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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地面服务保障手册/国内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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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0-3-21 00:34:53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4 逾重行李票的使用fficeffice" />

6.4.4.1 逾重行李票的承运人联应顺序使用,缺少有效的承运人

联或旅客联的逾重行李票,应不予接受。

6.4.4.2 收取逾重行李费和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可填开在一本

国内逾重行李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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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0-3-21 00:35:05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4.3 逾重行李票应当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用英文写时要fficeffice" />

大写正体字,字迹必须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6.4.4.4 逾重行李票只填开旅客所持客票航程上所列明的地点。

6.4.4.5 填开的逾重行李票在交付旅客前应将会计联、出票人联

撕下,出票人联由出票部门存查。撕下的会计联一起随

销售日报送交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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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0-3-21 00:35:15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4.6 团体旅客行李合并托运时,逾重行李票应填开给团体旅fficeffice" />

客的领队人,并可填开一本逾重行李票。

6.4.4.7 逾重行李票不得转让或涂改,否则作废.

 

CAAC 批准

CSN-06-39

REV 01

2006/02/27 地面服务保障手册/国内业务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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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00:35:23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5 逾重行李票的填写fficeffice" />

6.4.5.1 “旅客姓名栏”:填写客票上的旅客姓名。

6.4.5.2 “客票号码”栏:填旅客的客票(包括连续客票号码在

内);团体旅客的行李合并托运时,填团体负责人的客

票号码,并加注“ PL/从数)”表示旅客总人数。

6.4.5.3 “承运人栏”:填写与客票上航班承运人一致的承运人二

字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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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0-3-21 00:35:33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5.4 “航班号”栏:填写与客票上航班一致的航班号。fficeffice" />

6.4.5.5 “重量”栏:填写旅客应付费的行李重量,即旅客托运

行李的重量扣除免费重量后的重量。如行李运费是按件

数计收时,本栏可空着不填。

6.4.5.6 “费率/公斤”栏:填每公斤行李超重行李费率。

注:超重费的计算方法请参6.3 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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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0-3-21 00:35:41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5.7 “运费金额”栏:填收取的费用金额并冠以货币代号。fficeffice" />

6.4.5.8 “声明价值附加费”栏:在办理行李声明价值时填写旅

客对所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并在价值前冠以货币代

号。

注:声明价值附加费计算方法清参6.8 中的规定。

6.4.5.9 “合计收费”栏:填写实际收取旅客运费的金额总数,

并在金额前冠以货币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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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00:35:51 |只看该作者

ffice:smarttags" />6.4.5.10 “自~至~”栏:顺序填逾重行李运输的有关地点。fficeffice" />

6.4.5.11 “日期”栏:填写填开逾重行李票的日期,并由经办人

加盖业务用章并签字。

6.4.5.12 “经手人”栏:由填开票证人签字。

6.4.5.13 “盖章”栏:由收款人收款后签字(盖章).

 

CAAC 批准

CSN-06-39

REV 01

2006/02/27 地面服务保障手册/国内业务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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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0-3-21 00:36:02 |只看该作者

6.5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宠物)fficeffice" />

ffice:smarttags" />6.5.1 作为宠物携带的狗、猫等小动物,必须在订座时提出,

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托运。如系联程运输,还应征得有

关承运人的同意。

6.5.2 小动物及其容器和食物在符合下述运输条件的情况下,

并且旅客同意承担其宠物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伤、

病、死等意外情况的责任,则其宠物可作为托运行李装

在货舱或非托运行李装在客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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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0-3-21 00:36:14 |只看该作者

注:盲人和耳聋旅客携带的导盲犬和助听犬采用的特殊fficeffice" />

规定请参阅6.3 中说明。

ffice:smarttags" />6.5.3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必须是健康、无害、干净、无异味的,

并且不能携带怀孕的小动物。

6.5.4 体形和形状异常的动物(例如野生动物等),旅客不能

随身携带,只能作为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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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0-3-21 00:36:23 |只看该作者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也可作为货物运输。具体规定可参阅fficeffice" />

《货物运输业务手册》“特种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ffice:smarttags" />6.5.5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应在旅客出发当天自运机场办理手

续,并不得迟于飞机起飞前45 分钟。

6.5.6 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小动物的运输条件

6.5.6.1 运输文件

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小动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

和狂犬免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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