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5:55
3.2.3
如果机轮停放处有冰、雪,应将垫子或粗粒砂子等其他材料放在轮胎下面,以防轮胎冻结在地面上。
3.2.4
机坪除雪时,在距离航空器小于 5m处,不应使用重型除雪设备,以免由于机坪湿滑而引起设备失控撞伤航空器。在机坪安全线内不应有冰、雪,同时应尽量降低机坪附近雪堆的高度,保证机翼下悬空的净距离,避免航空器滑出或拖出时,涡轮发动机吸入冰、雪或螺旋桨叶触及雪堆。
3.2.5
机坪露天摆放维修设备的场地应无冰、雪。有制动装置的设备应处于制动状态,无制动装置的设备应用钢索串连固定,以防冰雪天气遇到航空器尾流或大风使设备移位。工作梯架的工作台面和踏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3.2.6
可采用吹雪、融雪方式清徐机坪表面的冰、雪,或在冰面上撤砂料。使用的砂料颗粒可参照附录A的规定。
3.2.7
航空器冬季维修除执行本部分的规定外,还应完成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中规定的有关秋冬季换季维修工作的内容。
附
录A(资料性附录)
砂料的规格和使用
A.1 用于提高机场道面摩擦系数的砂料应为无石、泥土、碎屑、炉渣、氯化盐和其他易腐蚀性物质、经冲洗过的粒状矿物砂粒。材料含水溶液的PH值为中性或接近中性。
A.2 比较理想的砂料是由满足表A.1中所列筛孔尺寸要求的各种颗粒配制而成。
表A.1筛孔尺寸mm按通过筛孔的质量百分比%4.751002.3697~1001.1830~600.300~100.180~2
A.3 撒砂量为0.5 kg/m2。当使用手工撒砂料不能保证均匀时,撒砂量可适当增加,但砂料不应成堆。一旦砂料成堆,应予以清除。
A.4 将砂料置于冰面上,既能提高摩擦效果,又可减少损坏发动机的危险。
A.5 砂料存储期间,应防止其产生大的结块,以免对发动机造成伤害。
A.6 当停机坪已干,航空器的刹车性能恢复正常,应将地面的砂料清除干净.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6:11
一、
明传电报
5.1 4027号关于印发《民航冬季安全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集团)公司,空管局,中航油集团公司,飞行学院:
冬季即将来临,降雪、结冰、结霜、大风、低云、大雾及低能见度等恶劣的天气条件将对民航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带来很多不利影响。根据冬季天气特点,参照以往冬季运行的经验和教训,依据民航有关冬季安全运行的规章、标准,总局研究制定了《民航冬季安全运行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运行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严格落实规章标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狠抓系统完善,确保冬季运行安全、平稳。
各地区管理局要结合《关于解决当前安全突出问题的补充意见》的落实情况,将冬季运行安全作为今年年底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天气特点和运行条件,细化各项指导意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民航总局 二ΟΟ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6:28
民航冬季安全运行指导意见
冬季即将来临,降雪、结冰、结霜、大风、低云、大雾及低能见度等恶劣的天气条件将对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带来很多不利影响。近年来,国内外发生过多起与冰、雪、霜等冬季天气特点有关的航空事故。为了指导各单位加强冬季运行安全管理,民航总局在参照有关规章、咨询通告和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航空运输(通用)企业
(一)制定、完善下列文件
1.制定除冰/防冰大纲;
2.制定冰、雪、霜、低云、大风、低能见度等复杂天气条件下的飞行/放行标准;
3.制定冰、雪、霜等污染道面上的起飞着陆标准;
4.制定飞行、机务、签派等部门人员除/防冰培训和复训大纲;
5.制定除冰除雪车辆、设备及物资质量标准及储备清单;
6.制定严格的除冰/防冰委托代理单位管理规定;
7.制定复杂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加大冬季安全运行资金投入;
2.完善冬季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并明确相关职责;
3.明确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各级领导现场值班制度;
4.完善地面除冰/防冰大纲及其他复杂天气条件下运行的有关手册及预案;
5.检查并完善与相关起降机场的空管单位签订航空气象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至少能够保证及时得到准确的恶劣天气信息;
6.明确飞行、机务、签派、勤务保障部门和人员除冰雪霜/防冰及防大风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各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
7.严格执行冬季放行标准;
8.加强机组冬季飞行技术项目的训练;
9.严格落实飞机污染物的检查制度,确保机身、机翼和各操作面清洁;
10.严格控制除冰/防冰的保持时间;
