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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首例行政诉讼案开庭 东星被指胜率很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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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12:20: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5-09 中国广播网


 图:东星航空(资料图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9日)上午9点,中国民航史上第一例行政诉讼案将在广州开庭,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的母公司——东星集团起诉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中南管理局”)停飞决定不当,让民航管理局第一次坐上了被告席,也使得东星航空破产往事再被重提。
  2005年6月,东星集团获准筹建东星航空,成为国内第4家获批的民营航空公司。但2008年金融危机之时,“东星航空”处境艰难,租借、购买的大量飞机成为沉重债务负担,资金链几近断裂。
  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管理局发出了一份明传电报称,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这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2009年8月,东星航空宣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胜率很小

  昨天深夜《新闻纵横》值班编辑联系了东星的代理律师严义明,关于这次起诉,他这样表示:
  严义明:中南局的明传电报没有列明,他做出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不是按照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来做出的,他是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来做出的。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东星航空公司也已经破产,但是我们觉得行政机关他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慎之又慎,谨言慎行。
  那么这场起诉的意义是否真如原告方所言,他们又能否如愿?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来请教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
  主持人:刚才原告方律师认为这份停飞通知没有法律依据,您怎么看?
  洪道德:可能他概念上搞错了,法律不要求民航中南管理局必须在停飞通知里摆出这个案件决定的真正理由、真正事实、真正法律根据,它可以简单地提一下。就是说,我要求你们停飞,停飞的原因是什么,简单说一下,一旦他原告现在起诉到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由被告来承担证明责任。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第32条也规定得很清楚,被告应当提供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这场诉讼中,如果民航中南管理局能够向法庭提供他们当初决定停飞的事实依据,也就是东星公司在飞机安全上有很大的隐患,具体事实有哪些,有什么样的证据证明,向法庭一提交,等于第一个立项就证明完了。根据国家安全法,或者民航飞行方面的法律,民航中南管理局说碰到这样的情况,他就有权利做出这样的决定,那么它就胜诉了。就看民航中南管理局,他事实和规范性文件这两个方面能不能向法庭提供证据,我个人认为还是可以的。
  主持人:其实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可能让东星航空起死回生,那么您认为他们的这次起诉究竟有什么目的?胜诉的几率大吗?
  洪道德:第一个问题我觉得它的目的肯定是经济上的,也就是说如果这次行政诉讼胜诉了,民航中南管理局这个通知决定确实是无效的,被法院撤销了,这就意味着东星公司的破产也好,或者后来的资不抵债也好,就是你行政机关给造成的,那么要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行政诉讼的胜率有多大,我个人认为胜率很小。这个胜率倒不是民告官一定告不赢,而是我觉得民航中南管理局应该能够承担得了行政诉讼法第32条要求的证明责任。一旦他完成了自己的证明责任,又被法院认为他完成证明责任,又完全符合事实的话,那法院自然就会支持他们当初停飞的决定了。

盲目扩张,只会酿成苦果

  无论今天的庭审如何,东星折翼的事实已经不能改变。而2005年5月,东星航空“武汉——上海”第一个航班如约起飞时,兰世立并没有料到他最后的结局。当时办公大楼门口的对联印证了他的决心:“鹏程万里开伟业,壮志凌云展宏图。”而现在,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这样来描述停飞之前和之后他们的境况。
  兰剑敏:东星集团原来分几大块,主要就是东盛房地产,还有东星国际旅行社、东星航空和钟祥风景名胜公司,当时我们员工是达到了6000多人,其中东星航空就有员工1200人。停飞之后出现了很大的一个混乱,东星的其他子公司都被波及。目前我们就还有钟祥风景名胜公司在正常运转,大约还有100个员工左右,也只是说勉强维持吧。
  “退潮时,才能看出谁在裸泳。”这句话放在东星航空身上尤为贴切。以8000万元资金成立的东星一开始就抛出了20架飞机120亿元的庞大采购计划,引得波音、空客、通用电气、庞巴迪的代表频频到访,不过不到3年时间,2008年的金融危机就让东星航空摇摇欲坠,一纸停飞通知更是让它轰然倒塌。
  2005年3月,中国民用航空局打开了民营资本进入航空业的闸门,20多家民营航空获准筹建:奥凯航空、鹰联航空、东星航空等等。现如今,它们中的大部分已经或正在被公众遗忘。对此,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运输服务研究所所长邹建军认为:航空业是一个规模经济性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企业,没有摸清规律,进行盲目扩张,只会酿成苦果。
  邹建军:它本身存在一个很强规模的经济阶段的壁垒,所以对于新兴的企业进来,首先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必须要有一个自己的细分市场。第二,进入这个行业,它的战略眼光应该是长远的,而不是短期的,如果你想短期套取相应的金融利益的话,很可能就会出现像东星这样的一个后果。
  更何况这个行业是一个靠天吃饭的行业,利润非常薄,而且现在整个世界政局不稳和世界经济发展也不平稳,高油价带来的恶果对于所有的资本来说,进入这个行业都面临着非常大的困难,大家进入这个行业都要进行审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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