处理紧急事态的人员;
g) 修改规定,采取行动防止货主蓄意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则方面加强
各国之间的合作;和
h) 修改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机上载有危险品情况的规定。
2001.03.07
2001.07.16
2001.11.01
7 危险品专家小组的
第18 次会议
a) 将负责危险品的有关国家当局通知国际民航组织;和
b) 提供关于危险品的应急响应信息。
2003.02.24
2003.07.14
2003.11.27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前言
24/11/05
No.8 (viii)
修订 根据 内容
通过/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适用日期
8 危险品专家组第19
次会议
a) 改进了第9.6.1 段,明确只有在可能涉及危险品的严重事故征候的
情况下,才需要报告危险品的存在;和
b) 新增第13 章,要求各国制定危险品保安措施。
2005.02.16
2005.07.11
2005.11.24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8 1-1 1/11/01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第1 章 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含义:
货机 除客机以外载运物品或物资的任何航空器。
托运物 经营人一次从一个地址、一个托运人处接
收的,作为一批中的一件或多件的危险品包装件,运往
一个目的地的地址交付给一个收货人。
机组成员 由经营人指定在飞行值勤期内在航空
器上担任勤务的人。
危险品 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
并在技术指南的危险品清单中列明和根据指南进行分类
的物品或物质。
危险品事故 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造成致命
或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危险品事故征候 不同于危险品事故,但与危险品
航空运输有关联,不一定发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员
受伤、财产损害、起火、破损、溢出、液体或放射性渗
漏或包装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况。任何与危险品运输
有关并严重危及航空器或机上人员的事件也被认为构成
危险品事故征候。
例外 本附件对危险品的某一具体项目免除对其通
常所适用的要求的规定。
豁免 有关国家当局给予免受本附件规定约束的许
可。
飞行机组成员 在飞行值勤器内对航空器运行负有
必不可少的职责并持有执照的机组成员。
不相容 对如果将其混合将会导致释放危险的热或
气体或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危险品加以说明。
经营人 从事或提出从事航空运营的个人、组织或
企业。
外包装 为便于作业和装载,一托运人将一个或多
个包装件放入一个封闭物之中组成一个作业单元。
注:此定义不包括单元载运装置。
包装件 包装作业的完整产品,包括包装和准备运
输的内装物。
包装物 具有容纳作用的容器和任何其他部件或材
料。
注:放射性材料,见技术指南第2 部分7.2 段。
客机 除机组人员外,载运任何人员、具有官方身
份的经营人的雇员、国家有关当局授权的代表或货运物
或其他货物的押运人的航空器。
机长 由经营人(如系通用航空则由所有人)指定
的指挥飞行并负责飞行安全操作的驾驶员。
重伤 人在事故中受伤并:
a) 自受伤之日起7 天内需住院48 小时以上;或
b) 造成任何骨折(手指、足趾或鼻部的简单骨折除外);

c) 裂伤引起严重出血,神经、肌肉或腱的损伤;或
d) 涉及内脏器官损伤;或
e) 二度或三度烧伤或影响全身面积5%以上的烧伤;

f) 经核实曾暴露于传染性物质或有害的辐射。
始发国 货物首先在该国领土内装上航空器的国
家。
经营人国家 经营人在该国有主要的业务场所或,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第1 章
1/11/01 1-2
如无此业务场所,有永久性住所地的国家。
联合国编号 联合国危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用于
识别一种物质或一组特定的物质所指定的四位数字编
码。
单元载运装置 任何类型的货物集装箱、航空器集
装箱、带网的航空器托盘或带网集装棚的航空器托盘。
注:此定义不包括外包装。
——————————
附件18 2-1 1/11/01
第2 章 适用范围
2.1 总的适用范围
本附件中的标准和建议措施适用于所有民用航空器的国
