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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人员心脑血管疾病易患因素监测实施办法
根据民航总局规定,高血压、高血糖、肥胖、高脂血症已列入心脑血管疾病易患因素,要求各航空公司航医对出现以上疾病的空勤人员进行疾病矫治和监测记录。根据我公司飞行员的实际情况,为更好的保障飞行员的身体健康,降低飞行隐患,按照《CCAR-67部》及南航《航空卫生保障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现就具体的监测项目做如下要求:1. 高血压要求高血压人员每月进行4次血压监测,其中必须来航卫室测量血压2次,其余2次可自行测量后报主管航医。2. 高血糖要求血糖偏高及糖尿病人员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血糖测定并将化验结果送交主管航医记录。3. 肥胖要求飞行员中肥胖的人员每月来航卫室称量体重2次,并由主管航医记录。4. 高脂血症要求所有血脂异常的空勤人员必须每三个月进行血脂检查,并将化验结果交主管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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