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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标准类监察员(飞行运行)专业知识培训教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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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1:08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四条委任代表、委任单位代表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欺骗行为的,民航地区管理机构飞行标准职能部门终止受理其申请;已取得委任证书的,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收回其委任代表或者委任单位代表证书。 第三十五条委任代表、委任单位代表在履行所委任的职责过程中,违反民用航空规章和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予以警告、暂停或者收回其委任代表或者委任单位代表证书。 第三十六条委任代表、委任单位代表有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行为,被终止受理其申请或者被收回其委任证书的,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予以书面通知,并在两年内不受理其担任委任代表或者委任单位代表的申请。 复习思考题: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的结构是什么样的? 2、目前,《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的规范性文件有那几个? 3、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的目的和依据各是什么? 4、《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的适用范围: 5、哪个单位负责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委任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的委任代表分为哪几种类别?飞行检查委任代表又分为哪几个专业? 7、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飞行检查委任代表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8、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委任代表的任期,给予书面通知并收回委任代表证书? 9、飞行检查委任代表的权限是什么? 10、对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监督措施有哪些? CCAR-276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一、概述CCAR-276的名称是《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04年7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1号公布。制定该部规章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保障飞行安全,制定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共有十二章六十四条和一个附录(详见目录)。 “第276.3条 适用范围”明确: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航空器的运行: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外国民用航空器。 “第276.7条 基本要求”明确: (a)使用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载运危险品的运营人,应先行取得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b)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Doc 9284-AN/905),包括经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批准和公布的补充材料和任何附录(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2)局方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中的附加限制条件。 和其他规章相比,《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的特点是把以上提到的“技术细则”的内容作为规章的规定,我们要掌握CCAR-276,就必须掌握“技术细则”的内容。而“技术细则”是两年修改一次的。 二、目录 A 第276.1条 目的和依据 第276.3条 适用范围 第276.5条 定义 第276.7条 基本要求 第276.9条 例外 第276.11条 管理机构 第276.13条 监督检查 B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第276.23条 一般原则 第276.25条 限制运输 第276.27条 禁止运输 第276.29条 豁免 第276.31条 航空邮件 C 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第276.41条 申请 第276.43条 受理 第276.45条 审查 第276.47条 决定 第276.49条 期限 第276.51条 许可的形式和内容 第276.53条 许可的有效期 第276.55条 许可的变更与延续 D 危险品手册的要求 第276.57条 一般要求 第276.59条 手册的内容 第276.61条 实施 第276.63条 局方通知 E 危险品的运输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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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1:29 |只看该作者
第276.73条 一般要求 第276.75条 包装容器 第276.77条 标签 第276.79条 标记 第276.81条 标记使用的文字 F 托运人的责任 第276.91条 人员资格要求 第276.93条 托运要求 第276.95条 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第276.97条 使用的文字 G 运营人的责任 第276.107条 货物收运 第276.109条 收运检查单 第276.111条 装载 第276.113条 检查损坏或泄漏 第276.115条 客舱或驾驶舱的装载限制 第276.117条 清除污染 第276.119条 分离和隔离 第276.121条 危险品货物装载的固定 第276.123条 仅限货机危险品的装载 第276.125条 存储 第276.127条 文件保存 H 信息的提供 第276.133条 向机长提供信息 第276.135条 向机组成员提供信息与指示 第276.137条 向旅客提供信息 第276.139条 向托运人提供信息 第276.141条 向其他人提供信息 第276.143条 机长向机场当局提供信息 第276.145条 航空器发生事故或事故征候的信息 第276.147条 危险品事故或事件的信息 I 第276.155条 一般要求 第276.157条 训练大纲的制订要求 第276.159条 运营人及其代理人的训练要求 第276.161条 训练大纲及其修订的批准 第276.163条 训练记录 J 保安要求 第276.175条 保安 N 法律责任 第276.301条 局方工作人员 第276.303条 托运人 第276.305条 运营人 第276.307条 航空邮件 第276.309条 训练 P 第276.329条 施行 附录A 定义三、有关规范性文件AC-276-01 《危险品训练机构管理办法》 《危险品监察员手册》 另外,还有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文件》(MH/T 1019-2005) 复习思考题:1、《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制定的目的和根据各是什么? 2、《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的适用范围: 3、“第276.7条 基本要求”有哪些规定? 