11.明确飞行、机务、签派部门人员除冰/防冰培训和复训内容;
12.机务应加强气象雷达、除冰/防冰系统等相关机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13.加强机场车辆、工具设备使用状况的检查,并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新;
14.加强飞机维修,尤其认真做好老旧飞机的维修工作。重点开展冬季运行故障多发系统的检查维护,并对多发行故障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排查措施;
15.根据新颁发的适航指令,及时更改相关手册的内容。对于没有机翼前缘装置的飞机,应要求机长或机长指定的人员用手触摸检查机翼前缘结霜、积冰和积雪情况;
16.针对没有机翼前缘装置的高性能飞机对污染敏感度高的性能特点,应提高这一类机型在寒冷天气条件下的运行标准,以增加飞行安全裕度;
17.加强风害防护,严格按照MH/T 3011.18-2006规范执行航空器、工装设备等的停放和系留规定。
18.明确有关记录和信息报告制度。
(三)加强机组人员专业培训
1.除冰、雪、霜/防冰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培训内容:
(1)有关除冰/防冰的基本知识;
(2)公司关于飞机结冰条件下运行的政策和规定;
(3)结冰天气下的飞行前检查程序、职责和识别污染物的技术;
(4)机载除冰/防冰设备的使用规程;
(5)冬季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
(6)地面结冰条件下航空器外部检查和冰、雪、霜污染道面上的起飞、着陆标准;
(7)航空器表面污染物的影响;
(8)地面结冰条件(实施除冰/防冰程序的条件)和获得最新气象信息(影响地区、持续时间等)的途径;
(9)除冰/防冰液的特征和性能;
(10)除冰/防冰液的预计保持时间;
(11)协议除冰/防冰规定。
2.低温、冰、雪、霜及大风等条件下的飞行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培训内容:
(1)飞机制造厂家手册中规定的各机型在低温、冰、雪、霜及大风等条件下的操作规则和使用限制;
(2)识别和避开危险天气的程序,包括意外遭遇危险天气时(包括低空风切变)从中脱离的程序,以及进入或者靠近结冰/霜区、下雪和其他危险天气环境时的操作程序;
(3)结冰/霜、积雪条件下飞机失速意识和机组驾驶舱资源培训;
(4)飞机因失速导致非指令滚转等失控的识别和改出方法的培训。
3.大雾、低云、低能见条件下的飞行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
4.冬季气象知识培训,包括冰、雪、霜的形成和检查方法,以及各种高空气象情况的原理。
5.对国内外因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典型事故征候/事故教训的学习。
(四)加强机务人员专业培训
1.地面积雪、结冰/霜条件下,航空器的检查和报告程序;
2.大风、低能见和道面湿滑天气条件下对航空器、地面机务维修设备(车辆、工装等的)停放和系留规定;
3.冬季气象知识培训,包括地面冰、雪、霜的形成和检查方法;
4.对国内外因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因机务维修原因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典型事故征候/事故教训的学习。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6:45
(五)加强签派人员专业培训
1.冰、雪、霜等复杂天气条件下的放行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培训内容:
(1)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有关航线协调以及备降协议;
(2)航空器表面污染物的影响;
(3)地面结冰条件(实施除冰/防冰程序的条件)和获得最新气象信息(影响地区、持续时间等)的途径;
(4)除冰/防冰液的特征和性能;
(5)除冰/防冰液的预计保持时间;
(6)除冰/防冰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2.低温、大雾、低云、低能见度及大风天气条件下的运行标准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
3.冬季气象知识培训,包括冰、雪、霜的形成和检查方法,以及各种高空气象情况的原理;
4.对国内外因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典型事故征候/事故教训的学习。
(六)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明确机坪行走、高空作业、上/下工作梯注意事项(注意结冰打滑,防止跌倒摔伤);进一步开展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方法培训。
二、空管单位
(一)制定、完善如下文件
1.制定、完善复杂天气条件下与机场、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的气象信息交流程序;
2.制定、完善复杂天气条件下与机场、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的协调管理程序;
3.制定、完善航班大面积延误时的航班调配预案。
(二)落实如下管理措施
1.加大冬季安全运行资金投入;
2.完善冬季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并明确相关职责;