际运营。在极端紧急或不适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或完全
遵照规定的要求与公共利益相违背的情况下,有关国家
对这些规定可予以豁免,但在此情况下必须尽全力使运
输的总体安全水平达到与这些规定要求的同等的安全水
平。对于被飞越国,如果没有相应的予以豁免标准,可
依据认为是否已达到同等的航空运输安全水平予以豁
免。
注1:有关国家指货运托运的始发、过境、飞越和目
的地国家以及经营人国家。
注2:参阅第4.2 关于国家对一般属禁运的危险品可
给予豁免。
注3:参阅第4.3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
品。
注4:本附件无意被理解为要求经营人承运特殊物品
或物质,也无意阻止经营人为运输特殊物品或物质制定
特殊的要求。
2.2 危险品技术指南
2.2.1 各缔约国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遵守根据
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而定期批准、公布和修
改的载于《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9284 号文
件)中的具体规定。各缔约国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
以遵守某一期技术指南规定的适用期内公布的对此技术
指南所做的任何修订。
2.2.2 建议:各缔约国应将执行技术指南中遇到的
困难以及任何希望对其进行的修订通知国际民航组织。
2.2.3 建议:如果出于安全的原因对技术指南修订
的立即适用尚未在一缔约国得以实施,但该国应对其他
缔约国根据此项修订托运至其国家领土内的危险品运输
提供便利,前提是这些物品完全符合修订过的要求。
2.3 国内民用航空器的运营
建议:为了安全和尽可能减少危险品在国际运输中
的中断,各缔约国也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国内民用航空器
的运营遵守本附件和技术指南。
2.4 例外
2.4.1 本来可能被归类于危险品的某些物品和物
质,但根据有关的适航要求和运营规则,或因技术指南
列明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装上航空器时,应作为本附件
规定的例外。
2.4.2 在航空器上载运2.4.1 中所述物品和物质的
替换物,或因替换被卸下的物品和物质时,除技术指南
允许外,必须按本附件规定运输。
2.4.3 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的特定物品和物质在技
术指南规定的范围内不受本附件规定的限制。
2.5 通知与技术指南的差异
2.5.1 如果一缔约国采用的规定不同于技术指南的
规定时,则必须将这种国家的差异立即通知国际民航组
织,以便在技术指南中公布。
注:如缔约国不能接受技术指南的约束时,希望能
按公约第38 条通知其与第2.2.1 规定的差异。如缔约国
采用的规定不同于技术指南中的规定时,则只需按照第
2.5 款的规定报告。
2.5.2 建议:当经营人制定了比技术指南的规定更
加严格的要求时,经营人国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将
经营人要求的差异通知国际民航组织,以便在技术指南
中公布。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第2 章
27/11/03
No.7 2-2
2.6 地面运输
建议:各国应做出规定,使准备交付空运并已根据
国际民航组织技术指南准备就绪的危险品应能为地面运
输所接受,以运进或运出机场。
2.7 国家当局
每一缔约国必须在其政府内指定一个负责保证遵守
本附件的有关当局,并向国际民航组织详细说明。
——————————
附件18 3-1 1/11/01
第3 章 分类
应根据技术指南的规定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分类。
注:危险品分类的详细定义载于技术指南之中。分类列明了
与危险品航空运输相关的潜在风险并列举了联合国危险品运输
专家委员会建议的分类。
——————————
附件18 4-1 1/11/01
第4 章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4.1 允许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除按本附件和技术指南规定的详细规格和程序外,
必须禁止航空运输危险品.
4.2 除经豁免外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除非有关国家根据第2.1 规定给予豁免或技术指南
的规定指明经始发国批准允许运输之外,下列危险品禁
止装上航空器:
a) 技术指南中列明禁止在正常情况下运输的物品
和物质;
b) 有传染病的活动物.