4、和其他规章相比,《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的特点是什么? 5、《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的结构是什么样的? 010300 运行合格审定程序010301 概述和预先申请阶段运行合格审定是颁发运行许可的必须的过程。运行许可(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是一项行政许可。运行合格审定的结果可以是颁发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也可能是不颁发,即不给予行政许可。 申请人向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地方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方)提交运行合格审定申请。局方指派运行合格审定小组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对其进行审定。当申请人满足规章要求获得局方颁发的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如适用),成为航空运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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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1:47 |只看该作者
一、运行合格审定的目的运行合格审定的目的是使申请人满足相应规章要求,获得局方颁发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如适用)后再正式运行。以保证实现预计的安全水平。 二、运行合格审定的依据根据申请人申请的运行,依据相应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对申请人进行运行合格审定。如:申请开办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根据CCAR-141部及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章进行审定,申请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运行的,根据CCAR-121部机器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章进行审定,申请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行的,依据CCAR-125部及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章进行审定。 三、预先申请阶段的目的设置预先申请阶段的目的是:让申请人了解他拟申请的运行所要遵守的规章和审定的过程和要求,以及转入正式申请阶段的条件。所以,向申请人提供所需要的全部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和讲解审定的过程和要求是局方的重要工作。 如果申请人认为他还不具备满足规章要求的条件,可以停止申请,以免浪费资源;如果申请人认为他基本具备所申请运行的条件,则要明确正式申请要向局方提交的文件,并准备这些文件。 预先申请阶段的工作不满足要求,不能转入正式申请阶段。 四、预先申请的有关文件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是局方要向申请人提供的重要文件。经营许可证是申请人要向局方提交的必要文件。 此外,根据申请运行的不同,还要提供和确定审定中需要的文件。如预先申请意向书(PASI)、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等。 010302 正式申请阶段正式申请阶段是运行合格审定的第二阶段,申请人正式申请信的呈交意味着正式申请阶段开始,同时也意味着申请人已经了解适用于所申请运行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已经为证明其符合要求作好了准备。在这一阶段中,局方将初步审阅申请人提交的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如果对这些文件存在疑问,则应在随后的正式申请会议中解决。 一、设置正式申请阶段的目的设置正式申请阶段的目的是接受申请人的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通过对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了解申请人是否已经了解了适用于所申请运行的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基本为证明其符合要求作好了准备,确定是否可以转入文件审查阶段。 二、召开正式申请会议的条件正式申请阶段一般要召开正式申请会议,召开正式申请会议的条件包括: 1、对申请人提交的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进行了初步审查,并认为基本完整。 对申请人提交的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确定申请人明显没有认真准备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如文件缺少和遗漏严重,则应当拒绝正式申请,将申请退还申请人。 2、了解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基本符合规章要求。 如申请人的财务状况,人员和航空器情况等。 3、准备好会议要解决的问题。 如果局方认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正式申请会解决,则准备应当解决的问题清单,同时则要根据人力资源情况,确定之后审定进程的意见,供正式申请会上与申请人协商。 三、正式申请会议正式申请会议由局方负责主持,申请人和局方的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讨论的内容主要是已发现的正式申请信及其附件中存在的问题,对随后合格审定过程的细节达成共识。 召开了正式申请会议并不意味接受了正式申请。 四、对正式申请会议的评估正式申请会后,应立即对会议情况进行评估: 如果确认申请人有能力完成审定,并且双方对合格审定的日程达成共识,则可以接受申请人的正式申请,并根据达成的日程表进行审定;如果认为申请人对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合格审定过程的理解有严重缺陷,则应以恰当的方式拒绝正式申请。 无论是接受还是拒绝申请人的正式申请,所有要求的文件都必须存档。 010303 文件审查阶段文件审查阶段是运行合格审定的第三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审定小组按照民用航空规章对申请人递交的各类手册进行详细审查。符合要求的手册将得到批准或认可,不符合规章的手册将退还给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 文件审查阶段和演示验证阶段虽然是运行合格审定的两个不同阶段,但是可以重叠交叉进行。在审查手册的同时可以进行部分验证演示,以确认公司手册、程序的合理性。例如,在申请人的训练大纲得到初始批准后,申请人就可以开始其训练,而其它手册可能还在审阅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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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2:05 |只看该作者