3.明确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各级领导现场值班制度;
4.加强冬季危险天气的预报和观测,做好收集、分析和积累气象资料工作;
5.加强与机组、签派和管制部门对不利气象信息的交流;
6.加强航班大面积延误后的应急处置和空中交通流量管理;
7.当机场有降雪和积冰时,加强与机场有关部门的协调;
(三)空管人员专业培训
1.冰、雪、霜、大雾、低云、低能见度及大风等复杂天气条件下的管制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培训内容:
(1)结冰、下雪等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管制指挥程序;
(2)冬季复杂天气观测/预报/信息发布程序;
(3)复杂气象条件下与航空公司、机场、机组管制信息交流程序;
(4)签派人员在恶劣天气下的签派职责和有关航线协调以及备降协议;
(5)恶劣天气下备降管制和大面积延误处置培训。
2.冬季气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
(1)管制区内的天气情况(机场降雪情况、机场范围内结冰区的位置、强度、范围和高度)和演变趋势培训;
(2)冰、雪、霜的形成以及各种高空气象情况的原理。
3.对国内外因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典型事故征候/事故教训的学习。
(四)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更新
1.通信设备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2.导航设备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3.监视设备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4.附属设备/保温设施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5.加强对设备室外部分的巡检工作,及时除雪除冰,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7:04
三、机场企业
(一)进一步完善除冰/除雪预案,预案包括:
1.除冰/除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程序和通信方式;
2.为清除冰雪而关闭跑道及其他设施的决定程序;
3.跑道摩擦系数的测试和公布程序;
4.除冰/除雪车辆、设备及物资储备清单;
5.供电系统及助航灯光系统的监控及保障应急预案;
6.复杂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调整充实除冰/除雪委员会或协调机构,制定专门的地面除冰/防冰大纲及标准;
2.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加强各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并完善有关记录和信息报告制度;
3.开展除冰雪演练,检验除冰雪预案的可行性和人员的实际作业能力,对现行除冰雪预案进行检查和完善;
4.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各级领导现场值班制度;
5.完善机场与航空公司间建立的除冰雪协调机制;
6.配备足够的除冰/除雪车辆、航空器除冰设备(包括扫雪车、吹雪车、抛雪车等),并保持适用状态;
7.加强对场内生产、特种车辆运行的管理;
8.加强对机场供电系统及助航灯光系统的管理;
9.加强除冰除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管理;
10.有条件的机场应设置集中除冰坪,有效地处理除冰/防冰废液,防止环境污染。
11.冰雪天气下,飞机活动区域车辆行驶速度控制措施。
(三)人员专业培训
1.冰雪、低温、大雾、低云、低能见度及大风等复杂天气条件下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培训(理论/操作培训、考核),培训内容:
(1)有关跑道、航空器除冰、雪/防冰的基本知识;
(2)跑道污染物的识别;
(3)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
(4)冰、雪、霜污染检测方法及标准;
(5)跑道喷洒除冰液或颗粒后,跑道摩擦系数检测方法及标准;
(6)地面结冰条件(实施除冰/防冰程序的条件)和获得最新气象信息的途径;
(7)除冰液的特征和性能;
(8)协议除冰/防冰规定。
(9)大风、低能见和道面湿滑天气条件下对航空器、地面设备(车辆、工装等)的停放和系留规定。
2.冬季气象知识培训,包括冰、雪、霜的形成和检查方法,以及各种高空气象情况的原理。
3.对国内外因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典型事故征候/事故教训的学习。
(四)安全教育培训
开展机坪行走、高空作业、上/下工作梯注意事项(注意结冰打滑,防止跌倒摔伤)培训;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方法培训。
(五)跑道检查
1.跑道冰、雪、霜等污染物检测;
2.跑道喷洒除冰液或颗粒后,跑道摩擦系数检测。
(六)助航设备(灯光)检查和保养
1.低温条件下助航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2.冰、雪、霜条件下助航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3.大雾、低云、低能见度及大风天气条件下助航设备的检查和保养。
