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机组的组成 1. 飞行机组 2. 乘务组
3. 空中保安
l飞行机组成员-指飞行期间在航空器驾驶舱内执行任务的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和飞行机械员。 l按驾驶舱的设计及安排飞行机组人员的多少,飞行机组成员有:
2人制/3人制/4人制/5人制
l合格证持有人不得使用已满60周岁的人员在实施按CCAR-121FS部运行的飞机上担任飞行机组成员。
乘务组 l最低数量配备要求:根据旅客座位数量
20-50
1名
51-100
2名
100以上 每增加50个座位,增加一名,不足50的余数部分按50计算。
二
机组成员的职责
机长-由正驾驶担任,在飞行时间内为航空器的运行和安全负最终责任。
副驾驶-机长的助手,接受机长的命令,在飞行的各个阶段监控航空器。 领航员-负责掌管、使用机上领航仪器、设备,掌握全航程的无线电导航资料,向驾驶员和地面提供各项经过计算的航行数据。
通信员-负责掌管使用机上通信设备,保证陆空通信的畅通。
机械员-负责飞机的动力装置和各个系统在飞行中的工作状态的操作或监视,遇有异常情况,协助机长采取必要措施。 乘务员-为旅客服务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负责采取应急措施,帮助旅客安全撤离。
安全保卫员-负责旅客的安全,反劫持、维持秩序兼服务。
三 对机组成员的要求 四
机组必须携带的文件 1 证明类 登记证、执照、体检合格表、健康证书、黄皮书护照及免疫注射证明 2 放行文件
飞行任务书、领航计划报(FPL报)、签派放行单、舱单与配载平衡图、天气资料、航行通告(NOTAM)、计算机飞行计划(CPL) 3 领航资料
航图、通讯导航资料、快速检查单、飞行手册
五、执照与证书 (一)机长/第二机长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ATPL)
飞机相应型别等级
I级健康证书
(二)副驾驶
商用驾驶员执照(CPL)
飞机类别、多发级别、仪表等级
I级健康证书
(三)领航员 领航员执照+相应的等级+I级健康证书
(四)飞行通信员
飞行通信员执照+相应的等级+I级健康证书
(五)飞行机械员
飞行机械员执照+相应的等级+I级健康证书
六、必须的训练 (一)新雇员训练 前提条件:新雇员
训练内容:新雇员训练提纲
例:航空公司的新雇员
(二)初始训练
前提条件: 未在相同组类其它飞机的相同职务上服务
飞机组类-根据飞机动力装置的区别对飞机划分的种类,121部将飞机分为两个组类:组类I,以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包括活塞式和涡桨式发动机;组类II,以涡轮喷气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
例:Y7-----B737
(三)转机型训练 前提条件: 已在相同组类其它型别飞机的相同职务上服务,转入 该机型的同一职务之前
例:B737----B747
(四)升级训练
前提条件:某一特定型别,担任副驾驶
例:B747-400副驾驶-----机长
(五)差异训练
前提条件:同型别的飞机与原飞机存在差异
例:B737-300------B737-700
(六)定期复训
飞行机组成员:前12个月之内, 定期地 面和飞行复训;
机长:前12个月内, 一次定期复训飞行训练(在其担任机长的每一型别飞机上)
乘务员:定期复训地面训练和资格检查。
(七)重新获得资格训练 前提条件:不符合新近经历要求、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定期复训、
未按规定期限完成飞行检查或飞行检查不合格等原因而失去资格
(八)危险物品和磁性材料的处理与载运训练
前提条件:完成处理或载运危险物品和磁性材料任务与职责的人员
在前12个月之内,
训练内容:危险物品和磁性材料的正确包装、标记、标签和文件编制,以及其相容性、装载、储存和处置特性。
七
新机型和新职位的运行经历要求
(一)机组成员获得运行经历要求 (二)机组成员获得运行经历的规定 (三)驾驶员获得运行经历的要求
(四)飞行机械员获得运行经历的要求
(五)乘务员获得运行经历的要求
(六)新机型和新职位的驾驶员的飞行连续性
(1)完成新机型和新职位上的训练之后的120天内,航线飞行至少100小时; (2)如果驾驶员在完成必需的100小时航线飞行经历时间前,到该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另一型别飞机上担任驾驶员,则该驾驶员重新回到原新机型上担任驾驶员时,应当首先在飞行模拟机或飞机上完成经批准的复习训练。
(3)对于在120天内没有完成必需的100小时航线飞行经历时间的驾驶员,应当应当在飞行模拟机或飞机上完成熟练检查并重新建立120天内100小时的航线飞行经历。
(七)新机长的标准
新机长(HMC)——机长在其驾驶的某型别飞机上作为机长按本规则运行未满100小时 IFR着陆最低天气标准:
(1)正常使用机场、临时使用机场或加油机场
最低下降高或决断高(MCH/DH)+30米(100英尺)
能见度(VIS)+800米(1/2英里)
(2)用作备降机场的机场
最低下降高或决断高和着陆能见度不变
着陆最低天气标准不得小于90米(MDH/DH)和1600米(VIS)。
(3)如果该驾驶员在另一型别飞机上作为机长在按本规则实施的运行中至少已飞行100小时,该机长可以用在本型飞机上按本规则实施运行中的一次着陆,去取代必需的机长经历1小时,减少所要求的100小时的机长经历,但取代的部分不得超过50小时。
思考题
1、机组/飞行机组的组成
2、乘务组的最低数量配备
3、机组必须携带的文件
4、机长/副驾驶的执照与证书?
5、飞机组类?
6、必需接受的训练?
7、驾驶员的运行经历要求?
8、新机长的IFR着陆最低标准?
9、技术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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