一、需要审查的文件和审查依据(一)《符合性声明》《符合性声明》是申请人表明要按规章运行的一个文件,它要把所有适用于他所申请的运行的规章的所有有关条款列入其中,并且明确在什么文件中的什么位置(如手册名称及章节编号)有如何满足适用条款的具体说明。 对《符合性声明》的审查,重点是看是否所有适用于他所申请的运行的规章的所有有关条款都已列入其中,其中如何满足适用条款的具体说明的位置的表述是否都明确。 (二)《训练大纲》《训练大纲》应当是适当靠前审查的文件,审查的依据是相应规章中对人员训练的规定,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要靠前审查是如果其满足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则可以给予“初始批准”。得到“初始批准”后,申请人可以按“初始批准”开始人员的训练。 (三)《运行手册》规章要求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具有为实施其各种运行的全体飞行和地面运行工作人员制定并提供使用和指导其操作的《运行手册》。《运行手册》满足规章要求是运营人运行人员按规章要求操作的基础。对《运行手册》的审查是文件审查阶段的最重要的、量最大的工作。《运行手册》的审查要以《符合性声明》为索引,以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规定为依据。《运行手册》的叙述应当是对如何执行规章的说明,只是引用规章的某些条款是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对不符合规章规定的,要退回申请人进行修改,直到全部符合规章规定。 (四)其他需要的文件如:航空器租赁合同(如果有)、维修合同(如果有)、服务合同等。审查这些合同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规章的要求。 (五)审查的依据1、与申请拟运行相对应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2、适用规范性文件; 3、工作单。工作单是局方进行审定的一个文件,它在文件审查阶段的作用是确认公司的文件和手册是否齐全。 二、运行规范(一)《运行规范》是什么?《运行规范》是局方颁发给申请人的具体运行批准,包括限制。 我们局方通过运行合格审定颁发给申请人的《运行合格证》,只是对其运行的一个笼统的批准,详细、具体的批准都在颁发给申请人的《运行规范》中。 《运行规范》中也包括对运营人运行的限制:颁发给运营人的《运行规范》中所没有的条,运营人是不能运行的;颁发给运营人的《运行规范》中有的条中,也可能明确一些限制,是运营人必须遵守的;要求载入《运行规范》中的内容,则已载入内容之外的,就是受限制的,如航路、飞机等。 《运行规范》也是对运营人的运行进行控制的一个文件。如果运营人的运行出现不满足规章要求的现象,局方可以暂停其《运行规范》中的该项批准,以免威胁安全;如果运营人要发展,增加飞机或航线等,要经过局方的审查,达到相关要求,才可以在《运行规范》中增加该项。 (二)《运行规范》的标准格式《运行规范》有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民航局发布。 各部运行规章有其各自的《运行规范》标准格式。如适用于CCAR-121/135部的《运行规范》标准格式、适用于CCAR-129部的标准格式、适用于CCAR-141部的标准格式等。 (三)颁发给运营人的《运行规范》1、申请人根据自己所具备的条件,用相应的标准格式填写《运行规范》的申请; 2、局方审查需要审查的文件时,注意申请人所填写《运行规范》的申请,是否都有相关的内容,其内容是真实和否符合规章的规定;对于文件中不满足规章要求的,该条申请不能载入颁发给申请人的《运行规范》; 3对于文件中满足规章要求的,部分申请还要在演示验证阶段进行验证,确实能达到要求才能批准申请人的该条申请; 4、对于颁发给申请人的申请的条,都有批准监察员和合格证持有人代表的签字,双方都明确批准了什么,有什么限制; 5颁发给运营人的《运行规范》是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依据,也是局方对其持续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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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2:24 |只看该作者
(四)《运行规范》的修改《运行规范》的修改分为合格证持有人要求的修改和局方要进行的修改。无论那种修改,都要按照规章的规定进行。 例如“第121.35条 运行规范的修改”,就是修改121部《运行规范》的规定。 三、审查进程申请人希望尽快完成合格审定,取得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以便及早开始营运,取得收入。 我们要在申请人完全符合相应规章规定后,才能颁发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我们同时也要努力是申请人尽早得到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 什么时候可以向申请人颁发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决定于审定进程。而审定进程决定于以下条件: 1、申请人对相关规章的熟悉程度和对审定工作的准备情况; 2、我们局方可以投入的人力资源和对相应审定工作的熟悉程度; 3、双方的配合。 四、偏离和豁免申请人对于规章的某些规定,有时会提出偏离甚至豁免的要求。 关于偏离和豁免,我们要有明确的概念,在审定过程中认真掌握。 CCAR-121部对偏离和豁免都有明确的定义: 偏离:对于规章中明确允许偏离的条款,合格证持有人在提出恰当理由和证明能够达到同等安全水平的情况下,经局方批准,可以不遵守相应条款的规定或者遵守替代的规定、条件或者限制。 豁免:对于规章中没有明确允许偏离的条款,合格证持有人在提出恰当的理由、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证明这些安全措施能保证同等安全水平的情况下,经民航总局批准,可以不执行相应的规章条款,而执行民航总局在作出此项批准时所列的规定、条件或者限制。豁免是遵守规章的一种替代做法,遵守所颁发的豁免及其条件和限制,就是遵守规章。 显然,这里的概念与《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不同的。 “偏离”和“豁免”两者的共同点是“恰当的理由”、“同等安全水平”和“证明”;不同的是是否是“规章中明确允许偏离的条款”,是则由“局方”批准,不是(豁免)则必须由民航局批准。 4、在《符合性声明》经局方审查通过前,不得开始验证飞行。 010304 演示验证阶段演示验证阶段是运行合格审定的第四阶段,也是十分具实质性和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并不一定要在文件审查阶段之后才可以进行,有些可以与文件审查阶段的工作重叠进行,但对某一项演示来说,也要求具备相应的条件。 一、目的和原则演示验证的目的是通过实际检查和演示来全面验证和考核申请人的训练大纲、运行手册和其他管理文件的有效性,其实际安全运营的能力,以决定是否为其颁发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运行规范中给予哪些批准和限制。 原则上,凡是申请人与相应规章、安全运营能力,以及运行管理机构有关的人员、航空器、机场、各种设施与设备等,局方都可以对其进行检查和监察。规章规定的演示验证必须进行演示验证,如:CCAR-121部“第121.159 条 飞机的运行验证试飞”和“第121.161条规定的应急撤离程序演示”。 二、培训情况申请人的人员培训情况是演示验证阶段要检查的工作之一,而且往往在文件审查阶段对其培训大纲初始批准后即可开始。 培训情况的检查是要看申请人的实际训练情况是否按初始批准的训练大纲进行,训练的结果是否符合规章的要求。如果申请人的训练是委托给其他单位进行,还要注意被委托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培训情况检查不仅仅是检查申请人的培训情况,也要通过检查申请人的培训情况,看我们对培训大纲的初始批准是否还有需要更改的地方,如果需要修改,则要做修改。只有培训结果符合规章的要求,才给培训大纲以最终批准。 三、应急撤离和水上迫降演示CCAR-121部“第121.161条 应急撤离程序的演示”专门对应急撤离程序的演示做了规定,并且,在“附件C 本规则第121.161条规定的应急撤离程序演示准则”中,分别对“中断起飞应急撤离演示”和“水上迫降演示”作出了具体规定。飞行运行监察员手册第三卷的第十部分“应急撤离和水上迫降演示”,为我们提供了计划、观察及评价应急撤离和水上迫降演示的方法及标准。 尽管我们现在的飞行安全水平很高,发生需要应急撤离的概率非常低,但如果规定要做应急撤离和水上迫降演示的,我们一定要按要求组织,申请人确实达到要求才可以为其颁发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010305 颁发证件阶段和小结颁发证件的工作形式,规章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要以颁证会议结束颁证件阶段,也可以送达申请人或由申请人到地区管理局来取。 一、颁发证件前的主要准备:我们局方要汇总审定各种文件,准备存档;准备要颁发的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确定对申请人(即将成为合格证持有人)的监督负责人。和申请人商定颁发证件时间和参加颁发证件的人员。 二、颁发证件时应当到场的人员我们局方应当参加的人员是(但不限于)合格审定负责人和之后对合格证持有人进行持续监督检查的人员;申请人应当到场的人员是:如果规章有要求,按规章的规定,规章没有明确要求的,至少其法人代表和负责和局方联系的人员应当到场。 三、颁发证件时的三项主要工作(一)向申请人颁发运行合格证和/或运行规范 (二)明确合格证持有人必须按运行规范和审定中确定的运行手册运行,和对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进行修改的有关问题 (三)明确颁证会议后,局方即开始对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和负责人,合格证持有人负责与局放联系的人员几双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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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2:44 |只看该作者