(七)机场车辆检查
1.除冰/除雪车辆、设备(车辆警示灯、通讯设备)、移动式除冰液罐车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2.其它生产/特种车辆(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拖车和拖把)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八)其它设备检查
1.供电/热/水设备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2.其它工装设备(轮挡、灭火器材、指挥拍或指挥棒、急救箱及洁净水)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3.通讯工具的检查和换季保养。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7:19
四、航油企业
(一)制定并完善有关冬季安全运行的文件
1.检查并完善运输(生产)车辆、油库、消防设施/设备等的检查和保养要求;
2.检查并完善冬季人员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要求;
3.检查并完善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预案;
(二)加强下述管理措施
1.加强对库存油料、设备、器材、空桶、实桶等的盘点和清理,确保符合冬季存放要求;
2.加强对各种运输(生产)车辆维修保养,严格按厂家要求进行换季保养;
3.加强对北方油罐、油管、控油装置底部残留水分的检查,有水时必须排除;
4.加强对各种运输(生产)车辆行驶的管理,确保严格按照工作手册要求操作行驶;
5.加强对地面油罐、闸阀防冻及法兰连接处紧密型的检查工作;
6.加强冬季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设备的防冻措施,按工作条例进行库内道路的整修及重点区域杂草的割除,并落实严寒地区防火堤防止雪暴的措施;
7.加强对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处置工作的管理。
(三)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
1.各种运输(生产)车辆的维修保养手册,重点是有关冬季使用的特殊要求;
2.站坪内运输(生产)车辆的行驶要求;
3.冬季应急保障预案对各部门人员的职责要求;
4.与机场、航空公司签署的有关保障协议。
5.对国内外因冬季复杂天气条件下处置不当所造成的典型事故征候/事故教训的学习。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7:36
一、
管理办法
6.1 MD-CA-2000-1民用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实施办法................ 238
6.2 AP-117-TM-05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管理办法......................... 243
6.1 MD-CA-2000-1民用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实施办法
MD-CA-2000-1下发日期2000年2月13日第一条 为了保证冰雪天气条件下的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高机场使用效率,根据《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用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军民合用机场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结合本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的除冰除雪预案,以保证除冰除雪工作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成立机场除冰除雪委员会。机场除冰除雪委员会主任(或第一负责人)由机场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担任,其成员由机场管理机构、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等主要驻场单位负责人组成。机场除冰除雪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机场除冰除雪工作预案;
(二)指导和协调机场除冰除雪预案的实施;
(三)因冰雪不能保证飞机安全起降时,就临时关闭机场作出决定。
第五条
机场除冰雪工作预案应当载明如下主要内容:
(一)机场除冰除雪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二)除冰除雪作业责任单位、贵任人及其相应职责;
(三)除冰除雪过程中的情报传递程序和通信方式;
(四)为清除冰雪而关闭跑道及其他设施的决定程序;
(五)除冰除雪作业顺序、车辆设备、人员的作业组合方式;
(六)跑道摩擦系数的测试方法和公布的程序;
(七)除冰除雪车辆、设备及物资储备清单。
第六条
在冬季到来之前,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除冰除雪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事项应当包括:
(一)机场除冰除雪人员培训;
