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用语 Radiotelephony communications for air traffic services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一日 1 前言 无线电通话是当今管制员与飞行员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而 无线电通话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在国际航空史上, 由于无线电通话用语不标准而导致的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屡有发 生。据美国联邦航空局统计,在1992 年的17 起管制原因造成的 事故征候中,有11 起与无线电通话中的理解错误有关。在我国航 空运输持续发展、空中交通流量持续增加的形势下,进一步规范 无线电通话用语对确保我国空中交通的安全、顺畅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为此,我局依据民用航空行业标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 话用语》(MH/T 4014-2003)印制了本书。 本书中的英语标准通话参考了国际民航公约有关附件以及 航行服务程序《空中交通管理》(DOC4444)等技术性文件,征 求了国际民航组织陆空通话专家的意见;其中的汉语标准通话考 虑了我国的现状,结合了广大管制和飞行人员多年的实践经验, 涵盖了空中交通无线电通话的各个方面。本书还特别增加了我国 民航特有的公制高度层,以及缩小垂直间隔(RVSM)、区域导航 (RNAV)、8.33KHz 频率间隔等方面的最新通话内容。 民航总局领导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本书的编写工作,并在实 际编写工作中给予了许多指示和具体的指导,原民航总局副局长、 现民航总局顾问阎志祥同志还亲笔题写了书名。此外,在本书的 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总局飞标司、适航司、安全技术中心、各地 区空管单位和航空公司飞行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他们表 2 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本书需要实践的检验以及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局将不 断跟踪国际民航组织及航空发达国家在无线电通话用语方面的工 作,积极搜集本书在使用过程中的情况。我局衷心希望得到各使 用者的建议。希望本书能为推进我国空管事业的发展,保证航空 安全发挥积极的作用。 民航总局空管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一日 |