010400 持续监督检查010401 总体介绍一、概述运营人通过局方的合格审定后,运营人在运行中必须保持合格审定时的标准,因此局方对运营人需要进行经常的、长期的和持久的监督检查。持续监督检查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局方在监察时应建立运行监察机构,对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局方具体的工作活动。 局方监察员依据民用航空法规的授权,监督检查民用航空器运营人的各种运行和航空活动,包括外国航空器在中国的运行,在执法过程中应依法行政,当发现运营人存在违章时,应制止运营人在运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二、监督检查的目的持续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确保民用航空运营人的运行能够始终保持不低于为其颁发许可时的标准,实现规定的安全水平。 持续监督检查是局方通过进行各种监察工作,为局方提供准确、实时的合格证持有人运营系统安全状况的综合评估,监察工作要由局方的监察员来完成。 三、监督检查的依据持续监督检查的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其第三条明确规定: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全国民用航空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有关民用航空活动的规定、决定。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的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授权,监督管理各该地区的民用航空活动。“ 民用航空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统一负责全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和民用航空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所辖地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和民用航空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 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接受局方在任何时间或者地点对其进行的监督或者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其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规定。 运营人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 《运行规范》是局方对运行的具体批准和限制,运营人的必须按《运行规范》运行;《运行手册》是运营人对规章要求的具体化,是局方按某种方式批准的。因此, 运营人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都是持续监督检查的依据。监察员在监督检查中,应熟悉运营人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 四、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如果只有运行合格审定而没有持续监督检查,运行合格审定中建立的程序、标准在持续运行中很可能会改变和降低,不能实现规定的安全目标。持续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持运行合格审定中建立的程序和标准,从而实现规定的安全水平。 持续监督检查是民用航空政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的一部分。中国民用航空总飞行标准部门对合格证持有人实施监督检查是局方经常性、有效的、长期的任务之一,是在对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安全的所有领域进行监督,持续监督检查是飞行标准部门所有飞行运行监察员持续的职责。它可以确保要求的运行标准得到保持,以便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商业航空服务,包括公共航空运输和商业非运输的服务。 持续监督检查是贯彻民用航空法规的需要。持续监督的授权体现在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规章中,民航飞行标准部门监察员依据民航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大执法的力度,依照运营人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必须定期对运营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或检查,发现运营人存在缺陷及时进行纠正,监察员的主要工作是检查、评估、报告和提出改正缺陷建议,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构。 持续监督检查是我国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国现在是世界民航大国之一,在国际民航组织中,我国在航空运输领域是居特别重要地位的成员国,近年来我国民航以两位数的速度向前发展,从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过渡,因此必须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国家的安全监督职责是全国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的基础,全国民用航空器的安全运行离不开局方的持续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的实施民航局飞行标准部门每年制定年度监察大纲,监察大纲为局方对运营人遵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符合性提供了监察有效评估的依据,监察员依据规定的监察工作大纲、适用的标准程序和年度监察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民航局负责全国民航的监督检查,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其所辖地区内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实施持续监督检查; 监察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监察员的有效证件,向运营人说明监察的内容,希望得到运营人很好的配合。 监督检查时,合格证持有人应按局方规章的规定提供保存的各种纪录、文件和报告,保存纪录的人员姓名、地址及联系办法; 监察员监察的重点是运营人的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运营人应将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保存在主运营基地; 监察员应根据各自的专业完成日常的监察,按飞行标准部门的监察计划实施必要的监督或检查,监察员应及时上报监察报告。 监察员在监察中发现运营人存在的任何重大的缺陷,必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运营人,要求其提交纠正的措施,并要求运营人限期纠正; 监察员按规定的方式提交每次监察或检查的报告,填写和处理适用的监察表格; 监察员按规定对可能违犯航空法规及相应安全运行规则的事件进行调查和报告; 监察员经常监督检查运营人的相关文件(运行手册、维修手册和训练手册等)及公司安全管理政策;给公司职员提供的运行规定和信息,运营人应建立手册修订系统,手册修订后需经局方批准,确定各种手册是否准确有效,是否可提供给需要这些资料的有关人员。 六、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估监察员监察工作完成后,应填写监察评估工作单,监察评估工作单填写应该客观、公正、真实,增加透明度; 在监督检查之后,对运营人的运行进行综合评估,发现正、反两方面的趋势,以及与趋势无直接关系的缺陷; 监察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运营人孤立的缺陷或事故征候时,要求运营人限期改正; 监察员了解和分析运营人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或安全方面存在缺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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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3:02 |只看该作者
