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民康女士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迪拜机场、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恶意强迫乘客购买机票,并从中侵占乘客钱财,侵犯了乘客人格尊严权、自由权,歧视乘客权益。4月14日,康女士告诉记者,她希望两被告能在其官方网站及中国和被告所在国的主流媒体刊文道歉。 4月14日,康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在迪拜机场那次不愉快的旅行,“去年11月19日,我从马来西亚飞往埃塞俄比亚旅行,期间需要在迪拜机场转机,从迪拜到埃塞俄比亚这段旅程由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承运。飞机于当地时间19日晚9点50分左右准时抵达迪拜机场,于是我来到值机柜准备换取登机牌。但工作人员以航空公司规定为由要我出示返程机票,我说不需要返程机票。双方出现僵持,也因此误了20日凌晨4点半的航班。” 在交涉期间,康女士问机场工作人员,自己去埃塞俄比亚到肯尼亚走陆路旅行,如果一定要买返程机票,可否买从肯尼亚回国机票。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 20日早晨,康女士买了从肯尼亚回国机票,等待下一趟航班再次办理登机牌。这次另一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又以航空公司规定为由要其购买从埃塞俄比亚飞往肯尼亚的机票。康女士对此表示不满,她说,“我知道航空公司并无此规定,昨天的工作人员也说不必购买。他们只是在随意而为。我抗拒失败,无奈又买了埃塞俄比亚至肯尼亚的机票。”结果却被告知从迪拜到埃塞俄比亚的机票已经取消,需再购买从迪拜到埃塞俄比亚的机票。康女士声称将不离开此地并与对方继续僵持。最后,一名工作人员在通完一番电话后,发给康女士登机牌,直到下午5时左右才得以登机。 从事发到登机,康女士遭到滞留近20个小时。 事后,康女士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从两家承运航空公司打印了购买的两张机票,经过核对发现,除去真实票价和购票服务费,有近360美元不知去向。记者查看了康女士两张机票及航空公司的信息核对后发现,原本只需要1710迪拉姆和1090迪拉姆的机票,居然收了2500迪拉姆和1620迪拉姆,其中存在1220迪拉姆的出入,折合约360美元。 回国后,康女士从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查询到埃塞俄比亚对中国公民入境并无返程或续程机票的规定。
之后,康女士先后与迪拜机场和埃塞航空申诉邮件往来近3个月,然而对方一直没有出具任何相关明文规定,至于机票价格问题,始终避而不谈,再之后便是长时间不回应邮件。 康女士称,自己经常赴海外旅游,看到许多国家仍然对国人刁难歧视,心里十分难过。更难过的是许多国人受了委屈后不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次起诉迪拜机场、埃塞航空公司,就是为了自己,也为国人争取公平公正的待遇。 4月14日下午,记者通过邮件联系了迪拜机场、埃塞航空公司,但对方未作出回应。记者获悉,目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