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 Radiotelephony communications for air traffic services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一日 1 前 言 无线电通话是当今管制员与飞行员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而无线电通话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在国际航空史上,由于无线电通话用语不标准而导致的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屡有发生。据美国联邦航空局统计,在1992年的17起管制原因造成的事故征候中,有11起与无线电通话中的理解错误有关。在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发展、空中交通流量持续增加的形势下,进一步规范无线电通话用语对确保我国空中交通的安全、顺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局依据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MH/T 4014-2003)印制了本书。 本书中的英语标准通话参考了国际民航公约有关附件以及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DOC4444)等技术性文件,征求了国际民航组织陆空通话专家的意见;其中的汉语标准通话考虑了我国的现状,结合了广大管制和飞行人员多年的实践经验,涵盖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的各个方面。本书还特别增加了我国民航特有的公制高度层,以及缩小垂直间隔(RVSM)、区域导航(RNAV)、8.33KHz频率间隔等方面的最新通话内容。 民航总局领导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本书的编写工作,并在实际编写工作中给予了许多指示和具体的指导,原民航总局副局长、现民航总局顾问阎志祥同志还亲笔题写了书名。此外,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总局飞标司、适航司、安全技术中心、各地区空管单位和航空公司飞行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他们表 2 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本书需要实践的检验以及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局将不断跟踪国际民航组织及航空发达国家在无线电通话用语方面的工作,积极搜集本书在使用过程中的情况。我局衷心希望得到各使用者的建议。希望本书能为推进我国空管事业的发展,保证航空安全发挥积极的作用。 民航总局空管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