监察员应评估运营人其他有价值的信息源 运营人发生的事件和事故征候及其他情况和安全方面存在倾向性问题,根据运营人安全状况的符合情况,可以发现有价值的安全趋势信息; 七、监察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罚依据民航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进行处罚,处罚的目的为了惩前毖后,引以为戒,建立牢固的、可靠的安全基础,使民航规章深入人心,提高运行的安全水平,监察员应和运营人的有关人员建立某种联系,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纠正。 八、监察员的资格要求首先,要有监察员证。并通过相应的培训。一般情况下,应具有与其监察的人员相同的资格。飞行运行监察员要有五年以上的机长运行经历,有丰富的运行经验,懂法律和规章,有丰富的航空理论知识和飞行经验,具有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忍耐性和毅力等优秀品质。 飞行运行监察员在执行驾驶舱航路监察时,必须持有现行有效的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如进入驾驶员座位上检查飞行时,应具有相同等级的教员资格,并符合飞行教员的近期经历要求。 九、复习思考题1、持续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2、持续监督检查的依据是什么? 3、持续监督检查的执法部门有几个? 4、持续监督检查实施的步骤主要有哪些? 5、持续监督检查评估的内容? 6、监察员的资格要求? 010402 基地监察一、概述基地监察应在运营人的主运营基地进行,主运营基地就是航空运营人的主要管理机构所在地,运营人的运行控制总部设置在主运行基地。基地监察包括营运人的主运营基地、主飞行基地和独立的维修机构。规章规定合格证持有人应当保持一个主营运基地。合格证持有人还可以建立若干个主飞行基地和飞行基地,主飞行基地可以与主运行基地可在同一地点,也可以在不同地点。 主运营基地应设立有相应规章规定的机构、设施设备和人员,应有现行有效的、供所有人员使用的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运行,运行时应当是按照运行规范和运行手册的规定进行。 合格证持有人在计划建立或变更主营运基地、主飞行基地之前至少30天,合格证持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局方。 二、基地监察的目的基地监察的目的是局方对合格证持有人在合格审定之后在诸多的领域进行评审,监督检查运营人在运行中规章的符合性,主要包括运营人的高层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的配备、运营人的管理能力,管理实施是否符合规章要求,运营人的设施、设备、手册管理、人员的资格、训练大纲的评审、训练质量、记录保存、运行控制、飞机维修等方面的综合性监察。 合格证持有人按规章要求应当拥有足够的合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在其运行中保持最高的运行安全水平。 三、基地监察的主要内容(一)运营人的管理机构和基地设施 (二)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三)运营人运行规范 (四)运营人运行手册 (五)运营人飞行机组的管理 (六)运营人运行控制 (七)航空器设备 (八)航空器维修和维修记录 (九)运营人的运行及其人员的纪录 四、基地监察的实施监察员在进行基地监察前,应预先提前通知运营人作好监察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必要的文件和纪录,监察员应熟悉运营人的规定性文件,包括运营人的运行规范、运行手册、飞行手册、维修手册和训练手册。 民用航空局监察员到达基地后,会见运营人的有关负责人,监察员应出示自己的有效证件,并说明对运营人基地设施和人员编配方面将进行深入监察的计划,监察员应对照相应的手册,检查运营人的飞行活动、维修及相关训练等各个领域是否遵守了手册所规定的程序与做法,同时必须证实相关手册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现行有效性。 基地监察时局方飞行标准部门一般派出一个监察小组,监察小组由主任监察员或指定一名负责人,以便和运营人取得联系。 监督检查运行人的管理机构: 民航规章要求运营人必须设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构,同时,合格证持有人应当拥有和保持足够的合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特别是在运营人高层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当及时通知局方,需配备经历符合要求的人员到位,以保证在其运行中保持最高的安全水平,运营人应当在相关职位上安排合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监督检查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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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3:23 |只看该作者
运营人应当将其运行合格证保存在主营运基地,并能接受局方随时的监督或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要求。局方监察员应查看营运人的运行合格证原件,特别是运行合格证生效日期和证书的编号,并检查其是否与局方的副本一致。 监督检查运营人的运行规范: 航空运营人及其所有参加运行的人员,要严格遵守运行规范所批准的、限制的和相应的程序运行,运营人不得超过运行规范允许的范围,如果偏离了运行规范应及时报告局方,监察员在持续监督检查时,发现运营人在运行中存在不符合《运行规范》的情况,应当作出纠正和处理。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其主营基地保存一套独立的和完整的运行规范,其他基地应当有运行规范的副本,并且同样现行有效,并能随时接受局方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运营人运行手册: 《运行手册》在合格审定的文件审查阶段已被局方审查和批准。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其主营运基地至少保存一套完整的运行手册。运行规章要求合格证持有人应当为实施运行的全体飞行和地面人员制定并供其使用和指导操作的运行手册,并有合适的手册管理系统,负责制定、报批、分发、修订和补充手册的程序,使其保持现行有效性。 监督检查飞行机组的管理: 是否按批准的训练大纲进行训练,监督检查运营人训练手册中要求的训练设施、地面教学及教材的可用性,评估教员的资格和教学效果,检查运营人的资格纪录和训练纪录的保存。 飞行机组排班情况,执行任务的成员,是否都具有相应资格,手否有超时飞行现象。 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飞行机组成员的实施酒精监察。 监督检查运营人的运行控制: 是否符合相应规章和运行手册的要求。 监督检查运营人的运行记录: 运营人应按照规章的要求提供运营人的运行纪录,运营人应当保存规定的记录,并且应当真实。 五、基地监察的评估 一般一次基地监察全部完成后,要对监察结果进行评估,写出监察报告。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可以及时报告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六、复习思考题1、基地监察的目的? 2、基地监察是指哪几个基地? 3、基地监察主要内容有哪些? 4、基地监察实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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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5:04 |只看该作者
表1 基地监察评估工作单

