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ffice:smarttags" />3.8.3.20fficeffice" />
预付
1)
预付航空运费栏:填写(18)或(18a)中的航空运费总额。
2)
预付声明价值附加费栏:填写按规定收取的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
3)
预付地面运费栏:填写根据地面运费费率和计费重量计算出的货物地面运费总额。
4)
预付其他费用栏:填写(22)栏中列明的各项费用的总数。既填写除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和地面运费以外的根据规定收取的其他费用。
5)
空栏(可以填写保险费率和保险额)。
6)
预付总额栏:填写(20a)至 (20e)栏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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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付
到付航空运费栏:填写(18)或(18a)栏中的运费总额。
到付声明价值附加费栏:填写按规定收取的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
到付地面运费栏:填写根据地面运费费率和计费重量计算出的货物运费总额。
到付其他费用栏:填写(22)栏中列明的各项费用的总额。即填写除航空运费、声明价 值附加费和地面运费以外的根据规定收取的其他费用。
空栏(可以填写保险费率和保险额)
到付总额栏:填写(21a)至(21e)栏的总额。
ffice:smarttags" />3.8.3.22fficeffice" />
其它费用栏:分别填写除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地面运费以外的规定收取的其他费用的项目名称和数额。
3.8.3.23
付款方式栏:填写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各项费用的方式,如:现金、支票、信用卡等,并填写支票、信用卡的号码。
3.8.3.24
收货人签字/日期栏(副本4):由收货人签字并填写提取货物时的日期。
3.8.3.25
收货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3.8.3.26
交付人签字/日期栏(副本4):由交付货物的经办人签字并填写交付货物时的日期。
ffice:smarttags" />3.8.3.27fficeffice" />
结算注意事项栏;填写收费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指定内容,也可以填写付款方式。
3.8.3.28
填开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栏: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3.8.3.29
填开日期栏:货运单的填制日期。
3.8.3.30
填开地点栏:货运单的填制地点。
3.8.3.31
填开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栏:填制货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盖章。
ffice:smarttags" />3.8.4fficeffice" />
货运单的修改
3.8.4.1
当货运单内容填制出现错误需要修改时,应将错误处划去,在旁边空白处书写正确的内容,并在每联的修改处加盖公章。
3.8.4.2
每份货运单只限修改一次,不得超过三处。如发生多次填写错误或填写错误无法更改清楚时,应另填制新的货运单。
3.8.4.3
作废的货运单,应注明“作废”,全部各联随同销售日报送财务部门注销。
附航空货运单样图3.12.5
3.9 fficeffice" />
货物运费
ffice:smarttags" />3.9.1
一般规定
3.9.1.1
本手册所指的货物运费是在航空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应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航空运费、声明价值附加费、地面运费、保管费等。
3.9.1.2
公司按民航总局及当地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外公布收费标准。
3.9.1.3
货物运费一律使用人民币支付。
3.9.2
货物运价
ffice:smarttags" />3.9.2.1fficeffice" />
货物运价是指由始发站机场至目的站机场之间的航空货物运输价格,不包括机场与市区之间、同一城市两个机场之间的地面运输费用。
3.9.2.2
货物运价以及有关货物运价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由民航总局、国家物价部门指定和公布,航空运输企业实施。
3.9.2.3
货物运价种类:货物运价分为普通货物运价、指定商品运价、等级货物运价、分段相加组合运价和协议运价等,具体说明如下:
普通货物运价包括:
(1)
45千克以下普通货物运价,是指45千克以下普通货物运价,代码为N。
(2)
45千克以上普通货物重量分界点运价,也称为普通货物45千克以上(含45千克)运价,还有100千克、300千克、500千克以上等几个较高计费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代码为Q。
2)fficeffice" />
指定商品运价,包括:
为在特定地区或航线上运输特别指定商品而制定的运价,代码为C。
指定商品运价的使用注意事项:
A
当货物品名可以按照泛指品名也可以按照确指品名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应使用确指品名的运价。
B
在联程运输当中,同一种货物在全程都有指定商品运价时,以采用分段相加的办法组成全程运价。如果全程当中任何一段没有指定商品运价,则应使用适用的(普通货物或等级货物)运价组成全程运价。
3)fficeffice" />
等级货物运价,包括:
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增加(用“S”表示)或减少(用“R”表示)一定百分比作为某特定货物的运价。
等级货物运价使用注意事项:
联程运输的货物,在使用等级货物运价时,如果相关承运人无特殊要求,可以使用始发站至目的站的公布直达运价。如果某个承运人对其所承运的航段有特殊要求,则只能按照分段相加的方法组成全程的等级货物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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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相加组合运价:
当货物的始发站至目的站无公布直达运价时,选择适当的运价相加点按分段相加的方法组成全程最低运价。使用此种运价时,要选择不同的运价组成点,将构成的全程运价相比较,取其低者。使用分段相加组成运价时,不考虑实际运输路线。
托运人指定运输路线的,按指定路线的各航段相加组成全程运价。
协议运价
公司根据特殊情况,在特定时期、特定航线上,经与托运人协商,可执行协议运价。但该运价须经民航中南局同意并报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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