(二)对除冰除雪车辆及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
(三)计艮据预案对车辆设备、通信程序进行模拟演练,检验机场除冰除雪工作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对除冰液等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七条
对实施除冰除雪作业的基本要求
(一)除冰除雪作业的基本目标是保证跑道、滑行道、机坪、车辆服务通道能够同步开放使用,不发生因局部原因而影响机场的开放使用;
(二)在组织除冰除雪作业时,应根据雪情(大小、干湿)、风向风速、气温状况和本场扫雪车辆状况,确定相应的除冰除雪作业方法,合理选用人员、设备及其联合作业方式;
(三)除冰除雪的主要作业方法有机械除雪、化学制剂、人工清扫等,其注意事项如下:
1.机械除雪设备分为冷吹式除雪车和热吹式除雪车。冷吹式除雪车一般用于清除跑道、滑行道等开阔地区的中、大雪和干雪,并适用于在下雪过程中“边下边扫”。除雪时,如无强侧风,可从道面中心或边线开始,呈人字型或梯形编队;如遇有强侧风,应从上风口开始,呈梯形编队;除雪过程中应注意控制编队车速及车辆间的配合。热吹式除雪车一般用于清除开阔地区的各类雪,尤其适用于清除湿雪、雪浆及道面化冰,但用于下雪过程中“边下边扫”时易造成道面结冰。当出现道面结冰现象时,应当及时洒除冰液,在清扫沥青道面的积雪时,应注意行车速度,防止因除雪车的高温气流对道面造成破坏。此外,可使用多台除雪车呈梯形或人字形编队,车辆之间应保持较小间距,防止前车吹过的地区因后车未能跟上而造成二次结冰。同时应避免单车作业,以提高作业效率。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7:51
2.化学制剂一般用于防止道面结冰或化冰,尤其是适用于机坪、勤务车辆通道等不适用于机械除雪的地区。使用时,在临近结冰的情况下,可提前洒布一些除冰剂以防止结冰,如道面已结冰,可直接在其上洒布除冰剂。当遇强侧风时,应注意控制洒布的范围。但化学制剂除冰可能会造成对各种铺筑面及环境的污染。
3.人工除冰除雪一般用于机械、化学制剂除冰除雪方法的补充,特别适合于边角地区及机械作业受到较大限制的地区,因此,机场管理机构对机械除雪难以达到的地区,实行人工除雪责任分区是非常重要的。
4.除雪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跑道、滑行道边灯及其他助航设备,严禁在跑道、滑行道边灯外侧2米以内地区堆放雪和冰。雪和冰的堆放高度与飞机发动机(螺旋桨)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40厘米,与翼展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米。除雪完成后,应当测试跑道的摩擦系统,并将结果报告空中交通管制部门。
5.停机坪的除冰除雪应从机坪滑行道和机位滑行通道开始,除雪效果要达到滑行道标志明显和中线灯清洁。机位除雪可用机械除雪、化学制剂和人工清扫配合进行。应在机坪上选择专门地区来处理积雪,或者全部装上卡车运到排水良好的地方。
6.在接近停放飞机的地区,应当使用小型除雪车。在离飞机小于5米的地方,不得使用机械除雪设备,以免由于道面光滑引起除雪车辆设备撞坏飞机。有些特别地区(如上下旅客、装卸货物等地区),应随时采用化学制剂除冰。
7.当使用两辆及其以上的车辆除雪时,必须指定一名指挥员伴随扫雪车组,负责指挥和管制、与塔台保持联络、报告工作进程和道面的表面状况。
8.当道面结冰时,可以使用机械加热除冰、化学制剂和洒砂等方法处理。
9.防止道面结冰应先于除冰,因此在道面结冰前就应当洒布除冰液。特别是小的湿雪,气温在零度左右时,提前洒布除冰液对防止道面结冰是非常必要的。
第八条
在除冰除雪作业过程中,除雪人员应与除雪指挥员保持密切联系,服从指令,防止因通信联络问题,造成除雪车辆设备、人员误入已开放使用的地区。
第九条
当机场某一区域除冰除雪完毕后,除冰除雪委员会应及时就是否开放使用该区域作出决定,并向空中交通管制部门通报。任何人员在进入、退出跑道等飞行敏感区域时必须征得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同意。
第十条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机场除冰除雪委员会主任应及时就是否临时关闭机场作出决定。
(一)跑道积雪厚度直接影响飞机的安全起降;
(二)跑道结冰时;
第十一条
机场临时关闭或者恢复开放使用,均应按规定程序发布航行通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本办法解释权在民航总局机场司安全保障处。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8:09
6.2 AP-117-TM-05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管理办法
AP-117-TM-05下发日期:2007年5月10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与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民用航空气象用户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气象服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主要通过向用户提供气象情报而实现。
第四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征求用户意见,了解用户需求,改进服务工作。
第二章
服务机构和用户