基地监察

参考号 监察日期 运营人 基地位置 运行合格证编号

满意

不满意—应采取的措施

人员和机构

管理机构

运行部门的人员

交通和装卸人员

提供信息的系统

基础设施

办公室服务设施

住宿

运行资料室

法律和AIS信息

飞行人员教学

航空器技术资料室

航行记录本/记录

驾驶员的飞行简介

航行报告

乘客和货物处理程序

乘客和货物处理设备

航空器设备

正常设备

应急设备

内部和外部标记/提示

检查单

无线电/雷达导航设备

自动系统(自动着陆等)

运行手册

手册的目的和范围

组成运行手册的手册清单

带上航空器的手册

手册内容的责任

手册修订的责任

手册的分发和修订

管理机构

运行经理—职责和责任

技术经理—职责和责任

总飞行师—职责和责任

训练机长—职责和责任

管理人员的飞行小时

机组

机组构成

最少飞行机组

客舱乘务员的最小数量

领航员的配备

飞行机械员的配备

机组执照

飞行机组和其它运行人员的职责

机长的委任

机长的授权

机组成员的职责

乘客简介

保持控制的必要驾驶员

操纵航空器的副驾驶

加油职责/责任

飞行机组的资料装载

驾驶舱资源管理

飞行前机长的工作

命令的传递

正常职责

飞行机组—IMC职责的分配

飞行机组—失能时的程序

飞行机组— 起飞、着陆期间的喊话应答

飞行机组—询问飞行计划的偏离

飞行机组—起飞着陆前的简介

飞行机组—饮用含酒精饮料

飞行机组—起飞着陆时系上安全带

飞行机组—不允许在载客时模拟紧急情况

航空器上无线电的操作

无线电检查程序

高度表检查程序

飞行资料记录器的操作

应急撤离程序

增压失效时的处理程序

飞行时间限制

定义

飞行时间

值勤期间

飞行值勤期间

责任分担

位置

待命

休息期间

休假

当地日/夜

当地时间

计划调整飞行时间的要求

最长值勤周期-两个驾驶员机组-飞机

最长值勤周期-单个驾驶员机组-飞机

最大值勤周期-两个驾驶员机组-直升机

最大值勤周期-单个驾驶员机组-直升机

特殊情况:

