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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诉民航中南局案延期判决 原因不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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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1 12:06: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5-30 网易财经 黎晓云 

 中国民航史上第一例行政诉讼案——东星集团起诉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中南管理局”)一案有了新进展。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今(30)日向网易财经表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已电话通知此案将延期判决。而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则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延期时间应该会在3个月内,届时将会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于2011年2月24日正式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受理,5月9日在广州开庭,法庭当日并未宣判,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案子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也就是5月24日前)作出第一审判决,严义明律师当时也曾预计一审判决会在2-3周内有结果。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严义明律师今日指出,法院并没有告知他案子需要延期的理由,他对案子延期判决表示不解,因为此案庭审过程已经将案件的事实剖析得非常透彻,应该不存在事实不清的状况。
  当网易财经提到这是中国民航史首例“民告官”案子,这会否成为该案被延期判决的主要原因时,严律师表示这种可能性较大,因为除此之外,确实看不到延期的理由。
  在5月9日庭审过后,严义明律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乐观的同时,也表示了担忧。“此案依法只有遇到不可抗力才可以申请延期取证,但是法庭允许被告延期取证了,也就是法庭已经对其‘法外施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知道法外施恩的幅度会有多大,这些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到本案公正的判决。因此,判决结果仍不明朗。”
  严律师说,东星集团方面暂时没有更好的应对措施,目前只能等待法院方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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