4.3 在任何情况下都被禁止航空
运输的危险品
任何航空器均不得载运技术指南中特别指名或归
类禁止在任何情况下由航空运输的物品和物质。
——————————
附件18 5-1 1/11/01
第5 章 包装
5.1 总的要求
危险品必须按照本章的规定和技术指南的规定进行
包装。
5.2 包装物
5.2.1 航空运输的危险品必须使用优质包装物,该包
装物必须构造严密,能够防止在正常的运输条件下由于
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或由于振动而引起渗漏。
5.2.2 包装物必须与内装物相适宜,直接与危险品接
触的包装物必须能够抗拒该危险品的化学作用或其他作
用。
5.2.3 包装物必须符合技术指南中有关材料和构造
规格的要求。
5.2.4 包装物必须按照技术指南的规定进行测试。
5.2.5 对基本用于盛装液体的包装物,则必须承受技
术指南中所列明的压力而不渗漏。
5.2.6 内包装物的包装、固定或垫衬,必须能使其在
航空运输的正常条件下防止破损或渗 漏,并能控制其在
外包装物内的活动。垫衬和吸湿材料不得与容器内所装
物品产生危险反应。
5.2.7 包装物必须在检查后证明其未受腐蚀或其他
损坏时,方可再次使用。当包装物再次使用时,必须采
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随后装入的物品受到污染。
5.2.8 如由于先前内装物的性质,未经清洁的空包装
物可能造成危害时,必须将其严密封闭,并按其构成危
害的情况加以处理。
5.2.9 包装件外侧不得粘附构成危害数量的危险物
质。
——————————
附件18 6-1 1/11/01
第6 章 标签与标志
6.1 标签
除技术指南另有规定外,危险品的每个包装件必须贴
上适当的标签,并且符合技术指南中的规定。
6.2 标志
6.2.1 除技术指南另有规定外,每一危险品包装件必
须标明货物内容的正确运输名称,如指定有联合国编号,
则需标明此联合国编号以及技术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标
志。
6.2.2 包装物的规格标志 除技术指南另有规定外,
每一按照技术指南的规格制做的包装物,必须按照技术
指南中有关的规定予以标明;不符合技术指南中有关包
装规格的包装物,不得在其上标明包装物规格的标志。
6.3 标志使用的文字
建议:除始发国要求的文字外,在未制定和采用一种
全球更为适宜的表达形式之前,标志上应加用英语以标
明有关的危险品。
——————————
附件18 7-1 1/11/01
第7 章 托运人的责任
7.1 总的要求
任何人在将危险品的包装件或外包装件提交航空
运输前,必须按照本附件和技术指南的规定,保证该危
险品不是航空运输禁运的危险品,并正确地进行分类、
包装、加标志、贴标签和附带有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运输
凭证。
7.2 危险品运输凭证
7.2.1 除技术指南另有规定外,凡将危险品提交航
空运输的人必须为经营人填写、签署和提供危险品运输
凭证。凭证中须包括技术指南所要求的资料。
7.2.2 运输凭证必须有危险品托运人的签字声明,
完整准确地列明承运的危险品货物的正确名称,并表明
危险品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加标志和贴标
签,并符合航空运输的条件。
7.3 使用的文字
建议:除始发国要求的文字外,在未制定和采用一
种全球更为适宜的表达形式以前,危险品运输凭证应加
用英文。
——————————
附件18 8-1 1/11/01
第8 章 经营人的责任
8.1 运输的接收
经营人不得接收危险物品进行航空运输:
a) 除非危险品附带有填制齐备的危险品运输凭
证,技术指南表明不需要此类凭证的除外;和
b) 除非按照技术指南的接收程序对包装件、外包
装或盛装危险品的货物集装箱进行过检查。
注1:参阅第12 章关于危险品失事与事故的报告。
注2:有关接收外包装的具体规定载于技术指南。
8.2 接收检查清单
经营人必须制定和使用接收检查清单以协助遵守第
8.1 的规定。
8.3 装货和装卸
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和外包装以及装有放射性材料
的货物集装箱必须按照技术指南的规定装货和装载。
8.4 检查损坏或渗漏
8.4.1 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外包装件和装有放射
性材料的货物集装箱在装上航空器或装入单元载运装置
之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渗漏和破损的迹象。渗漏或破损
的包装件、外包装件或货物集装箱不得装上航空器。
8.4.2 单元载运装置未经检查并经证实其内装危
险品无渗漏或无破损迹象之前不得装上航空器。
8.4.3 装上航空器的危险品的任何包装件如出现
破损或渗漏,经营人必须将此包装件从航空器上卸下,
或安排由有关当局或机构卸下,在此之后必须保证该托
运物的其余部分状况良好并符合航空运输,并保证其他
包装件未受污染。
8.4.4 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外包装件和装有放射
性材料的货物集装箱在卸下航空器或单元载运装置时,
必须检查是否有破损或渗漏的迹象。如发现破损或渗漏
的迹象,则必须对航空器装载危险品或单元载运装置的
部位进行破损或污染的检查。
8.5 客舱或驾驶舱的装卸限制
除技术指南规定允许的情况之外,危险品不得装载
在有旅客乘坐的航空器客舱或驾驶舱内。
8.6 清除污染
8.6.1 当在航空器上发现由于危险品渗漏或破损
造成任何有害污染时,必须立即进行清除。
8.6.2 受到放射性材料污染的航空器必须立即停
止使用,在任何可接触表面上的辐射程度和非固定污染
未符合技术指南规定的数值之前不得重新使用。
8.7 分离与隔离
8.7.1 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如相互有危害作用,则
不得在航空器上相邻放置或装在发生渗 漏时可相互产
生作用的位置上。
8.7.2 有毒物质和传染物质的包装件应根据技术