通过空中放行延长值勤时间

责任分担

位置

待命

旅行时间

机长决定延长飞行值勤时间

最少休息期间

机长决定减少休息时间

累积值勤和飞行小时:

最大周值勤小时

最大月值勤小时

最大月飞行小时

最大年飞行小时

值勤周期和休假值勤:

正常值勤周期

离开基地的短期休息

在基地的休假

对于每个机组成员应保存的记录

计划调整客舱乘务员飞行时间

所有机组成员的责任

管理

运行合格证的一般要求

申请运行合格证

航空运输执照的要求

合格证表格

合格证的更新

合格证的变更

合格证的吊销

出口和破开标志

在航空器上醉酒

在航空器上吸烟

危及航空器安全

偷渡人员

运送家畜

运送危险物品

运送武器

运送未经许可的人员

车辆运送运行

提供导航飞行计划表格

提供机长简介

提供运行资料室

填写空中避让报告

填写飞行安全/事件报告

允许的故障

飞行计划的使用

技术记录本的使用

经批准的故障保留方法

运送CAAC监察员

标准和应急检查单

技能和检查全部列在运行手册中

起飞前要求的检查

着陆前要求的检查

检查/设定参考速度

下降前检查安全高度

应急技能—包括的项目

两个驾驶员机组的检查单

飞行机械员的检查单

单个驾驶员机组的检查单

规定必须使用检查单

要求给每个客舱乘务员分发介绍应急技能的资料

燃油飞行计划和记录

飞行计划公式

备用燃油

飞行中重新计划的规定

使用辅助设备对燃油消耗的影响

发动机或系统故障对燃油消耗的影响

飞行中燃油消耗的记录(每小时)

加油和加油站的记录

燃油记录的保持:

技术记录本

飞行中的记录

导航记录本中燃油记录的保持

乘客在机上的加油—特殊指导

航空器上的烟雾

应急放油—特别预防程序

航路运行信息

公司政策:

航路以及偏离航路上的飞行

备用机场(直升机场)指定

VFR飞行运行

取消IFR飞行计划

运行合格证运行区域的细则

导航区域限制的细则

无线电区域限制的细则

公共运行的限定

飞行计划/导航表格-提供的项目:

保留 月

上述要求的例外

使用准备的导航飞行计划

领航员使用的导航记录本表格

机载的无线电设备

航空器上无线电的操作

无线电故障程序

最低安全高度

发动机故障后的越障要求

进近和着陆的最低机场设施要求

公共运输航空器上载有的文件

航空器导航资料细则

飞行人员指导和提示:

操作

技术

管理

时间限制

携带救生筏的要求

提供和使用氧气

向乘客简介氧气的使用

减噪程序

允许的故障-机长指南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用于起飞、着陆和目视机动飞行的常规机场的最低运行标准

关闭的跑道清楚注明

开始飞行的条件

开始/持续进近的条件

定义:

决断高度

进近着陆

反向进近程序

RVR

新机长的最低天气标准

获得RVR时的起飞和着陆

从跑道上不同地点获得RVR时 的起飞和着陆

薄雾着陆的指令

每个目的地机场的规定备降机场

选择备用机场的一般指南

“返回”备降场的选择指南

“返回”备降场的使用指令— 天气低于着陆最低标准

无进近辅助设备的机场的最低标准

非公共运输飞行的特殊最低标准

性能种类为C、D或E的 航空器的特殊规则

飞行中机动飞行能见度的计算

RVR和DH间的联系

报告的气象能见度转换为RVR

性能资料

简化RTOW/着陆重量资料

计算VNO、VNe等

计算V1、V2和Vref

航路性能、限制

跨水飞行

特定机场起飞程序性能的影响

减噪要求的影响

影响性能的非正常释压

定义:

着陆距离

起飞距离

应急距离等

跑道表面条件因素:

雪和雪水

除雪后最小跑道宽度要求

侧风限制

最大风速—轻型航空器

上述内容在适航或飞行手册中批准

飞行手册性能图

符合不包括在适航证书或飞行手册中的任何特殊处理指导

一发不工作时的转场飞行

处理技术-单发不工作

天气和航路限制

燃油消耗

技术信息

机身方面的特殊情况

简化系统描述

系统压力

燃油系统

飞行控制等

机身限制:

VNO

VNE

VMO/MMO

发动机—基本细节

发动机限制

发动机处理程序

批准的类型:

燃油

滑油

冷却液

液压油

防冰液等

填充所有系统

加油或放油

操作指导—所有系统

电气

液压

刹车

防冰

氧气等

无线电设备—一般描述

无线电设备—运行指导

运行指导:

自动驾驶

飞行指引仪

飞行记录器

特殊导航设备等

飞行前机组的检查

非正常技能:

变流机故障

飞行系统故障等

航空器处理技术:

发动机故障

颠簸

很滑的道面等

安全预防(禁止吸烟)

燃油箱有缺陷时的运行

使用氧气的方法

检查—运行手册和训练手册

目的和范围

内容责任

分发责任

修订责任

训练人员的职责和责任

政策说明包括:

