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Radiotelephony communications for air traffic services
<P>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Radiotelephony communications for air traffic services</P><P>**** Hidden Message *****</P> 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Radiotelephony communications for air traffic services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二〇〇三年八月一日1前言无线电通话是当今管制员与飞行员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而无线电通话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在国际航空史上,由于无线电通话用语不标准而导致的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屡有发生。据美国联邦航空局统计,在1992 年的17 起管制原因造成的事故征候中,有11 起与无线电通话中的理解错误有关。在我国航空运输持续发展、空中交通流量持续增加的形势下,进一步规范无线电通话用语对确保我国空中交通的安全、顺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局依据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MH/T 4014-2003)印制了本书。本书中的英语标准通话参考了国际民航公约有关附件以及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DOC4444)等技术性文件,征求了国际民航组织陆空通话专家的意见;其中的汉语标准通话考虑了我国的现状,结合了广大管制和飞行人员多年的实践经验,涵盖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的各个方面。本书还特别增加了我国民航特有的公制高度层,以及缩小垂直间隔(RVSM)、区域导航(RNAV)、8.33KHz 频率间隔等方面的最新通话内容。民航总局领导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本书的编写工作,并在实际编写工作中给予了许多指示和具体的指导,原民航总局副局长、现民航总局顾问阎志祥同志还亲笔题写了书名。此外,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总局飞标司、适航司、安全技术中心、各地区空管单位和航空公司飞行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他们表2示衷心的感谢。鉴于本书需要实践的检验以及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局将不断跟踪国际民航组织及航空发达国家在无线电通话用语方面的工作,积极搜集本书在使用过程中的情况。我局衷心希望得到各使用者的建议。希望本书能为推进我国空管事业的发展,保证航空安全发挥积极的作用。民航总局空管局二〇〇三年八月一日 目次前言11 范围10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02.1 术语和定义102.2 缩略语223 通话用语要求263.1 总则263.2 通话结构263.3 通话基本要求273.4 发音(汉语和英语发音)283.4.1
数字的读法283.4.2
字母的发音和读法423.5 标准单词463.6 呼号的读法513.6.1
管制单位的呼号513.6.2
航空器的呼号523.7 通话55 3.8 通信移交573.9 许可的发布和复诵要求583.10 无线电检查程序604 用语624.1 总则624.2 通用用语624.2.1
高度的描述624.2.2
高度的改变、报告和升降率及TCAS 指令634.2.3
管制移交及转换频率684.2.4
呼号的改变704.2.5
飞行活动通报704.2.6
气象情报724.2.7
位置报告744.2.8
附加报告754.2.9
机场情报754.2.10
助航设备工作状况784.3 机场管制用语794.3.1
开车程序79 4.3.2 推出程序804.3.3 牵引程序804.3.4 起飞条件814.3.5 滑行程序824.3.6 地面等待864.3.7 穿越跑道874.3.8 起飞前准备884.3.9 起飞许可904.3.10 起飞后转弯或爬升的指令924.3.11 起落航线飞行934.3.12 进近指令954.3.13 着陆964.3.14 推迟航空器着陆974.3.15 复飞984.3.16 与航空器有关的情报984.3.17 着陆后994.3.18 航空器的识别1014.4 进近管制用语101 4.4.1 离场指令1014.4.2 进近指令1024.4.3 空中等待指令1054.4.4 预计进近时间1084.5 区域管制用语1084.5.1 空中交通管制放行许可1084.5.2 航路及许可界限1094.5.3 高度保持指令1104.5.4 有关巡航高度的指令1124.5.5 紧急下降1124.5.6 不能按请求立即发布许可时的用语/预计许可1134.5.7 间隔指令1134.5.8 与许可航路平行的航迹(偏置)飞行1144.6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之间的协调用语1144.6.1 预计和修正1144.6.2 管制移交1164.6.3 许可的变更1174.6.4 批准请求117 4.6.5 进场移交1184.6.6 雷达移交1184.6.7 快速放行1194.7 雷达用语1194.7.1 一般雷达管制用语1194.7.1.1 雷达识别1194.7.1.2 位置情报1204.7.1.3 引导指令1204.7.1.4 雷达引导的终止1214.7.1.5 机动飞行1224.7.1.6 速度调整1234.7.1.7 雷达管制时省略位置报告1254.7.1.8 飞行活动通报和避让行动1254.7.1.9 通讯和通讯失效1284.7.1.10 雷达服务的终止1294.7.1.11 雷达设备工作情况1294.7.2 进近雷达管制服务1304.7.2.1 进近引导130 4.7.2.2 引导做仪表进近1304.7.2.3 在独立和相关平行进近中的机动飞行1324.7.3 二次监视雷达用语1344.7.3.1 要求航空器驾驶员报告SSR 设备的能力1344.7.3.2 要求设置应答机编码1344.7.3.3 要求航空器驾驶员重新设置应答机编码1344.7.3.4 要求航空器驾驶员重新设定指定的模式1354.7.3.5 询问航空器驾驶员是否已按要求设置应答机编码1354.7.3.6 要求航空器驾驶员设置“特殊位置识别”1354.7.3.7 要求航空器驾驶员设置紧急编码1364.7.3.8 要求终止应答机工作1364.7.3.9 要求高度显示1364.7.3.10 关闭应答机C 模式1364.7.3.11 证实高度1364.8 告警用语1364.8.1 低高度告警用语1374.8.2 近地告警用语1374.9 一般自动相关监视(ADS)用语137 4.10 地勤人员和飞行机组之间的用语1374.10.1 开车程序(地勤/驾驶舱)1374.10.2 推出程序1384.11 缩小垂直间隔(RVSM)运行用语1394.11.1 空中交通管制员和航空器驾驶员之间的用语1394.11.2 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之间的协调用语1414.12 区域导航(RNAV)运行用语1424.12.1 空中交通管制员确认航空器的RNAV 状态1424.12.2 航空器驾驶员回答航空器的RNAV 状态1424.12.3 在RNAV 空域中运行1434.12.4 航空器进场1434.12.5 航空器进近和离场1444.13 8.33 千赫用语1444.13.1 8.33 千赫的读法1444.13.2 使用8.33 千赫频率间隔时的用语1455 紧急情况用语148附录A 常用词语(资料性附录)151 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英语和汉语)的规范表述方法,以及飞行各阶段无线电通话的有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的无线电通话。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2.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1正切abeam某定位点、地点或目标在航空器左侧或右侧与航空器航迹成大约90º角。注:正切是指一般性位置,不是精确点。2.1.2机场aerodrome11供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2.1.3机场管制服务aerodrome control service为机场交通提供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2.1.4塔台管制室aerodrome control tower为机场交通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而设置的单位。2.1.5机场活动aerodrome m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