指南的规定装载在航空器上。
8.7.3 装有放射性材料的包装件装载在航空器上
时,应按照技术指南的规定将其与人员、活动物和未冲
洗的胶卷分隔开。
8.8 危险品货物装载的固定
当符合本规定的危险品装载上航空器时,经营人必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第8 章
1/11/01 8-2
须保护危险品不受损坏,必须将这些物品在航空器上加
以固定以免在飞行中出现任何移动,而改变包装件的方
向。对装有放射性材料的包装件,必须有足够的固定以
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符合第8.7.3 款规定的间隔要求。
8.9 货机的装载
除技术指南另有规定之外,标有“只许装货机”标
签的危险品包装件,其装载必须使机组人员或其他授权
的人员在飞行中能够看到和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在体积
和重量允许的条件下将它与其他货物分隔开。
——————————
附件18 9-1
24/11/05
No.8
第9 章 信息的提供
9.1 向机长提供信息
装运危险品的航空器的经营人必须在航空器起飞前
尽早向机长提供技术指南中规定的书面信息。
9.2 向机组成员提供信息与指示
经营人必须在运营手册中提供信息,使机组成员能
履行其对危险品运输的职责,同时必须提供在出现涉及
危险品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的指示。
9.3 向旅客提供信息
各缔约国必须保证其所公布的信息足以能警告旅客
关于技术指南规定禁止在航空器上运输的危险物品种
类。
9.4 向其他人提供信息
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的经营人、托运人或其他机
构必须向其人员提供信息使其能履行与危险品运输有关
的职责,并提供在出现涉及危险品的紧急情况时所应采
取的行动的指示。
9.5 机长向机场当局提供信息
如果在飞行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情况许可机长必须
按照技术指南的规定尽快将机上载有危险品的信息通报
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以便通知机场当局。
9.6 航空器发生事故或事故征候的信息
9.6.1 如出现下列情形:
a) 航空器发生事故;或
b) 发生作为货物运输危险品可能涉及的严重事故
征候,
作为货物运输危险品的航空器经营人必须尽快地
将机上危险品的信息,即向机长提供的书面资料所示一
样,提供给处理事故或严重事故征候的应急服务机构。
经营人也必须尽快将此信息提供给经营人所在国和事故
或严重事故征候发生所在国的有关当局。
9.6.2 如航空器发生事故征候,作为货物运输危险
品的航空器经营人,如果有要求,必须尽快地将机上危
险品的信息,即向机长提供的书面资料所示一样,提供
给处理事故征候的应急服务机构和事故征候发生所在国
的有关当局。
注:附件13 对 “事故”、“严重事故征候”和“事
故征候”的术语作了定义。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8 10-1 1/11/01
第10 章 制定训练大纲
必须按照技术指南中的规定制定和更新危险品训练大纲。
——————————
附件18 11-1 1/11/01
第11 章 遵照执行
11.1 检查制度
各缔约国必须建立检查、监督和强制执行程序,以遵
守危险品管理规则。
注:这些程序预期应包括检查凭证、货物和经营人的
操作的规定以及制定调查涉嫌违章行为的方法(参阅
11.3)。
11.2 各国间的合作
建议:各缔约国应就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则参与和其他
国家合作的努力,目的在于消除这种违章行为。合作的
努力应包括调查和执行行动的协调;交换管制方遵守规
定的信息;联合检查和其他的技术联络,交流技术人员,
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可以交换的有关资料包括安全告
警、期刊或危险品咨询;建议和完成的管理行动;事故
征候报告;事故征候调查得出的文件和其他证据;建议
的和最后执行的行动;和适宜公开散发的辅导/宣传材
料。
11.3 处罚
11.3.1 各缔约国必须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以实现
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则,包括对违章行为规定适当的处罚。
11.3.2 建议:各缔约国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实现遵
守其危险品管理规则,包括当从其他缔约国收到违章行
为情报时,例如发现危险品的货物在抵达某一缔约国时
未能遵守技术指南的要求,且该国将此事报告给始发国,
对违章行为规定适当的处罚。
11.4 邮件中的危险品
建议:各缔约国应建立程序,控制将危险品通过其邮
政服务提交航空运输。
注:万国邮政联盟已经建立了控制通过邮政服务将危
险品提交航空运输的国际程序。
——————————
附件18 12-1
24/11/05
No.8
第12 章 危险品事故和事故征候报告
12.1 为避免危险品事故和事故征候的再次发生,
各缔约国必须制定程序,对发生在其领土内的涉及来自
或发往其他国家的危险品运输的此类事故和事故征候进
行调查和编制有关资料。必须根据技术指南的具体规定
对这些事故和事故征候进行报告。
12.2 建议:为了避免危险品事故和事故征候的再
次发生,各缔约国应制定程序,对12.1 规定以外的有关
发生在其领土内的这类事故和事故征候进行调查和编制
有关资料。应根据技术指南的具体规定对这些事故和事
故征候进行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8 13-1
24/11/05
No.8
第13 章 危险品的保安规定
每一缔约国必须制定适用于托运人、经营人和参与
航空运输危险品的其他个人的危险品保安措施,用来将