第五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由民航总局指定,包括民用航空气象中心、民用航空地区气象中心、气象监视台、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及其他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
第六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用户包括:
(一)
公共航空运输营运人;
(二)
空中交通服务部门;
(三)
机场运行管理部门;
(四)
搜寻与救援部门;
(五)
航空情报服务部门;
(六)
通用航空营运人;
(七)
其它与民用航空活动有关的部门。
第七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和用户之间应当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气象情报的类型和格式,气象情报供应的方法、手段和时间。
第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营运人应当提前将下列信息通知相应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
(一)
新航线或者新机型飞行;
(二)
新的航班时刻表;
(三)
需要改变气象服务的其他情况。
要求提前通知的最低时限应当由公共航空运输营运人与相应的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协定。
第九条
公共航空运输营运人应当向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提供的与航班有关的信息,包括:
(一)
起飞机场和预计起飞的时间;
(二)
目的地机场和预计到达时间;
(三)
飞行航线和预计到达及预计离开经停机场的时间;
(四)
飞行的延误、提前或者取消;
(五)
为完成飞行计划所需的备降机场;
(六)
巡航高度层;
(七)
目视飞行或者仪表飞行;
(八)
飞行机组成员需要提供气象情报的方式是飞行气象文件、讲解还是磋商;
(九)
要求讲解、磋商和提供飞行气象文件的时间。
根据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和公共航空运输营运人之间的协议,可以不必重复提供定期航班的上述信息。
帅哥
发表于 2009-12-27 00:48:31
第三章
服务的提供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向民用航空气象用户提供气象服务应当符合《民用航空气象
第3部分:服务》(MH/T 4016.3)。
第十一条
向民用航空气象服务用户提供的气象情报应当适时、有效。
当已经提供的气象情报出现修订或者更正时,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确定的方式通知用户。
第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通过电话提供服务时应当录音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十天。
第十三条
为航务部门和飞行机组成员提供的气象情报应当覆盖相关飞行的时间、海拔高度和地理范围。
第十四条
为航务部门提供的用于飞行前计划和飞行中重新计划的高空风和高空温度情报和航路上重要天气情报应当不迟于航空器离场前3 小时提供。
第十五条
为飞行机组成员提供的讲解、磋商、展示和飞行气象文件应当由起飞机场气象台或者机场气象站提供。
为飞行机组成员提供讲解、磋商、展示和飞行气象文件通常在起飞机场气象台或者机场气象站进行。由于机场的环境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当面进行时,应当依据用户要求,按协议的其他适当方式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二节
飞行气象文件
第十六条
对于在预告图有效时间前后三小时之内的飞行,应当将该预告图视为可用。在已经得到有关预告图的情况下,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为飞行机组成员提供所有可用的预告图。
第十七条
为飞行机组成员提供的高空风和高空温度预告图应当至少包括巡航高度上的或者巡航高度以上和以下最接近巡航高度的高空风和高空温度预告图。
第十八条
为国际航班飞行机组成员提供的重要天气预告图应当至少包括民用航空气象中心发布的中国区的重要天气预告图。
第十九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将提供给飞行机组成员的飞行气象文件中的气象情报以打印副本或者以计算机文件方式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保留三十天。当调查研究需要时,应当提供并保留情报,直至调查研究结束。
第三节
讲解、磋商和展示
第二十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飞行机组和其他航空气象用户的需求,提供讲解和磋商。
第二十一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民用航空气象第3部分:服务》(MH/T4016.3)及协议进行讲解和磋商。讲解应当着重天气趋势的展望、影响飞行的重要天气等内容。磋商应当解答用户的疑问,帮助用户正确理解气象信息。
第二十二条
为飞行机组成员进行飞行气象文件讲解和磋商时,应当帮助其全面、正确理解所提供的飞行气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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