指派和管理训练人员的责任

训练人员的资格审定

飞行模拟机的使用和批准

机组考试的记录和管理

雇佣有一种类型以上资格的驾驶员和飞行机械员

模拟发动机失效的方法

模拟飞行中的条件的方法

转换训练

最低资格要求和经验

地面技术训练

飞行转换训练

特殊设备训练

客舱乘务员训练

航路资格

进程记录

完成每个阶段的审定

转机长

定期机组考试

可结合训练的飞行

训练大纲的充足性

机组考试所用的检查 表格/证书的充足性

救生考试

六个月的检查—机长/副驾驶

航线检查—机长/副驾驶

等级检查

仪表进近能力

机长航路能力

飞行领航员检查

飞行机械员检查

机长新近经历

机长机场资格

客舱乘务员检查

驾驶员对飞行机械员面板的熟悉

技术记录

维修证书的有效性

合理执行维修放行

正确完成技术记录本

燃油、滑油的充足性

正确输入飞行时间:

技术记录本

飞行记录本

发动机记录本

螺旋桨(若适用)记录本

缺陷纠正措施被正确的签名

重大故障记录

保留故障记录本

重复出现的故障和备件短缺

机组记录

飞行值勤、值勤和休息期间的记录

自愿报告

定期机组考试的记录:

所有机组—紧急救生

所有驾驶员:

每年的仪表等级更新

航线检查

六个月的检查

仪表进近熟练性

新近经历检查

机长—区域/航路检查

飞行机械员-6个月/航线检查

飞行领航员-年检

介绍以及转换训练

运营人的飞行训练检查员的名单

备注: 监察员签名 监察员姓名

(该基地监察评估工作单仅提供教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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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3:15:23 |只看该作者
010403 航站监察一、航站监察的目的航站监察的目的是评估合格证持有人的航站设施是否符合规章的要求 ,是否由合格的人员进行管理,评估航站工作人员的胜任能力,航站是否按规定保存了运营人的相关纪录。 二、航站监察的主要内容 航站监察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航站人员的胜任能力; (二)运营人的运行手册; (三)维修手册; (四)训练手册; (五)航站设施/设备齐全; (六)航站记录保存 (七)航站正常和应急程序 三、航站监察的实施航站监察最好是在飞机实际运行过程中实施,这样可以获得对该航站运转以及所用设备、服务、程序、人员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总体评估。 在航站设施监察中,应对有关手册、运行控制、维修、训练、航路等进行检查,以确定这些手册是否齐全、方便取用和现行有效。监察员必须对运营人的航站设施在运行方面的正常和应急程序进行评审。 航站人员的胜任能力的监察: 1、监察员应观察和评估航站人员的工作情况 2、航站人员的充足性 3、航站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 4、航站人员的分工协作 5、航站雇员的胜任能力 6、航站人员的经历与资格要求 航站运行手册的监察: 运营人设立的航站或运营人的代理人(代理航站职能)应保存一套完整运营人的运行手册,监察员应监督检查运营人航站运行手册是否完整、是否现行有效、是否方便使用,手册是否得到及时修改; 运营人在境外设立的航站,航站应保存有英文版本的运行手册; 航站运行记录的监察: 局方监察员在进行航站监察时,应查看航站的运行记录和记录的保存: 1、签派放行记录; 2、飞行计划、航行通告、天气报告; 3、载重和装载平衡记录; 4、危险品装载记录/特殊物品的运输; 5、航段油量记录; 6、飞机起飞、降落时间记录。 航站训练手册的监察: 局方监察员应审查航站各类人员的训练及训练记录,特别是新雇员的初始训练、转机型训练、差异训练、定期复训等。具体训练项目如下: 1、相关人员的训练纪录;(包括对代理人的训练) 2、危险品的安全运输的人员训练记录; 3、旅客运输管理和保护; 4、航空服务和停机坪机械操作人员训练记录; 5、紧急救援程序人员训练记录。 航站设备/设施/道面的监察: 监督检查合格证持有人的航站设备/设施/道面,是否符合营运人所使用机型的道面特性(PCN),机场的标高,跑道的坡度,起飞滑跑长度、着陆跑道冲程、滑行道宽度、机场净空条件、机坪的环境、消防设备的放置、滑行路线、停机信号、旅客下机的安全保护、残疾人的救护设施、夜间运行的灯光等设备。 监察运营人航站的应急程序: 监察员在航站监察时应对运营人的应急程序进行检查,运营人应制定应急程序手册,当发生紧急和特殊情况时,按运营人的手册进行处置,诸如消防灭火设备,旅客的紧急救护及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救援,应急预案常备不懈,对事故征候、损坏、疾病、燃油外溢、炸弹恐吓、防范劫机方案、恶劣天气、危险品运输、地面设施被撞击等事件有可用的行动计划,包括有关暂停或取消运行的应急通告程序,字迹要清楚醒目,应急电话号码应放在明显的位置。 运营人航站的勤务保障工作的监察: 监察航站的勤务保障工作,为运营人的航空器服务提供的各种保障项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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