可能危害人员、财产或环境的盗窃和滥用危险品的情况,
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些措施应与其他附件和技术指南中
的保安规定相一致。
—完—
附件18 12-1
24/11/05
No.8
《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是由理事会批准、公布和加以修订,并进一步详述了附件18 的基本规定。
它们包含危险品安全国际航空运输所需的全部详细指南。尽管其本身不是“标准”,但根据附件18,2.2.1 的
“标准”,它们享有“标准”的特性。鉴于此,技术指南的详细要求被认为对各国具有约束力,除非缔约国不
能接受技术指南的约束,并按照公约第38 条通知其与附件18,2.2.1 段规定的差异。技术指南由国际民航组
织在9284 号文件中予以公布,它代表唯一正式的材料来源。
国际民航组织技术出版物
下述概要不仅说明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出版的各系
列技术刊物的地位,还大体地说明内容。非专属某一系
列内容的专业性刊物不包括在内,如《航空图目录》或
《国际空中航行气象表》。
国际标准及建议措施 是理事会依据《国际民用航空
公约》第54、37 和90 条通过的,并为方便起见,定为
公约的附件。缔约各国对国际标准中所包含的规范的统
一应用,被认为是对国际航行的安全或正常是必需的,
同时,对建议措施中的规范的统一应用,被认为是对国
际航行的安全、正常或效率是有利的。了解一个国家的
本国规章或措施与国际标准所建立的规章或措施之间的
差异,对于国际航行的安全或正常是必需的。事实上,
依据公约第38 条,一个国家若不遵守国际标准,则有义
务将任何差异通知理事会。了解与建议措施之间的差异
对航行安全也是重要的,虽然公约对此没有强加任何义
务,但理事会已提请各缔约国,除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
差异之外,也将这类差异通知理事会。
航行服务程序(PANS) 由理事会批准,在世界范围
内实施。它主要包括那些作为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还尚
不成熟的操作程序,以及具有较永久性质但若编入附件
又过于具体的材料或由于经常修订而对公约来说处理起
来又过于繁琐的材料。
地区补充程序(SUPPS) 与航行服务程序有相似
的地位,即它们都是经理事会批准的,但只在各自地区
内实施。由于某些程序适用于重叠的地区或在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地区是通用的,所以将它们编写成合订本。
—————————
以下出版物是依据理事会批准的原则和政策,由秘书
长授权编写的。
技术手册 是国际标准、建议措施和航行服务程序的
补充材料,并为其便利实施提供指南和信息。
航行计划 对国际民航组织各航行地区的国际航行的
设施和服务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它们是在地区航行会议
的建议和理事会所采取的相应的行动的基础上,由秘书
长授权编写的。计划定期地进行修改,以反映出要求的
变化和建议的设施和服务实施状况的变动。
国际民航组织通报 对缔约各国感兴趣的问题提供专
门信息,包括对技术问题的研究。
——————————
有新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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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17:19:51 |只看该作者
看看,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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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9-16 07:50:48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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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28 15:48:3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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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5-1 10:49:02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斑竹,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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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5-11 23:54:51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看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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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25 21:38:06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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